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2021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的通知》(農牧發〔2021〕2號)精神,我廳組織制定了《2021年全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1月26日
2021年全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實施方案
一、免疫病種及要求
(一)免疫病種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
(二)免疫要求
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芻獸疫病,群體免疫密度應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應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三)免疫動物種類和區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對全省所有雞、鴨、鵝、鵪鶉等人工飼養的禽類,進行 H5亞型和 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對供研究和疫苗生產用的家禽、進口國(地區)明確要求不得實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關企業按規定逐級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不實施免疫。
口蹄疫:對全省所有豬進行O型口蹄疫免疫;對全省所有牛、羊、駱駝、鹿進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芻獸疫:對全省羊進行小反芻獸疫免疫。
布魯氏菌病:我省屬于布魯氏菌病二類地區,原則上禁止對牛羊免疫;需免疫的,養殖場可向當地縣級以上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逐級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后,以場群為單位進行免疫。
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各地應執行國家防治指導意見有關要求。
二、疫苗種類
實施“先打后補”規模養殖場戶選擇《國家批準使用的有關疫苗目錄》所確定的相應強制免疫疫苗及品種(詳見附件),其它養殖場戶及散養戶使用統一招標采購的強制免疫疫苗及品種。
三、免疫主體
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養殖場戶)是強制免疫主體,依據《動物防疫法》承擔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強制免疫義務,自主實施免疫接種,做好免疫記錄,建立免疫檔案,并接受畜牧獸醫機構的監督檢查。
四、職責分工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制免疫計劃。
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強制免疫計劃,負責組織強制免疫疫苗的調撥、保存和使用監管。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負責開展使用環節強制免疫效果評價。各級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機構負責監督檢查養殖場(戶)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情況。
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財政廳做好強制免疫疫苗的招標采購工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確保強制免疫補助經費(包括疫苗采購費用,以及器械耗材、培訓、勞務、人員防護、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落實到位。加強經費使用監管,確保經費專款專用,規范合理使用。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配合做好強制免疫計劃實施工作。
五、組織實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地應按照省農業農村廳制定的強制免疫計劃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強制免疫計劃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對散養動物,采取春秋兩季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規模養殖場及有條件的地方實施程序化免疫。各地要結合工作實際,加快培育各類獸醫社會化服務主體,強化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獸醫衛生治理能力和服務于養殖業產前、產中、產后全產業鏈發展需求,促進形成主體多元、供給充足、服務專業、機制靈活的獸醫社會化服務體系。
(二)深入推進“先打后補”。 各地要按照《安徽省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機制改革實施方案》要求,深入推進規模養殖場“先打后補”工作,做好相關材料審核和資金撥付,按時報送進展情況。
(三)規范疫苗使用管理。各地要按照《安徽省重大動物疫病免疫疫苗及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建立健全疫苗領取、驗收、保管、發放和監督管理制度,加強疫苗的運輸和保存管理,確保疫苗質量和供應量。進一步完善疫苗使用臺賬制度,建立健全疫苗報廢、疫苗空瓶回收和無害化處理制度,規范疫苗使用管理。
(四)開展免疫技術培訓。在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開展前,各地要組織好鄉鎮及村級防疫員免疫技術培訓。疫苗及診斷試劑供應企業要做好培訓、技術服務等工作。免疫時應按照要求更換注射針頭,做好各項消毒工作和個人防護。
(五)完善免疫記錄。鄉鎮畜牧獸醫機構、村級防疫員、養殖場(戶)要做好免疫記錄,確保免疫記錄與畜禽標識相符。養殖場(戶)要詳細記錄畜禽存欄、出欄、免疫等情況,特別是疫苗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批號等信息。
