消費警示
河豚魚食品安全
河豚魚含有劇毒,一旦采購、加工不當則食用安全風險極大,嚴重者危及生命。春季是河豚魚毒性較強的季節,為切實防范河豚魚及其產品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我市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健康和生命安全,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發布如下風險提示(2025年第4號):
認識河豚魚——河豚是啥?
河豚魚,又稱“河鲀”“龜魚”“雞抱”“氣泡魚”“氣鼓魚”等,大部分生活在海洋中,在淡水河流及海洋、河流匯合處也有分布。河豚魚種類繁多、大小不等,體背、側面的斑紋隨種類不同而各異,體重可自數十克至十余千克,通常呈短紡錘形,魚嘴較小,具有上下兩枚堅硬有力的門齒,魚皮堅韌,其背、腹部表面常有短棘,當其受到刺激時,整個魚體膨脹如同球形。
劇毒無比的河豚——試試就逝世
河豚看起來萌萌的,很可愛,但千萬別被它可愛的外表所迷惑了,其實河豚魚含有一種劇毒物質——河豚毒素,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致人于死地。河豚毒素是自然界中發現的毒性最強的神經毒素之一,攝入0.5mg以上的河豚毒素就可能導致人的死亡,普通的加工、烹調方法難以破壞河豚毒素(100℃加熱4小時仍有毒性)。
河豚毒素在河豚魚體內分布廣泛,卵巢、肝臟、腎臟、眼睛、血液、鰓、皮膚、肌肉中均有分布,其中,卵巢和肝臟毒素最多。不同河豚甚至同一條河豚在不同時間,其體內的河豚毒素含量均不一樣,通常河豚在產卵期(12月至翌年6月,尤其是2月-5月)毒性最強。河豚毒素除了存在于河豚魚中,還有可能存在于云斑頰蝦虎魚、織紋螺、圓尾鱟等其他生物體內,需要加以注意。
食用河豚中毒后發病急速而劇烈,潛伏期短,短至10-30分鐘,長至3-6小時。中毒起初感覺手指、口唇和舌有刺痛,然后出現惡心、嘔吐、腹瀉等胃腸癥狀。同時伴有四肢無力、發冷、口唇、指尖和肢端知覺麻痹,并有眩暈。重者瞳孔及角膜反射消失,四肢肌肉麻痹,最后出現語言不清、血壓和體溫下降。嚴重者會因心跳、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
注意!
河豚中毒目前無特效的解毒藥和治療方法,
臨床上只能對癥治療!
切莫為了嘗鮮而“拼死吃河豚”!
采購河豚魚產品有沒有合法途徑?
2016年,原農業部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有條件放開養殖紅鰭東方鲀和養殖暗紋東方鲀加工經營的通知》(農辦漁〔2016〕53號),有條件放開養殖的紅鰭東方鲀和暗紋東方鲀兩個品種的加工經營,并作出了一系列嚴格規定。
文件規定
禁止加工經營所有品種的野生河豚魚;禁止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經營養殖的河豚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
合法采購河豚魚產品,要同時滿足兩項要求:
第一,河豚魚來源于經農業部備案并公布的河豚魚源基地;
第二,河豚魚產品應由經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中國漁業協會河豚魚分會審核通過的加工企業加工并包裝。產品包裝上標明產品名稱、執行標準、原料基地及加工企業名稱和備案號、加工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檢驗合格信息等內容,同時應提供同批次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目前市面上能合法銷售的養殖河豚魚都不是活魚,而是宰殺后的魚皮或魚肉制品,且所有上市流通的河豚魚外包裝上均有可追溯的二維碼。
發現食品安全問題請投訴舉報
(一)食品經營者、餐飲店等要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做到不售賣、不加工經營河豚活魚、野生河豚魚及其制品。非法銷售河豚魚及其產品構成犯罪的,可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可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二)廣大消費者應珍愛生命、提高防范意識,切不可心存僥幸。若因食用河豚魚及其產品而出現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中毒癥狀,應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時就醫。
預防河豚中毒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購買、不加工、不自行捕撈和食用野生河豚,不食用未經國家審批的企業加工的河豚!市民朋友如發現市場存在違法違規經營河豚魚及其制品行為,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45進行投訴舉報。
來源: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日期:2025-02-21
河豚魚食品安全
河豚魚含有劇毒,一旦采購、加工不當則食用安全風險極大,嚴重者危及生命。春季是河豚魚毒性較強的季節,為切實防范河豚魚及其產品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我市廣大人民群眾的飲食健康和生命安全,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特發布如下風險提示(2025年第4號):
認識河豚魚——河豚是啥?
