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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有關工作的通告》解讀

   2021-10-09 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736
核心提示:為認真貫徹落實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作出的修改決定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精神,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了《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有關工作的通告》,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為認真貫徹落實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作出的修改決定和《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精神,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我局發布了《山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有關工作的通告》,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文件出臺背景
 
  近年來,我局不斷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逐步減少行政審批事項、降低企業準入門檻、提高服務水平,為市場主體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開展“證照分離”改革,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對于正確處理政府和市場關系、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具有重大意義。照后減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先手棋和突破口。通過預包裝食品銷售審批改備案改革,用政府權力的“減法”換取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的“加法”,降低市場主體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動我省經濟高質量轉型發展。
 
  二、文件依據
 
  將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改為備案是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實行“證照分離”改革的一種方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 要求:1.將對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企業,取消食品經營許可,改為備案管理。2.將“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納入“多證合一”范圍,在企業登記注冊環節一并辦理備案手續。
 
  三、有關要求
 
  1.核發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不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
 
  2.已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無須對其同一地址的銷售預包裝食品進行預包裝食品銷售備案。
 
  3.經營面積60平方米以下的食品小經營店繼續按照《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管理條例》辦理食品小經營店備案證。
 
  4.材料要求。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經營者在申請取得營業執照的同時只需填寫一張《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信息采集表》,取得行政審批部門核發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記載“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即可開展預包裝食品銷售活動,不需要單獨取得食品經營備案憑證。
 
  5.實施部門。縣(區)級行政審批部門。
 
  四、新舊政策對比
 
  1.各類市場主體都可以辦理預包裝食品銷售備案,只要領取行政審批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記載“食品經營(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無須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就可以從事預包裝食品的經營活動。
 
  2.精簡審批材料。只需填寫一張《食品經營備案(僅銷售預包裝食品)信息采集表》。
 
  3.再造審批流程。推行“多證合一”、一人辦結、登記即辦等便利舉措,在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環節一并辦理備案手續,確保申請備案即來即辦,壓減環節,壓縮備案時限,提高辦理效率,提升辦事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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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10-09
 
地區: 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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