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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云南省生產加工環節月餅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報

   2012-09-25 云南省質監局676
核心提示: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規范全省月餅產品生產秩序,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為規范全省月餅產品生產秩序,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和《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組織開展2012年3季度食品及其相關產品質量省監督抽查的通知》(云質監局函〔2012〕122號)的規定和部署,2012年3季度,省質監局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了月餅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予以通報。

    一、組織實施

    本次抽查由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組織,各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抽樣和對生產銷售質量不合格產品違法行為的查處工作,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11個州市綜合技術檢測中心負責檢驗工作。

    二、工作重點

    本次抽查重點為我省獲得生產許可證的月餅生產企業生產的月餅產品。

    本次監督抽查主要針對我省月餅生產企業可能存在的生產工藝控制不嚴、衛生狀況不佳、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問題,確定了27項檢測項目。針對生產工藝控制不嚴問題,檢測了餡料含量、蛋白質(標準中有要求的)、酸價、過氧化值、凈含量、標簽等指標;針對衛生狀況問題,檢測了總砷、鉛、鋁殘留量、黃曲霉毒素B1、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霉菌計數等指標;針對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檢測了苯甲酸、山梨酸、丙酸鈣(鈉)、脫氫乙酸、安賽蜜、糖精鈉、甜蜜素、檸檬黃、日落黃、莧菜紅、胭脂紅、誘惑紅、亮藍等指標。

    三、抽查情況

    本次共抽查了昆明、曲靖、昭通、玉溪、保山、臨滄、麗江、普洱、德宏、紅河等10個州、市的月餅獲證生產企業。依據國家標準GB 19855-2005《月餅》、地方標準DB53/ 127-2005《云腿月餅》、GB 7099-2003《糕點、面包衛生標準》等標準及經備案有效的企業標準,對抽查的月餅產品質量進行了檢驗判定。

    本次抽查,共抽查193家生產企業312批次產品,經檢驗, 285批次產品實物質量合格,實物質量批次抽查合格率為91.35%,批量抽查合格率為91.43%.

    四、主要質量問題

    本次抽查月餅產品存在的主要質量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微生物指標不合格

    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霉菌計數是涉及人身安全的微生物指標,是反映月餅產品衛生質量狀況的重要指標之一,是生產企業管理水平的衡量標志。強制性國家標準7099-2003《糕點、面包衛生標準》規定,熱加工月餅中菌落總數≤1500CFU/g、大腸菌群≤30MPN/100g、霉菌≤100CFU/g、致病菌不得檢出。

    在本次實物質量抽查不合格的月餅產品中,有5個批次產品微生物指標超標。其中,菌落總數超標的有2個批次,大腸菌群超標的有4個批次。

    造成月餅產品微生物超標的主要原因:一是生產車間衛生條件不滿足要求,沒有嚴格貫徹食品企業衛生規范的要求,生產管理松懈,消毒不嚴;二是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對產品熟制的溫度、時間的控制不當;三是生產設備落后,生產設施不干凈或存在死角,造成微生物大量繁殖;三是包裝車間未與外間有效隔離,人員操作不衛生造成污染;四是運輸、流通環節把關不嚴,造成二次污染;五是有些企業不具備糕點生產的條件,環境衛生狀況差,生產過程又不注重衛生保護,產品受到直接污染,造成微生物嚴重超標。

    (二)過量添加防腐劑

    防腐劑的作用是防止由于微生物的活動或氧化作用而引起的食品變質。GB 2760-2011《食品安全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山梨酸、脫氫乙酸、丙酸鈣(鈉)等作為防腐劑,在月餅產品中允許限量使用。月餅產品中苯甲酸不得加入,但允許添加苯甲酸的合格原料而被帶入,應按GB2760-2011規定的帶入原則判定。

    在本次實物質量抽查不合格的月餅產品中,有2個批次產品防腐劑超標。其中,有1個批次產品中檢出苯甲酸,有1個批次月餅產品脫氫乙酸超標。

    造成脫氫乙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業配料工序控制不嚴,未按2760-2011規定的使用量添加脫氫乙酸;二是企業對購買的原料驗收不嚴,使用不合格的原料導致最終產品不合格。

    (三)酸價、過氧化值超標

    油脂衛生指標包括酸價、過氧化值,是衡量月餅食品氧化酸敗程度的重要指標。GB 7099-2003《糕點、面包衛生標準》規定,酸價應≤5.0mg/g,過氧化值應≤0.25g/100g.

