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韓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消息,2014年10月21日韓國食品藥品管理局發布了對普通食品標準及規格修訂的提案,實行日期為2014年11月4日。
蠟樣芽胞桿菌
1、醬類(豆醬餅除外)和調味汁類、復合調味食品、泡菜類、魚蝦醬類、蜜漬食品、罐頭食品,每克10000以下(殺菌產品必須陰性)。
2、除上述1以外的食品及未規定的個別標準食品中再加工以及未經過加熱直接攝取的食品,每克100以下(殺菌產品必須陰性)。
梭狀芽孢桿菌
1、醬類(豆醬餅除外)、辣椒絲、泡菜類、魚蝦醬類、蜜漬食品、罐頭食品、混合調味食品、香辛料加工品、,食用醋咖喱粉等咖喱(液態產品除外),每克1000以下(殺菌產品必須陰性)。
2、除上述1以外食品及未規定的個別標準食品中的再加工以及未經過加熱直接攝取的食品,每克1000以下(殺菌產品必須陰性)。
重金屬標準
農產品重金屬標準
畜產物的重金屬標準
*家禽肉:包括附著脂肪及表皮的家禽類肌肉組織的雞、鴨、野雞、鵝、火雞、鵪鶉等肉類。
**牛肉,豬肉:包括肌肉內脂肪及皮下脂肪一起的脂肪組織或塊狀的肌肉組織。
水產品重金屬標準
加工類食品重金屬標準
1、鉛:0.1mg/kg以下
2、砷:0.1mg/kg以下
霉毒素標準
1、黃曲霉毒素(B1、B2、G1及G2)
2、黃曲霉毒素M1
3、棒曲霉素(Patulin)
4、伏馬菌素(Fumonisin)
5、赭曲霉素(ochratoxin)
6、嘔吐毒素(Deoxynivalenol)
7、玉米烯酮zearalenone
貝毒素標準
1、麻痹性貝毒
2、腹瀉性貝毒(okadaic acid及dinophysistoxin-1的合)
3、干燥水產品貝毒素適用臨時標準
干燥過程中因水分含量變化的情況下應考慮水分含量。
原文鏈接:http://fse.foodnara.go.kr/residue/RS/jsp/menu_02_01_03.jsp?idx=12
日期:2014-11-21
蠟樣芽胞桿菌
1、醬類(豆醬餅除外)和調味汁類、復合調味食品、泡菜類、魚蝦醬類、蜜漬食品、罐頭食品,每克10000以下(殺菌產品必須陰性)。
2、除上述1以外的食品及未規定的個別標準食品中再加工以及未經過加熱直接攝取的食品,每克100以下(殺菌產品必須陰性)。
梭狀芽孢桿菌
1、醬類(豆醬餅除外)、辣椒絲、泡菜類、魚蝦醬類、蜜漬食品、罐頭食品、混合調味食品、香辛料加工品、,食用醋咖喱粉等咖喱(液態產品除外),每克1000以下(殺菌產品必須陰性)。
2、除上述1以外食品及未規定的個別標準食品中的再加工以及未經過加熱直接攝取的食品,每克1000以下(殺菌產品必須陰性)。
重金屬標準
農產品重金屬標準
食品對象 | 鉛(mg/kg) | 鎘(mg/kg) |
谷類(糙米除外) | 0.2以下 | 0.1以下(小麥,大米是0.2以下) |
薯類 | 0.1以下 | 0.1以下 |
豆類 | 0.2以下 | 0.1以下(大豆是0.2以下) |
水果類 | 0.1以下(蘋果,橘子,漿果類是0.2以下) | 0.05以下 |
葉菜類 | 0.3以下 | 0.2以下 |
葉莖菜類 | 0.1以下 | 0.05以下 |
根菜類 | 0.1以下(人參,山養參,桔梗,沙參 2.0以下) | 0.1以下(洋蔥是0.5以下,人參,山養參,桔梗,沙參 2.0以下) |
果菜類 | 0.1以下(辣椒,南瓜是0.2以下) | 0.05以下(辣椒,南瓜是0.1以下)) |
蘑菇類 | 0.3以下(對洋香菇,平菇,杏鮑菇,香菇,松茸,金針菇,木耳) | 0.3以下(對洋香菇,平菇,杏鮑菇,香菇,松茸,金針菇,木耳) |
芝麻 | 0.3以下 | 0.2以下 |
畜產物的重金屬標準
食品對象 | 鉛(mg/kg) | 鎘(mg/kg) |
家禽肉* | 0.1以下 | —— |
豬肝 | 0.5以下 | 0.5以下 |
豬肉** | 0.1以下 | 0.05以下 |
豬腎 | 0.5以下 | 1.0以下 |
肝 | 0.5以下 | 0.5以下 |
牛肉** | 0.5以下 | 0.05以下 |
牛腎 | 0.5以下 | 1.0以下 |
原奶及牛奶類 | 0.02以下 | —— |
**牛肉,豬肉:包括肌肉內脂肪及皮下脂肪一起的脂肪組織或塊狀的肌肉組織。
水產品重金屬標準
食品對象 | 鉛(mg/kg) | 鎘(mg/kg) | 汞(mg/kg) | 甲基汞(mg/kg) |
