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
為深入貫徹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扎實推進天津市“菜籃子”工程建設,不斷提高“菜籃子”產品應急保供能力,我們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認定建設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4年10月14日
(聯系人:薄洪波;聯系電話:022-63083763)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市“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
認定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扎實推進天津市“菜籃子”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強“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以下簡稱“保供園(區)”〕的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不斷提高“菜籃子”產品應急保供能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保供園(區)是穩定市場供應、抓好價格調控的重要保障,是產能儲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應急保供的重要主體,包含蔬菜、生豬、蛋雞、奶牛、屠宰、水產等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為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充分發揮保供園(區)在“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市級、區級保供園(區)。
第三條本辦法涉及市級、區級保供園(區),其中市級保供園(區)是指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在本市范圍內生產經營管理,生產經營規模和質量安全等指標達到規定標準,服從本市應急調控,且經市農業農村委依據本辦法認定的保供園(區);區級保供園(區)是指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在本區范圍內生產經營管理,生產經營規模和質量安全等指標達到規定標準,服從市、區應急調控,且經區農業農村委依據本辦法認定的保供園(區)。
第四條 市農業農村委負責市級保供園(區)的認定、動態監測、應急調控工作,并統籌區級保供園(區)應急調控工作。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負責市級保供園(區)的組織推薦、運行監測、監督管理、配合市農業農村委做好市級保供園(區)的應急調控工作;負責區級保供園(區)的組織審核、認定、備案、運行監測、監督管理、應急調控工作。
第五條 保供園(區)的認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由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自愿申報,實行準入退出的動態監督管理機制。
第六條 保供園(區)享有以下權利:
(一)可在產品包裝、標簽、廣告宣傳等方面使用“天津市‘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或“××區‘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標志、標識或字樣。
(二)可在園(區)適當位置懸掛“天津市‘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或“××區‘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牌匾。
(三)保供園(區)納入民生運輸保障范圍。針對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道路、不含外環線)對中重型、輕微型貨車日間(7:00—22:00)限行的要求,可通過申領通行碼,保障其日間(除早晚高峰外)在中心城區運輸農產品。
(四)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同等條件下,按照市級、區級順序優先支持保供園(區)享受資金獎補政策和評優認定推薦,優先參加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的人員培訓和交流活動。
第七條 保供園(區)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自覺接受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的業務指導、運行監測、監督管理;主動向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報告保供園(區)重大變更事項,當保供園(區)條件不再符合保供園(區)認定標準時及時申請退出。
(二)服從政府部門應急調控,應急情況下產品優先保障本地市場供應。
(三)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管控措施,確保產品符合國家農獸藥最大殘留限量強制性標準,自覺履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義務。
(四)按照標準化、規模化、組織化的要求進行“菜籃子”產品生產和流通,自覺維護保供園(區)的信譽和形象。
第二章 認定標準
第八條 申報保供園(區)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當是依法注冊登記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或以村集體名義申報的主體,經營證照、用地手續、生產許可等材料齊備有效。
(二)具有三年以上合法生產用地,土地使用權仍在有效期內,投產兩年以上,近兩年內無不良誠信記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近三年內沒有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不合格現象。
(三)生產場地符合規劃、環保、安全生產等標準要求,內部環境整潔、道路規整、排灌通暢,周邊環境符合農產品產地環境相關標準要求。
(四)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建立質量安全管控措施,嚴格執行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有完善的生產記錄檔案。