河豚魚,又稱“河鲀”“龜魚”“雞抱”“氣泡魚”“氣鼓魚”等,大部分生活在海洋中,在淡水河流及海洋、河流匯合處也有分布。河豚魚種類繁多、大小不等,體背、側面的斑紋隨種類不同而各異,體重可自數十克至十余千克,通常呈短紡錘形,魚嘴較小,具有上下兩枚堅硬有力的門齒,魚皮堅韌,其背、腹部表面常有短棘,當其受到刺激時,整個魚體膨脹如同球形。
劇毒無比的河豚——試試就逝世
河豚看起來萌萌的,很可愛,但千萬別被它可愛的外表所迷惑了,其實河豚魚含有一種劇毒物質——河豚毒素,一不小心,就有可能致人于死地。河豚毒素是自然界中發現的毒性最強的神經毒素之一,攝入0.5mg以上的河豚毒素就可能導致人的死亡,普通的加工、烹調方法難以破壞河豚毒素(100℃加熱4小時仍有毒性)。
河豚毒素在河豚魚體內分布廣泛,卵巢、肝臟、腎臟、眼睛、血液、鰓、皮膚、肌肉中均有分布,其中,卵巢和肝臟毒素最多。不同河豚甚至同一條河豚在不同時間,其體內的河豚毒素含量均不一樣,通常河豚在產卵期(12月至翌年6月,尤其是2月-5月)毒性最強。河豚毒素除了存在于河豚魚中,還有可能存在于云斑頰蝦虎魚、織紋螺、圓尾鱟等其他生物體內,需要加以注意。
食用河豚中毒后發病急速而劇烈,潛伏期短,短至10-30分鐘,長至3-6小時。中毒起初感覺手指、口唇和舌有刺痛,然后出現惡心、嘔吐、腹瀉等胃腸癥狀。同時伴有四肢無力、發冷、口唇、指尖和肢端知覺麻痹,并有眩暈。重者瞳孔及角膜反射消失,四肢肌肉麻痹,最后出現語言不清、血壓和體溫下降。嚴重者會因心跳、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
注意!
河豚中毒目前無特效的解毒藥和治療方法,
臨床上只能對癥治療!
切莫為了嘗鮮而“拼死吃河豚”!
采購河豚魚產品有沒有合法途徑?
2016年,原農業部和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聯合印發了《關于有條件放開養殖紅鰭東方鲀和養殖暗紋東方鲀加工經營的通知》(農辦漁〔2016〕53號),有條件放開養殖的紅鰭東方鲀和暗紋東方鲀兩個品種的加工經營,并作出了一系列嚴格規定。
文件規定
禁止加工經營所有品種的野生河豚魚;禁止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經營養殖的河豚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
合法采購河豚魚產品,要同時滿足兩項要求:
第一,河豚魚來源于經農業部備案并公布的河豚魚源基地;
第二,河豚魚產品應由經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中國漁業協會河豚魚分會審核通過的加工企業加工并包裝。產品包裝上標明產品名稱、執行標準、原料基地及加工企業名稱和備案號、加工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檢驗合格信息等內容,同時應提供同批次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目前市面上能合法銷售的養殖河豚魚都不是活魚,而是宰殺后的魚皮或魚肉制品,且所有上市流通的河豚魚外包裝上均有可追溯的二維碼。
發現食品安全問題請投訴舉報
(一)食品經營者、餐飲店等要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做到不售賣、不加工經營河豚活魚、野生河豚魚及其制品。非法銷售河豚魚及其產品構成犯罪的,可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條的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可判處拘役、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二)廣大消費者應珍愛生命、提高防范意識,切不可心存僥幸。若因食用河豚魚及其產品而出現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中毒癥狀,應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及時就醫。
預防河豚中毒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購買、不加工、不自行捕撈和食用野生河豚,不食用未經國家審批的企業加工的河豚!市民朋友如發現市場存在違法違規經營河豚魚及其制品行為,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45進行投訴舉報。
來源:三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日期:2025-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