    在本次實物質量抽查不合格的月餅產品中,有2個批次產品酸價超標。

    引起酸價、過氧化值超標的主要原因,一是用已酸敗的油脂原料投入生產;三是貯存條件不合理造成油脂酸敗;三是生產過程中工藝控制不當,造成月餅中油脂局部氧化變質。

    (四)鋁殘留量超標

    焙烤食品中允許使用明礬,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1)規定,鋁的最大殘留量為100mg/kg.

    在本次實物質量抽查不合格的月餅產品中,有1個批次產品鋁殘留量超標。

    造成鋁殘留量超標的主要原因,可能為含鋁膨松劑使用過量引起。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保持良好的口感,加入一些膨松劑,膨松劑中一般含有硫酸鋁鉀、硫酸鋁銨等成分。

    (五)餡料含量不合格

    餡料含量因產品執行標準的不同而不同,國家標準GB 19855-2005《月餅》中因分類不同餡料含量也不相同。19855-2005規定云腿月餅餡料含量應≥50%,DB53/127-2005規定云腿月餅餡料含量應≥40%,部分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規定月餅餡料含量應≥35%,企業應根據工藝特征引用適合自身的標準,并應該嚴格按引用標準組織生產。

    在本次實物質量抽查不合格的月餅產品中,有14個批次產品餡料含量不合格。

    造成餡料含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產企業人員素質差,技術水平低,未完全按標準要求生產工藝進行生產;二是生產企業質量意識不高,為了降低成本,追求利潤,減少餡料用量,造成餡料含量達不到標準要求。

    (六)凈含量檢驗不合格

    按《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規定》,預包裝食品的凈含量檢驗應符合標準要求。

    在本次實物質量抽查不合格的月餅產品中,有3個批次產品凈含量檢驗不合格。

    造成凈含量檢驗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生產企業法制意識淡薄,對《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督管理規定》知之甚少;二是計量器具配備不合理,未按周期檢定;三是生產企業人員素質不高,操作不規范;四是為了追求利潤,故意違規操作;五是定量灌裝設備穩定性能差。

    (七)標簽標注內容不規范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規定,食品標簽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符合相應食品安全標準的規定。該標準對食品名稱、配料表、配料的定量標示、凈含量和規格、生產者、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日期標示、貯存條件、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產品標準代號、其他標示內容均作出明確規定。標簽質量不屬于實物質量的范疇。

    本次監督抽查食品標簽不合格的產品有140批次,檢驗過程中發現月餅產品標簽存在著很多問題。主要表現在:

    1.食品名稱產品屬性不明確,用新特奇名稱但未指明屬性為月餅。

    2.配料表中產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應當標示其在GB 2760 中的食品添加劑通用名稱。但有的產品中(或所使用原料中)使用了食品添加劑,如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膨松劑等而未在標簽中明示,有意隱瞞產品的真實信息,誤導消費者。

    3.產品標準號標注不正確。

    4.GB7718-2011新規定增加了新的要求,有的生產企業對新標準不熟悉。如單一配料未標示配料表,凈含量計量單位的標示方式錯誤,未標示聯系方式,未標示貯存條件。

    有的生產企業未按GB7099-2003《糕點、面包衛生標準》規定在食品標簽上標注加工方式。

    5.凈含量最小字符高度不夠。

    6.產品最小銷售包裝上不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八)其他不合格情況

    在本次實物質量抽查不合格的月餅產品中,有1個批次產品蛋白質不合格。

    五、后處理

    (一)省質監局已責成各州、市質監部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追究產品質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企業的法律責任,嚴禁以罰代刑,罰過放行。對于標簽不規范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對于產品質量不合格的企業,責令立即停止不合格食品品種的生產,立即召回已上市銷售的不合格產品,對召回的產品和庫存的不合格食品采取無害化處理、銷毀等措施,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并記錄召回和通知情況。

    (二)省質監局委托各州、市質監部門對產品質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企業依法進行復查;對抽查中質量較好的企業,加大宣傳力度,為消費者創造放心滿意的消費環境。

    (三)省質監局將繼續對全省月餅質量進行跟蹤檢查,加強企業監管,規范月餅生產行業行為,提高全省月餅的整體質量水平。

    附件:   2012年9月餅質量報告附件1,2[1].xls

    云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

    2012年9月25日




日期:2012-09-25
 
地區: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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