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9日,秘魯衛生部發布第523-2022號決議,擬制訂乳制品生產衛生標準,意見反饋期為15天。主要內容如下:(1)定義。高風險食品、工業加工食品、酸奶、衛生監督等35個相關術語定義;(2)一般規定。生產高風險乳制品的企業必須遵守良好生產規范(GMP)、衛生計劃(PHS)和原材料的衛生控制(CCS)等程序;廠區位置、工廠基礎設施、供水、廢水排放、工人更衣室要求、燈光照明、通風、生產設備、工人的衛生操作要求、害蟲防治、有毒化合物的管理等、產品的可追溯性及召回的具體規定;(3)原料的控制。乳制品的原料必須來自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無牛結核病和布魯氏菌病的相關證明的生產企業;山羊的原料必須進行布魯氏菌病陰性診斷測試;牛奶來自收集中心的,必須具有主管部門頒發的衛生許可;牛奶原料驗收須進行密度、酒精測測試和還原酶測試;(4)加工要求。制作新鮮和半成熟的奶酪時牛奶的熱處理:溫度65至67℃保持15至30分鐘進行巴氏殺菌;酸奶制作須將牛奶加熱至82至85°C和15分鐘;(5)成品運輸要求。用于運輸成品的車輛不得用于運輸原材料、化學物質、燃料、動物或其他有交叉污染風險的物品,要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態;(6)企業認證及官方監督和控制的具體要求。
日期:2022-07-26
日期:2022-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