(五)全面應用天津市放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平臺追溯系統實施產品追溯管理,產品上市前開展禁限用物質和常規農獸藥殘留超標自檢,并按批次規范出具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等質量安全證明。
第九條 申報市級保供園(區)除符合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外,不同類型的保供園(區)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蔬菜生產園(區)
1.園(區)規模。蔬菜園區應相對集中連片,并以設施生產為主,園(區)占地規模500畝以上(其中能實現冬季生產的棚室建筑面積不低于占地面積40%),生產的產品為天津市居民日常消費蔬菜品種。工廠化蔬菜園區上述規模可以適度放寬。
2.生產設施設備。園(區)應具有能夠滿足耕種、植保、水肥、采收等生產所需的設施設備,以及投入品存放、蔬菜倉儲保鮮等必要輔助設施設備。
(二)畜禽養殖園(區)
1.設計規模達到以下標準:生豬年出欄規模不低于5000頭;蛋雞設計存欄規模不低于5萬只;奶牛設計存欄規模不低于1000頭。
2.有與畜禽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相適應的設施設備。
3.近兩年內無重大動物疫病發生。
(三)畜禽屠宰園(區)
1.設計規模達到以下標準:生豬月屠宰量不低于5000頭;牛羊月屠宰量不低于2000頭;家禽月屠宰量不低于1萬只;其他家畜月屠宰量不低于1000頭。
2.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排污許可證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
3.有與屠宰規模相適應、水質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用水供應條件;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設施設備和運載工具;有依法取得健康證明的屠宰技術人員。
4.近一年內無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事件發生。
(四)水產養殖園(區)
1.淡水養殖年出塘不少于50噸,海水養殖年出池不少于10噸。
2.近兩年內無重大水生動物疫病發生。
第十條 區級保供園(區)認定標準
由各涉農區結合生產實際和穩產保供要求,提出明確標準,組織認定工作,各涉農區區級保供園(區)數量、“菜籃子”產品產量原則上應不低于“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標準。
第十一條 對近一年內無質量安全檢測記錄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要組織檢測機構進行質量安全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認定為保供園(區)。
第三章 認定程序
第十二條保供園(區)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兩年開展一次,由市農業農村委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年工作實際發布認定通知,明確具體辦理事項、申報受理時間等事宜。其中市級保供園(區)由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組織推薦,市農業農村委認定;區級保供園(區)由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審核、認定后報市農業農村委備案。
第十三條符合條件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可在指定的申報受理時間內向所在區農業農村委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天津市/××區“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申報表(附件1)。
(二)申報主體營業執照。畜禽屠宰園(區)另需提供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排污許可證。
(三)土地權屬證明、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或租賃合同,設施農業用地備案證明材料或納入本區設施農業臺賬的證明材料。
(四)園(區)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操作規程、管理制度、質量安全管控以及上年度的生產記錄檔案,近一年內的質量安全檢測記錄。
(五)園(區)及其產品獲得的各項認證證書或榮譽(如有)。
(六)園(區)參與農業科技試驗、配備冷鏈設施和帶動困難家庭就業的證明材料(如有)。
(七)園(區)建立外埠生產園(區)情況(如有)。
申報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上報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除第一項外,其他申報材料提供復印件,原件備查。
第十四條 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根據本辦法規定,組織對申報主體開展資格審核和現場檢查,并結合日常監督管理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按照認定通知明確的推薦指標數量,擇優予以推薦,分類形成市級(區級)“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推薦(備案)匯總表(附件2),并以正式文件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審核認定、備案。
第十五條市農業農村委組織對各涉農區推薦的市級保供園(區)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形成市級保供園(區)擬認定名錄。
第十六條市農業農村委對擬認定的市級保供園(區)名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區級保供園(區)按照屬地原則由所在區農業農村委按程序進行公示。
第十七條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市級保供園(區),由市農業農村委發文予以認定公布,并出具市級保供園(區)資質證明。區級保供園(區)由所在區農業農村委出具區級保供園(區)資質證明。
第四章 建設管理
