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實施的國家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涉及我市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通告如下:
一、烏雞(北京誠惠凱旺商貿中心經營)
(一)抽檢基本情況。北京誠惠凱旺商貿中心經營的烏雞(生產日期:2021-06-10),經檢驗,甲氧芐啶項目不符合規定。
(二)經查,北京誠惠凱旺商貿中心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三)項、第(六)項的規定,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日期:2021-11-16
一、烏雞(北京誠惠凱旺商貿中心經營)
(一)抽檢基本情況。北京誠惠凱旺商貿中心經營的烏雞(生產日期:2021-06-10),經檢驗,甲氧芐啶項目不符合規定。
(二)經查,北京誠惠凱旺商貿中心違反了《北京市小規模食品生產經營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十三)項、第(六)項的規定,北京市昌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其實施行政處罰。
二、廣大消費者如發現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可撥打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5日
日期:2021-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