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抽取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糕點、、乳制品、調味品、糧食加工品、飲料、酒類、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農產品等10類共133批次樣品。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抽檢總體情況
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1批次,檢出3批次不合格樣品。
抽檢食用農產品77批次,檢出1批次不合格樣品。
抽檢酒類11批次,檢出1批次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
(一)北流市新圩鎮張志惠油房銷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項目為黃曲霉毒素B,檢測結果為27μg/kg,標準規定為≤20μg/kg。
(二)興業縣龍安謝紹全油房銷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項目為黃曲霉毒素B,檢測結果為34μg/kg,標準規定為≤20μg/kg。
(三)博白縣松旺鎮十哥油坊銷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項目為黃曲霉毒素B,檢測結果為57μg/kg,標準規定為≤20μg/kg。
(四)北流市民樂鎮百家超市銷售的“上海青”,不合格項目為毒死蜱,檢測結果為0.29mg/kg,標準規定為≤0.1mg/kg。
(五)北流市祝敬酒業坊銷售的“米酒”,不合格項目為糖精鈉(以糖精計),檢測結果為0.0212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三、對抽檢不合格食品查處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各相關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立即開展核查處置相關工作,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
3.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4. 不合格檢驗項目說明
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日期:2021-09-03
一、抽檢總體情況
抽檢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1批次,檢出3批次不合格樣品。
抽檢食用農產品77批次,檢出1批次不合格樣品。
抽檢酒類11批次,檢出1批次不合格樣品。
二、不合格樣品情況
(一)北流市新圩鎮張志惠油房銷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項目為黃曲霉毒素B,檢測結果為27μg/kg,標準規定為≤20μg/kg。
(二)興業縣龍安謝紹全油房銷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項目為黃曲霉毒素B,檢測結果為34μg/kg,標準規定為≤20μg/kg。
(三)博白縣松旺鎮十哥油坊銷售的“花生油”,不合格項目為黃曲霉毒素B,檢測結果為57μg/kg,標準規定為≤20μg/kg。
(四)北流市民樂鎮百家超市銷售的“上海青”,不合格項目為毒死蜱,檢測結果為0.29mg/kg,標準規定為≤0.1mg/kg。
(五)北流市祝敬酒業坊銷售的“米酒”,不合格項目為糖精鈉(以糖精計),檢測結果為0.0212g/kg,標準規定為不得使用。
三、對抽檢不合格食品查處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各相關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立即開展核查處置相關工作,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處。相關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個月內向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公布的同一批次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檢驗項目
2.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產品不合格信息
3. 食品安全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4. 不合格檢驗項目說明
玉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日期: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