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現將2014年第2季度我市玻璃包裝容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結果予以公告。
本次監督抽查的檢驗依據主要有:GB 4544-1996《啤酒瓶》、GB/T 24694-2009《玻璃容器 白酒瓶》、QB/T 4162-2011《玻璃杯》、CCGF 213.9-2010《啤酒瓶》等標準,檢驗了啤酒瓶的耐內壓力、抗熱震性、內應力、抗沖擊、內表面耐水性、鉛、鎘、砷、銻溶出允許限量、垂直軸偏差、滿口容量、標志等主要指標,檢驗了白酒瓶的耐內壓力、抗熱震性、內應力、抗沖擊、內表面耐水性、鉛、鎘、砷、銻溶出允許限量、規格尺寸、外觀質量等主要指標,檢驗了玻璃杯的外觀、規格尺寸、抗熱震性、內應力、玻璃顆粒耐水性、鉛、鎘溶出量等主要指標。
本次專項抽查涉及北碚區、北部新區、大渡口區、涪陵區、梁平縣、南岸區、榮昌縣、石柱縣、萬州區、永川區、合川區等11個區縣的26家企業的54個批次產品,檢驗合格49批次,抽樣合格率為90.7%。
抽查結果表明,我市玻璃包裝容器產品目前存在的質量問題主要是啤酒瓶的耐內壓力及抗沖擊項目。本次抽查中共有5個批次不合格,其中4個批次耐內壓力及抗沖擊項目均不合格,1個批次耐內應力項目不合格,這與瓶子的原材料、形狀、壁厚薄分布、內應力等因素密切相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生產企業在出廠檢驗時,抽檢不嚴造成出廠漏檢,使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其次啤酒瓶在儲存和使用過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多次沖擊,抗沖擊性能差的啤酒瓶在受到沖擊后形成應力集中,可能發生破裂或爆炸。
針對此次抽查存在的問題,我局已按照相關規定,責令企業限期整改,開展后處理工作。今后我局將繼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玻璃包裝容器產品質量的監管力度,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特此公告
附件:1. 玻璃包裝容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產品名單
2. 玻璃包裝容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
重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4年8月7日
日期:2014-08-12
本次監督抽查的檢驗依據主要有:GB 4544-1996《啤酒瓶》、GB/T 24694-2009《玻璃容器 白酒瓶》、QB/T 4162-2011《玻璃杯》、CCGF 213.9-2010《啤酒瓶》等標準,檢驗了啤酒瓶的耐內壓力、抗熱震性、內應力、抗沖擊、內表面耐水性、鉛、鎘、砷、銻溶出允許限量、垂直軸偏差、滿口容量、標志等主要指標,檢驗了白酒瓶的耐內壓力、抗熱震性、內應力、抗沖擊、內表面耐水性、鉛、鎘、砷、銻溶出允許限量、規格尺寸、外觀質量等主要指標,檢驗了玻璃杯的外觀、規格尺寸、抗熱震性、內應力、玻璃顆粒耐水性、鉛、鎘溶出量等主要指標。
本次專項抽查涉及北碚區、北部新區、大渡口區、涪陵區、梁平縣、南岸區、榮昌縣、石柱縣、萬州區、永川區、合川區等11個區縣的26家企業的54個批次產品,檢驗合格49批次,抽樣合格率為90.7%。
抽查結果表明,我市玻璃包裝容器產品目前存在的質量問題主要是啤酒瓶的耐內壓力及抗沖擊項目。本次抽查中共有5個批次不合格,其中4個批次耐內壓力及抗沖擊項目均不合格,1個批次耐內應力項目不合格,這與瓶子的原材料、形狀、壁厚薄分布、內應力等因素密切相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生產企業在出廠檢驗時,抽檢不嚴造成出廠漏檢,使不合格產品流入市場;其次啤酒瓶在儲存和使用過程中受到不同程度的多次沖擊,抗沖擊性能差的啤酒瓶在受到沖擊后形成應力集中,可能發生破裂或爆炸。
針對此次抽查存在的問題,我局已按照相關規定,責令企業限期整改,開展后處理工作。今后我局將繼續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對玻璃包裝容器產品質量的監管力度,不斷提升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特此公告
附件:1. 玻璃包裝容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產品名單
2. 玻璃包裝容器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
重慶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4年8月7日
日期:2014-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