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勞動厚生省于2005年9月開始實施進口動物申報制度,為保證中國有關動物和動物產品順利出口日本,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該制度涉及的動物和動物產品包括:陸棲哺乳動物(偶蹄類、奇蹄類、食肉類、靈長類、翼手類和兔科屬日本農林水產省檢疫對象的動物除外)、鳥類、嚙齒類、鼠兔科(非家兔和野兔)動物和嚙齒類、兔類動物胴體及標本。
二、該制度對規定的商品實施進境許可,上述動物和動物產品在日本入境前必須向日本勞動厚生省進行入境申報,獲得日本勞動厚生省頒發的進境許可證后方可進入日本境內(具體內容可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www.aqsiq.gov.cn動植物檢驗檢疫專欄查詢)。
三、國家質檢總局已經將中國嚙齒類動物及其胴體、標本生產企業向日本勞動厚生省推薦備案(企業名單在國家質檢總局網站www.aqsiq.gov.cn動植物檢驗檢疫專欄查詢),目前只有列入名單的企業可以向日本出口嚙齒類動物及其胴體、標本。
四、自公告之日起,凡出口到日本的上述動物和動物產品均需附帶動物衛生證書。
二〇〇五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