第十八條 保供園(區)認定有效期為兩年,實行動態管理,對于無法發揮保供園(區)作用的,按要求退出。在認定年度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對保供園(區)進行復核,對不符合標準要求、意愿不強烈、企業轉型調整的,按權限程序及時調整退出;對新申報的市級、區級保供園(區)按照本辦法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并經公示無異議后認定公布。
第十九條 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對轄區內的市級、區級保供園(區)建立管理檔案,并采取定期調度、實地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保供園(區)的生產、經營、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和標志使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市級保供園(區)每年開展不少于三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第二十條 保供園(區)基本條件、規模發生變化,達不到認定條件的,建立市、區兩級信息溝通機制,由認定部門撤銷其保供園(區)資格,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認定部門撤銷其保供園(區)資格,并向社會公布,園(區)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認定為保供園(區):
(一)產地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達不到產地環境要求,影響園(區)產品質量安全的。
(二)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其他化學物質的。
(三)在各級監督抽查中一年內累計兩次出現常規農獸藥殘留超標的。
(四)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引發較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
(五)在申報認定過程中采取虛報、瞞報、偽造、篡改園(區)信息等手段騙取通過的。
(六)轉借、轉讓、偽造“天津市‘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或“××區‘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標志、標識或字樣。
(七)園(區)出現“大棚房”等“非農化”問題的。
(八)不履行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義務的。
(九)出現其他不符合保供園(區)條件情形的。
第二十二條保供園(區)所在的區農業農村委負責督促被撤銷的保供園(區)清除園(區)及產品包裝物上的有關標志、標識或字樣,銷毀有關宣傳資料。
第二十三條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密切關注保供園(區)的生產情況、困難需求、短板弱項,切實掌握保供園(區)的生產現狀,精準做好技術服務和生產指導,積極為保供園(區)升級改造、提升質量效益出謀劃策,積極協調規劃資源、水務等部門,為保供園(區)提供用地和用水保障。
第二十四條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充分利用好中央、市、區各級產業扶持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保供園(區)建設發展。要積極協調金融機構為保供園(區)提供貸款、保險、擔保等金融支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在制定產業扶持政策時,要充分考慮保供園(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有利于保供園(區)發展和穩產保供工作的政策措施。
第二十五條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開展農村電商培訓,鼓勵引導保供園(區)拓展線上銷售渠道,擴大知名度和影響力,組織保供園(區)積極對接快遞物流企業,爭取更便捷、更優惠的寄遞物流服務。要鼓勵引導保供園(區)與批發市場、大型商超精準對接,縮短農產品供應鏈。要鼓勵引導保供園(區)建立外埠生產園(區),應急條件下補充本地市場供給。
第二十六條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針對市級、區級保供園(區),加大生產技術、質量安全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和服務指導。要鼓勵引導保供園(區)強化標準意識,結合實際制定企業生產標準。要鼓勵引導保供園(區)強化品牌意識,積極開展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積極申報“津農精品”品牌,積極參加各種展會和品牌推介活動,不斷提高產品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第五章 應急調控
第二十七條 保供園(區)應急調控按照《天津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等級、應急響應、工作程序響應,服從天津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安排。
第二十八條 應急情況下,市、區兩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協調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交通運輸、水務、電力等部門,穩定農業生產資料生產流通保障,穩定水、電、氣、暖等能源資源保障,穩定用工、運輸等生產力保障,切實維持保供園(區)的生產秩序,確保生產不能停。
第二十九條 應急情況下,市、區兩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商務、發展改革等部門,密切監測“菜籃子”產品產、供、銷、存情況和產地、批發、零售價格,及時了解市場短缺品種和需求,科學分析市場供應形勢,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圍繞市場需求組織保供園(區)調整生產節奏和上市節奏。
第三十條 市、區兩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抓好應急生產,根據市場需求,組織搶種各類蔬菜,組織屠宰企業加大調運生產供應力度,及時穩定市場供應;對于生長周期長的蔬菜、生豬、蛋雞、奶牛、水產品等,要在統籌考慮補充市場缺口和做好產能儲備的平衡關系基礎上,加大產出力度,保障市場供應。
