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切實保障我市畜產品質量安全,促進養殖業持續快速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現就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各縣(市)區要充分認識加強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責任感、使命感,把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納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要按照地方政府負總責,有關部門各負其責,生產經營主體是第一責任人的要求,全面落實監管責任,把責任落實到相關部門、各生產經營單位。要采取堅決有力的綜合措施,實行日常監管與專項整治相結合,加大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力度,堅決遏止畜產品安全重大事件發生。
二、強化監管體系建設
省政府要求各級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內部要專門設立,或在動物衛生監督所內建立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執法機構。按照這一要求,各縣(市)區要進一步調配人員,充實力量,完善機構,強化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職能。當前,重點是建立健全縣級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構,配備足夠力量,有專人負責監管工作。綏中、建昌、興城、連山四個縣(市)區,在不增加人員編制前提下,從其他畜牧事業單位中調劑選調人員,成立畜產品質量安全監察站,人員編制不少于4人,專門負責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監測工作。龍港、南票區可在動物衛生監督所內建立相應機構,人員編制2—3人。
三、強化監督執法工作
各縣(市)區要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以飼料、獸藥及獸藥殘留和生鮮乳為重點,深入開展“畜產品質量安全整治暨畜產品質量安全執法年活動”,扎實有效地開展獸藥、飼料、奶站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要以源頭監督執法為重點,建立生產者、經營者、使用者電子檔案,實行網絡化監督管理,建立健全進藥備案、售藥登記、使用追溯、有獎舉報制度,進一步提高獸藥、飼料監管水平。要加大案件查處和打擊違法違規行為的力度。重點查處、打擊無證生產、經營、使用“瘦肉精”等違禁獸藥和人為添加“三聚氰胺”、“蘇丹紅”等有毒有害物質的違法行為。
四、加大監測力度
各縣(市)區要保質保量完成國家和省、市下達的監測任務。同時,依據監管需要,制定好本地監測計劃,增加監測范圍、頻次和批次。要定期開展專項監測,認真搞好應急監測。今年要重點加強“瘦肉精”、“三聚氰胺”專項監測工作。要科學、合理地確定對生產中和市場上的畜產品及投入品生產經營單位的抽查監測比例和批次,必須達到應有的監測強度。要建立抽樣和監測管理制度,保證監測結果的客觀性與真實性。要根據監測結果,及時分析和準確把握畜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程度與范圍。要進一步提高預警和防范能力,及時、妥善地處置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五、進一步完善檢疫工作
要認真抓好動物產地檢疫工作。全面落實檢疫申報制度,實行嚴格的臨欄檢疫。出欄畜禽要全部依法檢疫并開具動物產地檢疫證明,出縣境的動物必須憑產地檢疫證明出具出縣境檢疫證明。進一步加強動物屠宰檢疫工作。對派駐在定點屠宰場(點)的動物檢疫員要加強教育,嚴格管理,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使其認真負責地做好屠宰檢疫工作。務必做到有宰必檢、隨宰隨檢,杜絕漏檢,對檢疫結果負責。對檢疫不合格的,要堅決按規定處理,不得使病害畜產品流入市場。對未按規定檢疫或未經檢疫的動物產品隨意加蓋動檢合格印章、出具檢疫合格證明的,一經發現要嚴肅查處。
六、積極推進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認定、產品認證工作
要加快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步伐。在保證質量前提下,努力增加產地認定、產品認證數量,尤其是要做好新建畜禽標準化養殖小區的認證工作。要堅持認證與監管同步原則,在積極推進認證工作的同時,切實加強對無公害畜產品產地范圍、生產過程及無公害標志使用等認證后的監管。要積極引導、促進企業誠信體系建設,逐步建立起行業質量安全信用機制。
七、加大畜產品安全工作投入力度
各縣(市)區政府要把畜產品安全監管所需工作經費、監測經費(瘦肉精、三聚氰胺等)、必需的設備購置費,納入財政預算,并根據畜產品安全監管工作任務和監測批次增加逐年加大投入,確保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有效開展。
八、抓好輿論宣傳工作
要加大畜產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宣傳力度,普及畜產品安全知識,提高公眾食品安全意識。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各種新聞媒體,重點宣傳畜產品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消費知識,切實加強正面宣傳和消費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輿論監督作用,揭露、曝光畜產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要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增強消費者自我保護能力和參與意識,在全社會營造良好的執法氛圍。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