(六)落實報告制度。通過安徽省重大動物疫病疫苗管理系統,實施疫苗調撥和發放。對免疫情況實行月報制度,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期間,實行周報告制度,出現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免疫信息收集統計工作,按時通過系統報送。同時,要及時反饋疫苗調撥和免疫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七)開展免疫效果評價。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免疫效果監測與評價工作,實行常規監測與隨機抽檢相結合,對畜禽群體抗體合格率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及時組織開展補免。對開展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的養殖場戶,要及時組織開展免疫效果核查,確保免疫效果;對轄區內的動物疫病免疫副反應發生情況、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情況和免疫失敗情況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省農業農村廳。
六、監督管理
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的養殖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處理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全面實施獸藥“二維碼”管理制度,加強疫苗質量追蹤和全程質量監管,強化疫苗銷售使用環節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疫苗和非法銷售行為。
加強對實施“先打后補”全過程工作的指導、跟蹤、檢查、監測評估和總結,結合動物防疫監管、產地檢疫等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深入推進工作開展。
七、經費支持
按照《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于修訂印發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0〕10號)要求,對中央和省財政下達的強制免疫補助資金,依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畜禽飼養量、單個畜禽補助標準、地區補助系數等因素,測算強制免疫補助規模,切塊下達各市和省直管縣(市)財政,用于開展強制免疫、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疫病監測和凈化、人員防護,以及實施強制免疫計劃、購買防疫服務等。市、縣級財政部門要根據疫苗實際招標價格、調撥數量和“先打后補”所需經費,結合中央和省財政安排的補助資金,安排地方財政補助資金。要及時結算疫苗經費和發放“先打后補”補貼經費,確保年底前完成相關補助經費支付。
八、其他
各地要按照國家防治指導意見,切實做好豬瘟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防控。同時,統籌做好新城疫、狂犬病、布魯氏菌病、家畜血吸蟲病等其他動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市、縣級獸醫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轄區動物疫病流行情況增加實施強制免疫的動物病種,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附件:國家批準使用的有關疫苗目錄
附件
國家批準使用的有關疫苗目錄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滅活疫苗。
二、口蹄疫
1.口蹄疫O型滅活疫苗;
2.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
3.口蹄疫A型滅活疫苗;
4.口蹄疫O型—A型二價滅活疫苗;
5.口蹄疫O型—A型二價合成肽疫苗。
三、小反芻獸疫
1.小反芻獸疫活疫苗;
2.小反芻獸疫、山羊痘二聯活疫苗。
日期:2021-02-03
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印發〈2021年國家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的通知》(農牧發〔2021〕2號)精神,我廳組織制定了《2021年全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2021年1月26日
2021年全省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計劃實施方案
一、免疫病種及要求
(一)免疫病種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芻獸疫。
(二)免疫要求
對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和小反芻獸疫病,群體免疫密度應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應免畜禽免疫密度應達到100%,免疫抗體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三)免疫動物種類和區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對全省所有雞、鴨、鵝、鵪鶉等人工飼養的禽類,進行 H5亞型和 H7亞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對供研究和疫苗生產用的家禽、進口國(地區)明確要求不得實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免疫的,有關企業按規定逐級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后,可不實施免疫。
口蹄疫:對全省所有豬進行O型口蹄疫免疫;對全省所有牛、羊、駱駝、鹿進行O型和A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芻獸疫:對全省羊進行小反芻獸疫免疫。
布魯氏菌病:我省屬于布魯氏菌病二類地區,原則上禁止對牛羊免疫;需免疫的,養殖場可向當地縣級以上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逐級報省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批準后,以場群為單位進行免疫。
豬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各地應執行國家防治指導意見有關要求。
二、疫苗種類
實施“先打后補”規模養殖場戶選擇《國家批準使用的有關疫苗目錄》所確定的相應強制免疫疫苗及品種(詳見附件),其它養殖場戶及散養戶使用統一招標采購的強制免疫疫苗及品種。
三、免疫主體
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養殖場戶)是強制免疫主體,依據《動物防疫法》承擔強制免疫主體責任,切實履行強制免疫義務,自主實施免疫接種,做好免疫記錄,建立免疫檔案,并接受畜牧獸醫機構的監督檢查。
