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監督抽檢飲料、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特殊膳食食品等12大類食品303批次樣品,根據食品相關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23批次樣品不合格,280批次樣品合格。現將具體情況公示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1)
(一)標稱祁東縣匡氏純凈水廠生產的半山泉優質天然純凈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衡南縣潤之水廠生產的川口龍泉(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和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標稱新化縣梅山龍宮山泉水廠生產的梅山龍宮山泉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標稱道縣湘雙源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湘雙源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標稱祁陽縣水之寶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祁陽縣黎家坪鎮新水源飲用水經銷北店銷售的標稱祁陽縣碧水源飲用水廠生產的新水源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道縣近仕山泉水銷售店銷售的標稱道縣桃花嶺山泉水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標稱祁陽縣肖家鎮龍凼天然泉水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祁陽縣陶源山泉飲用水經銷店銷售的標稱祁陽縣陶源山泉水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祁陽縣黎家坪鎮新水源飲用水經銷北店銷售的標稱祁陽縣小鯢山泉天然山泉水飲用水廠生產的小鯢山泉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標稱耒陽市耒康三化飲用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耒康桶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標稱郴州市桂琥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桂琥酒(露酒),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酒精度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三)永州市零陵易購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永州金泉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木甑子米酒,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酒精度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漣源市石馬山鎮好又多精品自選商場銷售的標稱湖南省冷水江市香可源甜酒食品廠生產的原汁發酵酒,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酒精度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五)標稱湖南省鼎谷一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黃龍玉液陳釀型湖之酒,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酒精度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六) 衡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雁城湘味一品特產店銷售的標稱衡陽夢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脆辣黃瓜皮(醬腌菜),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衡陽夢緣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不合格結論。
(十七)標稱臨武縣舜峰食品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醬腌菜,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八)湖南萬佳惠商業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黃興店銷售的標稱醴陵市有明食品廠生產的蜂蜜姜,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九)長沙市天心區百家春超市銷售的標稱長沙市岳麓區湘溢食品廠生產的清涼糕(潮糕),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丙二醇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長沙市岳麓區湘溢食品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不合格結論。
(二十)標稱嘉禾縣源味食品廠生產的夾心軟面包(1+3),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一)標稱桂陽太和辣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腐乳,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二)標稱新化縣東富食品廠生產的新化白溪豆腐乳,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三)標稱新化縣名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名正豆腐乳,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長沙、株洲、衡陽、郴州、永州、婁底等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二、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2)
特此公示。
附件: 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3.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7日
日期:2020-08-27
一、不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1)
(一)標稱祁東縣匡氏純凈水廠生產的半山泉優質天然純凈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衡南縣潤之水廠生產的川口龍泉(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和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標稱新化縣梅山龍宮山泉水廠生產的梅山龍宮山泉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標稱道縣湘雙源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湘雙源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標稱祁陽縣水之寶純凈水有限公司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祁陽縣黎家坪鎮新水源飲用水經銷北店銷售的標稱祁陽縣碧水源飲用水廠生產的新水源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七)道縣近仕山泉水銷售店銷售的標稱道縣桃花嶺山泉水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標稱祁陽縣肖家鎮龍凼天然泉水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九)祁陽縣陶源山泉飲用水經銷店銷售的標稱祁陽縣陶源山泉水廠生產的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祁陽縣黎家坪鎮新水源飲用水經銷北店銷售的標稱祁陽縣小鯢山泉天然山泉水飲用水廠生產的小鯢山泉包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一)標稱耒陽市耒康三化飲用水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耒康桶裝飲用水,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銅綠假單胞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二)標稱郴州市桂琥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桂琥酒(露酒),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酒精度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三)永州市零陵易購商務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永州金泉酒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木甑子米酒,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酒精度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四)漣源市石馬山鎮好又多精品自選商場銷售的標稱湖南省冷水江市香可源甜酒食品廠生產的原汁發酵酒,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酒精度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五)標稱湖南省鼎谷一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黃龍玉液陳釀型湖之酒,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酒精度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六) 衡陽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雁城湘味一品特產店銷售的標稱衡陽夢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脆辣黃瓜皮(醬腌菜),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衡陽夢緣食品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不合格結論。
(十七)標稱臨武縣舜峰食品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醬腌菜,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八)湖南萬佳惠商業連鎖有限責任公司黃興店銷售的標稱醴陵市有明食品廠生產的蜂蜜姜,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十九)長沙市天心區百家春超市銷售的標稱長沙市岳麓區湘溢食品廠生產的清涼糕(潮糕),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丙二醇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長沙市岳麓區湘溢食品廠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湖南省食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復檢后,維持不合格結論。
(二十)標稱嘉禾縣源味食品廠生產的夾心軟面包(1+3),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一)標稱桂陽太和辣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腐乳,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二)標稱新化縣東富食品廠生產的新化白溪豆腐乳,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十三)標稱新化縣名正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名正豆腐乳,經湖南省產商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發現,大腸菌群項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長沙、株洲、衡陽、郴州、永州、婁底等市市場監管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從嚴處理;及時將有關食品生產經營者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二、合格食品情況(詳見附件2)
特此公示。
附件: 1.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2.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3.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部分不合格項目的小知識.doc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7日
日期:2020-0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