魚類 | 0.5以下 | 0.1以下(淡水及洄游魚類) 0.2以下(海洋魚類) | 0.5以下(深海魚類,金槍魚類及旗魚類除外 | 1.0以下(深海魚類,金槍魚類及旗魚類在內) |
軟體類 | 2.0以下(包括有內臟的章魚2.0以下) | 2.0以下(包括有內臟的章魚3.0以下) | 0.5以下 | —— |
甲殼類 | 1.0以下(包括有內臟的花蟹類或屬于花蟹科的蟹2.0以下) | 1.0以下(包括有內臟的花蟹類或屬于花蟹科的蟹5.0以下) | —— | —— |
海藻類 | —— | 0.3以下(包括紫菜,調味紫菜等) | —— | —— |
加工類食品重金屬標準
1、鉛:0.1mg/kg以下
2、砷:0.1mg/kg以下
食品對象 | 鉛(mg/kg) | 砷(mg/kg) |
食用油脂類 | 0.1以下 | 0.1以下 |
嬰兒配方奶粉、成長期配方奶粉、嬰幼兒谷類配方、其他嬰幼兒配方、嬰幼兒特殊配方食品、配方奶粉、配方牛奶、成長期配方牛奶、其他配方奶粉、其他配方牛奶 | 0.1以下[粉末產品情況下經稀釋攝取形態(按制造商提出的攝取方法)的反映標準的適用] | —— |
霉毒素標準
1、黃曲霉毒素(B1、B2、G1及G2)
食品對象 | 標準(μg/kg) |
谷類、豆類、花生及單純處理的堅果類(粉碎) | 15以下(但B1得10.0以下) |
谷類加工品及豆類加工品(普通加工食品規格外) | |
醬類及辣椒粉及咖喱粉 | |
肉豆蔻、姜黃、干辣椒、干燥Paprika及天然香辛料 | |
面粉 | |
干水果類 | |
嬰兒配方奶粉、baby formula diet、cereal formula for infant/baby,其他嬰幼兒食品 | (B1得0.10以下) |
2、黃曲霉毒素M1
食品對象 | 標準 |
制造加工前原油及牛奶類 | 0.50μg/kg以下 |
Milk formulas(嬰幼兒配方奶粉、牛奶配方、成長期配方奶粉、成長期配方牛奶、其他配方奶粉、其他配方牛奶),特殊用途食品(嬰兒配方奶粉、成長期配方奶粉、嬰幼兒谷類配方、其他嬰幼兒配方奶粉、嬰幼兒特殊配方奶粉)中油成分產品 | 0.50μg/kg以下[粉末產品情況下經稀釋攝取形態(按制造商提出的攝取方法)的反映標準的適用] |
3、棒曲霉素(Patulin)
食品對象 | 標準(μg/kg) |
蘋果汁,蘋果汁濃縮液(包括原料、濃縮倍數換算) | 50以下 |
嬰兒配方奶粉、成長期配方奶粉、其他嬰幼兒配方奶粉 | 10.0以下 |
食品對象 | 標準(B1,及B2合) |
玉米 | 4mg/kg0以下 |
單純處理的玉米(粉碎,切塊等) | 2mg/kg以下 |
單純處理的玉米50%以上含有谷類加工品及制作爆米花的玉米加工品 | 1mg/kg以下 |
食品對象 | 標準(μg/kg) |
單純處理的谷類(粉碎,切塊等) | 5.0以下 |
咖啡豆、炒咖啡 | 5.0以下 |
速溶咖啡 | 10.0以下 |
豆醬餅 | 20以下 |
辣椒粉 | 7.0以下 |
葡萄汁、葡萄汁濃縮液(包括原料、濃縮倍數來換算)葡萄酒 | 2.0以下 |
干果類 | 10.0以下 |
嬰兒配方奶粉、成長期配方奶粉、嬰幼兒谷類配方、其他嬰幼兒配方奶粉 | 0.50以下 |
食品對象 | 標準(mg/kg) |
單純處理的谷類(粉碎、切塊等,單純處理的玉米除外) | 1以下 |
玉米及單純處理的谷類(粉碎,切塊等) | 2以下 |
谷類加工產品 | 0.5以下 |
嬰兒配方奶粉、成長期配方奶粉、嬰幼兒谷類配方、其他嬰幼兒配方奶粉 | 0.2以下 |
面類 | 0.75以下 |
食品對象 | 標準(μg/kg) |
單純處理的谷類(粉碎,切塊等) | 200以下 |
餅干 | 50以下 |
嬰兒配方奶粉、成長期配方奶粉、嬰幼兒谷類配方、其他嬰幼兒配方奶粉 | 20以下 |
谷類加工品 | 50以下 |
1、麻痹性貝毒
食品對象 | 標準(mg/kg) |
貝類 | 0.8以下 |
皮囊類(海鞘,柄海鞘等) |
2、腹瀉性貝毒(okadaic acid及dinophysistoxin-1的合)
食品對象 | 標準 |
雙殼類 | 0.16mg/kg以下 |
3、干燥水產品貝毒素適用臨時標準
干燥過程中因水分含量變化的情況下應考慮水分含量。
原文鏈接:http://fse.foodnara.go.kr/residue/RS/jsp/menu_02_01_03.jsp?idx=12
日期:2014-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