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市場監管局在近期組織開展的2023年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轉移支付任務中,檢出1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一)海西州天峻縣好閏多購物中心銷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世通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二)海南州共和縣發到家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柑,其中苯醚甲環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拜爾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三)西寧市城北區漫野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青海省海東市互助縣崑崙泉青稞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青稞酒源(酒精度:43%vol),其中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青島)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四)西寧市城西區青海穗茶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海蜇頭(生食動物性水產品),其中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青島)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五)海北州祁連縣八寶鎮老馬家羊雜碎自制銷售的油條(自制),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華檢檢測有限公司。
(六)海南州共和縣梅子麻辣燙砂鍋店自制銷售的油條(自制),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華檢檢測有限公司。
(七)海南州共和縣廣順配送中心銷售的帶殼巴旦木,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華檢檢測有限公司。
(八)玉樹州玉樹市四川蔬菜店銷售的青頭白蘿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眾合天成檢驗有限公司。
(九)海東市互助縣華洋購物中心銷售的大蔥,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眾合天成檢驗有限公司。
(十)海東市互助縣天天平價生鮮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銷售的花生米,其中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眾合天成檢驗有限公司。
(十一)西寧市城西區辣創火鍋店的料碗,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海省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
(十二)西寧市城北區丁府家宴餐館的筷子,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海省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
對抽檢發現的1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
廣大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 附件1.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xls
附件2.酒類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xls
附件3.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xls
附件4.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xls
附件5.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
日期:2023-11-01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情況
(一)海西州天峻縣好閏多購物中心銷售的普通白菜(小油菜),其中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世通檢測評價技術服務有限公司。
(二)海南州共和縣發到家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柑,其中苯醚甲環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拜爾檢測股份有限公司。
(三)西寧市城北區漫野商貿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標稱青海省海東市互助縣崑崙泉青稞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青稞酒源(酒精度:43%vol),其中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青島)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四)西寧市城西區青海穗茶餐飲服務有限公司加工自制的海蜇頭(生食動物性水產品),其中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國檢(青島)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五)海北州祁連縣八寶鎮老馬家羊雜碎自制銷售的油條(自制),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華檢檢測有限公司。
(六)海南州共和縣梅子麻辣燙砂鍋店自制銷售的油條(自制),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華檢檢測有限公司。
(七)海南州共和縣廣順配送中心銷售的帶殼巴旦木,其中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華檢檢測有限公司。
(八)玉樹州玉樹市四川蔬菜店銷售的青頭白蘿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眾合天成檢驗有限公司。
(九)海東市互助縣華洋購物中心銷售的大蔥,其中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眾合天成檢驗有限公司。
(十)海東市互助縣天天平價生鮮蔬菜配送有限公司銷售的花生米,其中黃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山東眾合天成檢驗有限公司。
(十一)西寧市城西區辣創火鍋店的料碗,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海省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
(十二)西寧市城北區丁府家宴餐館的筷子,其中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青海省產品質量檢驗檢測院。
對抽檢發現的12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依法進行查處,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進一步督促企業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并將相關情況記入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
二、特別提醒
廣大消費者,如已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時,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15。
附件: 附件1.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 .xls
附件2.酒類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xls
附件3.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xls
附件4.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信息.xls
附件5.部分不合格檢驗項目小知識.doc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
日期:2023-1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