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發布的《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對11批次抽檢不合格食品開展核查處置的通知》(市監食檢函〔2021〕836號),涉及我區1家經營企業。現將不合格食品風險控制情況通告如下:
伊寧市迪力亞爾卡森木牛羊肉經營的牛肉
(一)抽檢基本情況
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抽檢工作中,承檢機構于2021年4月20日,在伊寧市迪力亞爾卡森木牛羊肉進行抽檢,該店經營的牛肉(檢疫日期:2021-04-19),經檢驗,克倫特羅項目不符合《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第四批)》(整頓辦函〔2010〕50號)規定,檢驗結果為9.80μg/kg,標準值為不得檢出。
(二)現場檢查情況
經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經營地址為伊寧市漢賓農貿市場內的伊寧市迪力亞爾卡森木牛羊肉(店主:卡米力江)經營的牛肉(檢疫日期:2021-04-19),系由居住在伊寧市新華東路的屠宰戶帕爾哈提·托乎提阿吉于2021年4月18日在伊寧縣溫亞爾鄉活畜交易市場購買1頭牛,在伊寧市便群東梁牛羊肉屠宰場屠宰后賣給伊寧市南環路艾孜買提牛羊肉店(店主:艾孜買提·吾不力卡森木)249公斤,艾孜買提將該牛肉的130公斤賣給伊寧市漢賓鄉農貿市場伊寧市迪力亞爾卡森木牛羊肉(店主:卡米力江),截至檢查當日,上述兩家店該批次牛肉全部銷售完畢。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送達檢驗報告和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時,經過現場核實,該批次牛肉(檢疫日期:2021-04-19)已全部銷售完畢,該店已啟動召回程序,但未能召回。
(四)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經營同批次產品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日期:2021-09-28
伊寧市迪力亞爾卡森木牛羊肉經營的牛肉
(一)抽檢基本情況
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組織的抽檢工作中,承檢機構于2021年4月20日,在伊寧市迪力亞爾卡森木牛羊肉進行抽檢,該店經營的牛肉(檢疫日期:2021-04-19),經檢驗,克倫特羅項目不符合《食品中可能違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和易濫用的食品添加劑名單(第四批)》(整頓辦函〔2010〕50號)規定,檢驗結果為9.80μg/kg,標準值為不得檢出。
(二)現場檢查情況
經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現場檢查,經營地址為伊寧市漢賓農貿市場內的伊寧市迪力亞爾卡森木牛羊肉(店主:卡米力江)經營的牛肉(檢疫日期:2021-04-19),系由居住在伊寧市新華東路的屠宰戶帕爾哈提·托乎提阿吉于2021年4月18日在伊寧縣溫亞爾鄉活畜交易市場購買1頭牛,在伊寧市便群東梁牛羊肉屠宰場屠宰后賣給伊寧市南環路艾孜買提牛羊肉店(店主:艾孜買提·吾不力卡森木)249公斤,艾孜買提將該牛肉的130公斤賣給伊寧市漢賓鄉農貿市場伊寧市迪力亞爾卡森木牛羊肉(店主:卡米力江),截至檢查當日,上述兩家店該批次牛肉全部銷售完畢。
(三)不合格食品召回措施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在送達檢驗報告和國家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時,經過現場核實,該批次牛肉(檢疫日期:2021-04-19)已全部銷售完畢,該店已啟動召回程序,但未能召回。
(四)消費者如在市場上發現經營同批次產品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請撥打電話12315進行投訴舉報。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日期:2021-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