第三十一條市、區兩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保供園(區)妥善做好產能恢復,應急保供任務結束后,組織保供園(區)逐步恢復正常生產節奏,加大新技術的推廣運用和新品種的培育生產,指導有意愿的保供園(區)擴大生產規模、提質增效。積極協調財政、金融、保險等部門,根據應急保供實際情況,適度給予保供園(區)支持獎勵。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市農業農村委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市級(區級)“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推薦(備案)匯總表.docx
“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申報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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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15
為深入貫徹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扎實推進天津市“菜籃子”工程建設,不斷提高“菜籃子”產品應急保供能力,我們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認定建設管理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4年10月14日
(聯系人:薄洪波;聯系電話:022-63083763)
(此件主動公開)
天津市“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
認定建設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菜籃子”市長負責制,扎實推進天津市“菜籃子”工程建設,進一步加強“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以下簡稱“保供園(區)”〕的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不斷提高“菜籃子”產品應急保供能力,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保供園(區)是穩定市場供應、抓好價格調控的重要保障,是產能儲備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應急保供的重要主體,包含蔬菜、生豬、蛋雞、奶牛、屠宰、水產等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為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充分發揮保供園(區)在“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市級、區級保供園(區)。
第三條本辦法涉及市級、區級保供園(區),其中市級保供園(區)是指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在本市范圍內生產經營管理,生產經營規模和質量安全等指標達到規定標準,服從本市應急調控,且經市農業農村委依據本辦法認定的保供園(區);區級保供園(區)是指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在本區范圍內生產經營管理,生產經營規模和質量安全等指標達到規定標準,服從市、區應急調控,且經區農業農村委依據本辦法認定的保供園(區)。
第四條 市農業農村委負責市級保供園(區)的認定、動態監測、應急調控工作,并統籌區級保供園(區)應急調控工作。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負責市級保供園(區)的組織推薦、運行監測、監督管理、配合市農業農村委做好市級保供園(區)的應急調控工作;負責區級保供園(區)的組織審核、認定、備案、運行監測、監督管理、應急調控工作。
第五條 保供園(區)的認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由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自愿申報,實行準入退出的動態監督管理機制。
第六條 保供園(區)享有以下權利:
(一)可在產品包裝、標簽、廣告宣傳等方面使用“天津市‘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或“××區‘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標志、標識或字樣。
(二)可在園(區)適當位置懸掛“天津市‘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或“××區‘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牌匾。
(三)保供園(區)納入民生運輸保障范圍。針對中心城區(外環線以內道路、不含外環線)對中重型、輕微型貨車日間(7:00—22:00)限行的要求,可通過申領通行碼,保障其日間(除早晚高峰外)在中心城區運輸農產品。
(四)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同等條件下,按照市級、區級順序優先支持保供園(區)享受資金獎補政策和評優認定推薦,優先參加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組織的人員培訓和交流活動。
第七條 保供園(區)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自覺接受各級農業農村部門的業務指導、運行監測、監督管理;主動向市、區農業農村部門報告保供園(區)重大變更事項,當保供園(區)條件不再符合保供園(區)認定標準時及時申請退出。
(二)服從政府部門應急調控,應急情況下產品優先保障本地市場供應。
(三)履行農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管控措施,確保產品符合國家農獸藥最大殘留限量強制性標準,自覺履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置義務。
(四)按照標準化、規模化、組織化的要求進行“菜籃子”產品生產和流通,自覺維護保供園(區)的信譽和形象。
第二章 認定標準
第八條 申報保供園(區)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申報主體應當是依法注冊登記的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生產經營主體或以村集體名義申報的主體,經營證照、用地手續、生產許可等材料齊備有效。
