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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公告2024年第128號(關于防止丹麥藍舌病傳入我國的公告)

   2024-09-23 海關總署784
核心提示:近期,丹麥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緊急報告,該國岑訥市(T?nder)發生一起藍舌病。為防止疫情傳入,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近期,丹麥向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緊急報告,該國岑訥市(T?nder)發生一起藍舌病。為防止疫情傳入,保護我國畜牧業安全和生物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禁止直接或間接從丹麥輸入反芻動物及相關產品(源于反芻動物未經加工或者雖經加工但仍有可能傳播疫病的產品)。
 
  二、禁止寄遞或攜帶來自丹麥的反芻動物及相關產品入境。一經發現一律作退回或銷毀處理。
 
  三、來自丹麥的進境船舶、航空器、鐵路列車等運輸工具上卸下的動植物性廢棄物、泔水等,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除害處理,不得擅自拋棄。
 
  四、對邊防檢查等部門截獲的非法入境的來自丹麥的反芻動物及相關產品,一律在海關的監督下作銷毀處理。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者,由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處理。
 
  六、各級海關、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分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等有關規定,密切配合,做好檢疫、防疫和監督工作。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
 
  2024年9月19日
 
  公告下載鏈接: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關于防止丹麥藍舌病傳入我國的公告.doc
 
     海關總署 農業農村部關于防止丹麥藍舌病傳入我國的公告.pdf



日期:2024-09-23
 
地區: 歐洲 丹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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