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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保健食品經營者實施審查告知的通知(宜食藥監辦〔2012〕15號)

   2013-09-13 806
核心提示:  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相關科室:  根據省局《關于對當前保健食品經營者辦理行政許可實施審查告知的通知
   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相關科室: 
  根據省局《關于對當前保健食品經營者辦理行政許可實施審查告知的通知》(鄂食藥監?!?012〕167號)要求,為進一步明確我市對新申請從事保健食品經營或經營地址發生變化的原保健食品經營者進行審查告知的工作程序,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事權劃分
 
  市局負責受理審查保健食品批發及保健食品專營、兼營連鎖經營的申請;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受理審查本行政區內保健食品零售經營申請。
 
  二、備案要求
 
  各單位要加強對保健食品日常監管,嚴格審查標準,每月10日前將上月審查告知情況書面報市局備案。
 
  三、實施時間
 
  我市對保健食品經營者審查告知工作自2012年5月1日開始實施,審查合格告知單在國家對保健食品新的具體管理辦法出臺后自動廢止。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當前保健食品經營準入審查工作,切實做好審查告知工作。
 
  附件:
 
  1.   保健食品經營者審查申請表.doc;
 
  2.   保健食品經營者現場審查標準.doc;
 
  3.   保健食品經營現場審查報告.doc;
 
  4.   保健食品經營者審查合格告知單.doc;
 
  5.   保健食品經營工作程序.doc;
 
  6.   保健食品經營審查告知情況統計表.xls;
 
  7.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對當前保健食品經營者辦理行政許可實施審查告知的通知》(鄂食藥監保〔2012〕167號)。
 
  二〇一二年四月三十日


 
地區: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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