(二)具有三年以上合法生產用地,土地使用權仍在有效期內,投產兩年以上,近兩年內無不良誠信記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近三年內沒有發生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不合格現象。
(三)生產場地符合規劃、環保、安全生產等標準要求,內部環境整潔、道路規整、排灌通暢,周邊環境符合農產品產地環境相關標準要求。
(四)內部管理制度完善,建立質量安全管控措施,嚴格執行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有完善的生產記錄檔案。
(五)全面應用天津市放心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平臺追溯系統實施產品追溯管理,產品上市前開展禁限用物質和常規農獸藥殘留超標自檢,并按批次規范出具食用農產品承諾達標合格證等質量安全證明。
第九條 申報市級保供園(區)除符合本辦法第八條的規定外,不同類型的保供園(區)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蔬菜生產園(區)
1.園(區)規模。蔬菜園區應相對集中連片,并以設施生產為主,園(區)占地規模500畝以上(其中能實現冬季生產的棚室建筑面積不低于占地面積40%),生產的產品為天津市居民日常消費蔬菜品種。工廠化蔬菜園區上述規模可以適度放寬。
2.生產設施設備。園(區)應具有能夠滿足耕種、植保、水肥、采收等生產所需的設施設備,以及投入品存放、蔬菜倉儲保鮮等必要輔助設施設備。
(二)畜禽養殖園(區)
1.設計規模達到以下標準:生豬年出欄規模不低于5000頭;蛋雞設計存欄規模不低于5萬只;奶牛設計存欄規模不低于1000頭。
2.有與畜禽糞污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相適應的設施設備。
3.近兩年內無重大動物疫病發生。
(三)畜禽屠宰園(區)
1.設計規模達到以下標準:生豬月屠宰量不低于5000頭;牛羊月屠宰量不低于2000頭;家禽月屠宰量不低于1萬只;其他家畜月屠宰量不低于1000頭。
2.依法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排污許可證和其他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文件。
3.有與屠宰規模相適應、水質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用水供應條件;有符合國家規定的設施設備和運載工具;有依法取得健康證明的屠宰技術人員。
4.近一年內無肉品品質檢驗不合格事件發生。
(四)水產養殖園(區)
1.淡水養殖年出塘不少于50噸,海水養殖年出池不少于10噸。
2.近兩年內無重大水生動物疫病發生。
第十條 區級保供園(區)認定標準
由各涉農區結合生產實際和穩產保供要求,提出明確標準,組織認定工作,各涉農區區級保供園(區)數量、“菜籃子”產品產量原則上應不低于“菜籃子”市長負責制考核標準。
第十一條 對近一年內無質量安全檢測記錄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要組織檢測機構進行質量安全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認定為保供園(區)。
第三章 認定程序
第十二條保供園(區)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兩年開展一次,由市農業農村委根據本辦法,結合當年工作實際發布認定通知,明確具體辦理事項、申報受理時間等事宜。其中市級保供園(區)由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組織推薦,市農業農村委認定;區級保供園(區)由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審核、認定后報市農業農村委備案。
第十三條符合條件的農業生產經營主體可在指定的申報受理時間內向所在區農業農村委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天津市/××區“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申報表(附件1)。
(二)申報主體營業執照。畜禽屠宰園(區)另需提供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排污許可證。
(三)土地權屬證明、土地經營權流轉合同或租賃合同,設施農業用地備案證明材料或納入本區設施農業臺賬的證明材料。
(四)園(區)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操作規程、管理制度、質量安全管控以及上年度的生產記錄檔案,近一年內的質量安全檢測記錄。
(五)園(區)及其產品獲得的各項認證證書或榮譽(如有)。
(六)園(區)參與農業科技試驗、配備冷鏈設施和帶動困難家庭就業的證明材料(如有)。
(七)園(區)建立外埠生產園(區)情況(如有)。
申報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上報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除第一項外,其他申報材料提供復印件,原件備查。
第十四條 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根據本辦法規定,組織對申報主體開展資格審核和現場檢查,并結合日常監督管理情況進行綜合評價,按照認定通知明確的推薦指標數量,擇優予以推薦,分類形成市級(區級)“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推薦(備案)匯總表(附件2),并以正式文件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審核認定、備案。
第十五條市農業農村委組織對各涉農區推薦的市級保供園(區)進行審核,審核合格后形成市級保供園(區)擬認定名錄。
第十六條市農業農村委對擬認定的市級保供園(區)名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區級保供園(區)按照屬地原則由所在區農業農村委按程序進行公示。
第十七條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市級保供園(區),由市農業農村委發文予以認定公布,并出具市級保供園(區)資質證明。區級保供園(區)由所在區農業農村委出具區級保供園(區)資質證明。
第四章 建設管理
第十八條 保供園(區)認定有效期為兩年,實行動態管理,對于無法發揮保供園(區)作用的,按要求退出。在認定年度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對保供園(區)進行復核,對不符合標準要求、意愿不強烈、企業轉型調整的,按權限程序及時調整退出;對新申報的市級、區級保供園(區)按照本辦法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并經公示無異議后認定公布。
