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查了北京、天津、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湖北、湖南、廣東、四川、甘肅等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254家企業生產的264種食醋產品。
本次抽查依據《食醋衛生標準》GB 2719-2003、《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1、《釀造食醋》GB 18187-2000、《配制食醋》SB 10337-2000等相應產品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對食醋產品的游離礦酸、總酸、總砷、鉛、黃曲霉毒素B1、苯甲酸、山梨酸、對羥基苯甲酸酯類、菌落總數、大腸菌群、致病菌(沙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志賀氏菌)等13個項目進行了檢驗。
抽查發現有9種產品不符合標準或產品明示質量要求,涉及到菌落總數、苯甲酸、總酸項目。具體抽查結果見附件。
附件: 食醋.xls
日期:2012-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