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網站獲悉,5月26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一則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藍蛙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朝陽門分公司因違反食安法被罰款12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252元。
據悉,今年3月15日,“記者臥底網紅餐廳藍蛙曝光后廚亂象”的話題登陸微博熱搜。有媒體曝光了網紅西餐廳藍蛙(北京悠唐購物中心店)后廚亂象,記者臥底藍蛙后廚,發現制作沙拉的水果存在發黑發爛;食材有效期標簽隨意更換;抹布不做區分,擦完刀具擦垃圾桶;海鮮池里放完拖布桶再洗菜等問題。
對此,3月15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針對曝光內容開展相關執法檢查工作。在“藍蛙”餐廳悠唐購物中心店〔藍蛙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北京朝陽門分公司〕,執法人員要求該店立即停業整頓,停止在第三方訂餐平臺的經營活動,并對其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食品等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3月15日晚間,藍蛙餐飲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發布聲明稱,藍蛙北京悠唐門店主動進行停業整改,針對門店食品安全問題進行全面徹查;公司內部對其他門店同步開展定期及飛行檢查,深入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再次對所有門店員工進行食品安全培訓,嚴令門店按照標準流程操作,一經發現違規操作,公司將對相關人員嚴肅處理。
處罰事實
根據輿情報道反映的問題,經調查:
一、當事人于2023年2月2日訂購羅馬蔬菜30袋,每袋500克,每袋進貨價為14.8元,共444元,保質期至2月5日,2月6日店內剩余1包,員工清洗后制作凱撒沙拉2份,每份58元,共計116元。
二、2023年2月6日當事人在加工制作過程中,使用了已出現發黑變質的食品原料牛油果。所使用的感官性狀異常的牛油果系******公司進購的,2月2日訂購25個,2月3日到門店,2月4日訂購25個,2月5日到門店。視頻報道員工把牛油果發黑部分切掉,剩余的部分做了2份南瓜牛油果沙拉,每份68元,共計136元。
三、執法人員于2023年3月15日對該單位經理進行了調查詢問,確認當事人之前存在輿情所描述的員工在洗菜池清洗墩布、擦拭刀具的抹布擦拭垃圾桶存在抹布混用,從業人員操作不規范等問題。
四、執法人員經2023年3月15日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冷葷間紫外線消毒記錄未完善記錄。油炸食品、冰箱、冷庫溫度記錄、報損記錄、清洗消毒不規范,屬未未按規定制定、實施生產經營過程控制要求。
違反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六)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四十四條第一款
處罰內容
現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決定處罰如下:警告;罰款:120000元;沒收違法所得:252元。
(來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官網截圖)
日期:20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