四、職責分工
根據國家有關文件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轄區內動物防疫工作負總責,組織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落實強制免疫計劃。
各級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強制免疫計劃,負責組織強制免疫疫苗的調撥、保存和使用監管。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負責開展使用環節強制免疫效果評價。各級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機構負責監督檢查養殖場(戶)履行強制免疫義務情況。
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財政廳做好強制免疫疫苗的招標采購工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積極協調同級財政部門,確保強制免疫補助經費(包括疫苗采購費用,以及器械耗材、培訓、勞務、人員防護、免疫效果監測評價、免疫副反應處置等經費)落實到位。加強經費使用監管,確保經費專款專用,規范合理使用。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配合做好強制免疫計劃實施工作。
五、組織實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地應按照省農業農村廳制定的強制免疫計劃實施方案,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地強制免疫計劃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對散養動物,采取春秋兩季集中免疫與定期補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規模養殖場及有條件的地方實施程序化免疫。各地要結合工作實際,加快培育各類獸醫社會化服務主體,強化從養殖到屠宰全鏈條獸醫衛生治理能力和服務于養殖業產前、產中、產后全產業鏈發展需求,促進形成主體多元、供給充足、服務專業、機制靈活的獸醫社會化服務體系。
(二)深入推進“先打后補”。 各地要按照《安徽省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機制改革實施方案》要求,深入推進規模養殖場“先打后補”工作,做好相關材料審核和資金撥付,按時報送進展情況。
(三)規范疫苗使用管理。各地要按照《安徽省重大動物疫病免疫疫苗及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建立健全疫苗領取、驗收、保管、發放和監督管理制度,加強疫苗的運輸和保存管理,確保疫苗質量和供應量。進一步完善疫苗使用臺賬制度,建立健全疫苗報廢、疫苗空瓶回收和無害化處理制度,規范疫苗使用管理。
(四)開展免疫技術培訓。在春、秋季集中免疫工作開展前,各地要組織好鄉鎮及村級防疫員免疫技術培訓。疫苗及診斷試劑供應企業要做好培訓、技術服務等工作。免疫時應按照要求更換注射針頭,做好各項消毒工作和個人防護。
(五)完善免疫記錄。鄉鎮畜牧獸醫機構、村級防疫員、養殖場(戶)要做好免疫記錄,確保免疫記錄與畜禽標識相符。養殖場(戶)要詳細記錄畜禽存欄、出欄、免疫等情況,特別是疫苗種類、生產廠家、生產批號等信息。
(六)落實報告制度。通過安徽省重大動物疫病疫苗管理系統,實施疫苗調撥和發放。對免疫情況實行月報制度,在春秋兩季集中免疫期間,實行周報告制度,出現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對緊急免疫情況實行日報告制度。各地要明確專人負責免疫信息收集統計工作,按時通過系統報送。同時,要及時反饋疫苗調撥和免疫過程中發現的問題。
(七)開展免疫效果評價。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免疫效果監測與評價工作,實行常規監測與隨機抽檢相結合,對畜禽群體抗體合格率未達到規定要求的,及時組織開展補免。對開展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的養殖場戶,要及時組織開展免疫效果核查,確保免疫效果;對轄區內的動物疫病免疫副反應發生情況、免疫抗體水平不達標情況和免疫失敗情況應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省農業農村廳。
六、監督管理
對拒不履行強制免疫義務、因免疫不到位引發動物疫情的養殖單位和個人,要依法處理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全面實施獸藥“二維碼”管理制度,加強疫苗質量追蹤和全程質量監管,強化疫苗銷售使用環節管理,嚴厲打擊制售假劣疫苗和非法銷售行為。
加強對實施“先打后補”全過程工作的指導、跟蹤、檢查、監測評估和總結,結合動物防疫監管、產地檢疫等事中事后監管措施,深入推進工作開展。
七、經費支持
按照《財政部農業農村部關于修訂印發農業相關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20〕10號)要求,對中央和省財政下達的強制免疫補助資金,依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畜禽飼養量、單個畜禽補助標準、地區補助系數等因素,測算強制免疫補助規模,切塊下達各市和省直管縣(市)財政,用于開展強制免疫、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疫病監測和凈化、人員防護,以及實施強制免疫計劃、購買防疫服務等。市、縣級財政部門要根據疫苗實際招標價格、調撥數量和“先打后補”所需經費,結合中央和省財政安排的補助資金,安排地方財政補助資金。要及時結算疫苗經費和發放“先打后補”補貼經費,確保年底前完成相關補助經費支付。
八、其他
各地要按照國家防治指導意見,切實做好豬瘟和高致病性豬藍耳病防控。同時,統籌做好新城疫、狂犬病、布魯氏菌病、家畜血吸蟲病等其他動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市、縣級獸醫主管部門可根據本轄區動物疫病流行情況增加實施強制免疫的動物病種,報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
附件:國家批準使用的有關疫苗目錄
附件
國家批準使用的有關疫苗目錄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重組禽流感病毒(H5+H7)三價滅活疫苗。
二、口蹄疫
1.口蹄疫O型滅活疫苗;
2.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
3.口蹄疫A型滅活疫苗;
4.口蹄疫O型—A型二價滅活疫苗;
5.口蹄疫O型—A型二價合成肽疫苗。
三、小反芻獸疫
1.小反芻獸疫活疫苗;
2.小反芻獸疫、山羊痘二聯活疫苗。
日期: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