第十九條 各涉農區農業農村委對轄區內的市級、區級保供園(區)建立管理檔案,并采取定期調度、實地檢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保供園(區)的生產、經營、管理、產品質量安全和標志使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市級保供園(區)每年開展不少于三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
第二十條 保供園(區)基本條件、規模發生變化,達不到認定條件的,建立市、區兩級信息溝通機制,由認定部門撤銷其保供園(區)資格,并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認定部門撤銷其保供園(區)資格,并向社會公布,園(區)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認定為保供園(區):
(一)產地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達不到產地環境要求,影響園(區)產品質量安全的。
(二)使用國家禁止使用的農藥、獸藥或其他化學物質的。
(三)在各級監督抽查中一年內累計兩次出現常規農獸藥殘留超標的。
(四)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或引發較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
(五)在申報認定過程中采取虛報、瞞報、偽造、篡改園(區)信息等手段騙取通過的。
(六)轉借、轉讓、偽造“天津市‘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或“××區‘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標志、標識或字樣。
(七)園(區)出現“大棚房”等“非農化”問題的。
(八)不履行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義務的。
(九)出現其他不符合保供園(區)條件情形的。
第二十二條保供園(區)所在的區農業農村委負責督促被撤銷的保供園(區)清除園(區)及產品包裝物上的有關標志、標識或字樣,銷毀有關宣傳資料。
第二十三條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密切關注保供園(區)的生產情況、困難需求、短板弱項,切實掌握保供園(區)的生產現狀,精準做好技術服務和生產指導,積極為保供園(區)升級改造、提升質量效益出謀劃策,積極協調規劃資源、水務等部門,為保供園(區)提供用地和用水保障。
第二十四條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充分利用好中央、市、區各級產業扶持政策,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保供園(區)建設發展。要積極協調金融機構為保供園(區)提供貸款、保險、擔保等金融支持。各級農業農村部門在制定產業扶持政策時,要充分考慮保供園(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有利于保供園(區)發展和穩產保供工作的政策措施。
第二十五條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開展農村電商培訓,鼓勵引導保供園(區)拓展線上銷售渠道,擴大知名度和影響力,組織保供園(區)積極對接快遞物流企業,爭取更便捷、更優惠的寄遞物流服務。要鼓勵引導保供園(區)與批發市場、大型商超精準對接,縮短農產品供應鏈。要鼓勵引導保供園(區)建立外埠生產園(區),應急條件下補充本地市場供給。
第二十六條 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針對市級、區級保供園(區),加大生產技術、質量安全等方面的業務培訓和服務指導。要鼓勵引導保供園(區)強化標準意識,結合實際制定企業生產標準。要鼓勵引導保供園(區)強化品牌意識,積極開展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等認證,積極申報“津農精品”品牌,積極參加各種展會和品牌推介活動,不斷提高產品的知名度和影響力。
第五章 應急調控
第二十七條 保供園(區)應急調控按照《天津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預案》規定的應急等級、應急響應、工作程序響應,服從天津市重要生活必需品供給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和安排。
第二十八條 應急情況下,市、區兩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積極協調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商務、交通運輸、水務、電力等部門,穩定農業生產資料生產流通保障,穩定水、電、氣、暖等能源資源保障,穩定用工、運輸等生產力保障,切實維持保供園(區)的生產秩序,確保生產不能停。
第二十九條 應急情況下,市、區兩級農業農村部門要會同商務、發展改革等部門,密切監測“菜籃子”產品產、供、銷、存情況和產地、批發、零售價格,及時了解市場短缺品種和需求,科學分析市場供應形勢,及時發布預警信息,圍繞市場需求組織保供園(區)調整生產節奏和上市節奏。
第三十條 市、區兩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抓好應急生產,根據市場需求,組織搶種各類蔬菜,組織屠宰企業加大調運生產供應力度,及時穩定市場供應;對于生長周期長的蔬菜、生豬、蛋雞、奶牛、水產品等,要在統籌考慮補充市場缺口和做好產能儲備的平衡關系基礎上,加大產出力度,保障市場供應。
第三十一條市、區兩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組織保供園(區)妥善做好產能恢復,應急保供任務結束后,組織保供園(區)逐步恢復正常生產節奏,加大新技術的推廣運用和新品種的培育生產,指導有意愿的保供園(區)擴大生產規模、提質增效。積極協調財政、金融、保險等部門,根據應急保供實際情況,適度給予保供園(區)支持獎勵。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市農業農村委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
市級(區級)“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推薦(備案)匯總表.docx
“菜籃子”產品穩產保供園(區)申報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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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