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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況通告(2021年第37期)

   2021-10-22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649
核心提示:近期,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4大類食品共690批次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檢出食用農產品和餐飲食品2大類食品共1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農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和重金屬污染等問題。……(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近期,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對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4大類食品共690批次食品進行了監督抽檢。檢出食用農產品和餐飲食品2大類食品共10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農獸藥殘留、食品添加劑、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和重金屬污染等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總體情況:本次抽檢4大類食品共690批次食品。其中,糧食加工品248批次,合格248批次;食用農產品233批次,合格227批次,不合格6批次;餐飲食品109批次,合格105批次,不合格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0批次,合格100批次。合格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詳見附件。
 
  二、不合格食品具體信息如下:
 
  (一)農獸藥殘留問題
 
  1.由宜春市袁州區城西一百購物現代城超市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2.由南昌縣鴻蓮旺中旺超市銷售的白殼雞蛋,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分析測試中心。
 
  3.由永豐縣大匯發財富購物廣場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分析測試中心。
 
  4.由贛州市贛縣區小生百戶便利店銷售的貢梨,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分析測試中心。
 
  (二)食品添加劑問題
 
  1.萍鄉市梅生嘉華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豆腐,苯甲酸及其鈉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分析測試中心。
 
  2.由鄱陽縣牛香紡火鍋城田畈街店銷售的油條,鋁的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產品質量監督檢測院。
 
  (三)微生物污染問題
 
  1.由景德鎮市珠山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公司慶和樓酒店銷售的四方盤(復用餐飲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分析測試中心。
 
  2.九江市濂溪區楊廚主題餐廳銷售的碗(復用餐飲具),大腸菌群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分析測試中心。
 
  (五)生物毒素問題
 
  由贛州市贛縣區小生百戶便利店銷售的花生米,黃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分析測試中心。
 
  (六)重金屬污染問題
 
  由宜春市宜陽樂賣特超市銷售的小米椒,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規定。檢驗機構為江西省食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通知相關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置,并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相關單位立即采取查清產品流向、停止銷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將查實的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通報相關管理部門。
 
  特別提醒消費者,如購買或在市場上發現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時,請撥打食品安全投訴舉報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doc
 
     2.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
 
     3.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合格食品信息.xls
 
     4.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合格食品信息.xls
 
     5.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6.餐飲食品監督抽檢合格食品信息.xls
 
     7.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信息.xls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監督抽檢合格食品信息.xls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 



日期:2021-10-22
 
地區: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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