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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興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泰政辦發〔2010〕218號)

   2011-03-08 543
核心提示:  泰興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和危害,保障公

  泰興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和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江蘇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2  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堅持資源整合、統籌協調、分工協作、統一指揮、群防群控、依靠科學、及時反應、措施果斷的原則。

  1.3  本應急預案適用于下列情況的重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

  (1)發生自然災害或在全市性重大活動期間發生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

  (2)事故危害范圍跨鄉級行政轄區,并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3)事故處理涉及市政府多個職能部門,需要實施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的;

  (4)事故性質惡劣,有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5)初級農產品生產企業出現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涉及面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

  (6)事故傷害人數超過50人或出現死亡的;在學校內或地區性、全市性重大活動期間傷害人數超過10人或出現死亡的;

  (7)市委、市政府領導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領導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做出批示的。

  2  組織機構和職責

  2.1  市成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總指揮,市農委、商務局、糧食局、工商局、質監局、環保局、經信委、衛生局、公安局、財政局等部門參加,負責統一指揮全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主要職責:

  (1)研究確定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方針、政策;

  (2)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系統、應急處理系統和保障體系;

  (3)宣布應急預案的啟動命令;

  (4)協調解決應急處理中的重大問題,確保事故應急處理工作迅速有效開展,減少人員傷亡,避免事態擴大;

  (5)根據事故處理需要,決定采取有關控制和監管措施;

  (6)審議批準應急處理工作報告、信息發布等。

  2.2  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農委,市農委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負責全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組織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進行評估,提出應急處理建議和應急處理措施;

  (2)組織建立和管理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專家庫;

  (3)貫徹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

  (4)協調解決應急處理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5)組織編制和修訂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6)檢查督促各有關單位做好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督促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進行整改;

  (7)匯總事故處理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成員單位報告、通報事故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8)完成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任務。

  2.3  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事故調查處理組、人員救治組、應急保障組、警戒保衛組和善后處理組。

  事故調查處理組:由市農業委員會牽頭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參加。主要職責是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監督救援措施的落實;評估事故影響,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及整改意見。

  人員救治組:由市衛生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組織、指導醫療搶救工作,盡快查明疾患原因,提出和采取控制措施。

  應急保障組:由市經信委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協調、組織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安排應急物資統籌調度,保證應急物資的供應。

  治安保衛組:由市公安局牽頭負責,有關部門配合。主要職責是負責維護事故發生地的社會治安和事故現場秩序,協助事故調查組、人員救治組開展工作,依法查處暴力抗法案件。

  善后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牽頭,市相關部門配合,做好事故傷亡人員善后處理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并及時向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善后處理情況和動態。

  2.4  有關部門職責:

  市農委:負責食用農產品生產領域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技術鑒定等工作;負責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應急預案的實施、事故的調查,并及時向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調查情況。

  市商務局:負責肉及肉制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技術鑒定等工作。

  市糧食局:負責對原糧的收購、儲存、運輸、銷售過程中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技術鑒定等工作。

  市工商局:協助市農委負責農產品銷售企業、農產品批發市場發生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調查處理等工作。

  市質監局:依法開展對農產品加工環節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技術檢驗和事故原因的有關調查處理等工作。

  市環保局:依法開展對農產品生產、加工過程中由于環境污染而引起的質量安全事故進行技術檢驗和事故原因的有關調查處理等工作。

  市經信委:負責協調、組織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安排應急物資統籌調度,保證應急物資的供應。

  市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救治,查明疾患原因;負責餐飲業和食堂等消費環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有關調查和處理工作。

  市公安局:負責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中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及公共安全等工作;配合調查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依法對重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中涉嫌刑事犯罪的人員追究刑事責任。

  市財政局:負責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資金保障及管理。

  發生重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各部門應根據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要求,對重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給予全力支持。

  2.5  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鄉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負總責,負責本鄉鎮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成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并明確具體辦事機構,當發生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時,除按照要求及時上報外,應迅速采取救治和控制措施,并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2.6  市農委、商務局、糧食局、工商局、質監局、環保局、衛生局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法定職責,加強對農業投入品、農產品生產與加工、流通、消費等重點環節、重點品種以及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企業實行安全監測,加強對高風險農產品生產、加工、運輸、消費等環節的安全監測工作。

  2.7  市農委、商務局、糧食局、工商局、質監局、環保局、衛生局等部門應當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預警、應急處理系統,并保障系統的有效運作。

  3  事故的報告和評估

  3.1  市有關部門接到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后,應當在1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并同時向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和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報。

  3.2  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事故簡要經過、波及范圍、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面臨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和報告時間等。

  3.3  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對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了解事故有關進展情況,及時向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和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報告,并向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通報。必要時由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召開會議,聽取有關專家意見,商討是否啟動應急預案,或授權事故發生地鄉鎮政府啟動應急處理工作程序。

  3.4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不得瞞報、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

  3.5  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相關信息,應逐級上報,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私自發布。

  3.6  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健全日常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報告系統,確保24小時信息暢通。

  4  預案的啟動程序和條件

  4.1  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對各單位報告的信息進行分析,并向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匯報。

  4.2  對符合本預案規定的重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之一的,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應當立即決定啟動本應急預案,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危害范圍等因素,授權事故發生單位或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4.3  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根據事故性質、危害范圍等,相應地派出事故調查處理組、人員救治組、應急保障組和警戒保衛組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4.4  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指導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必要時可以派員或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專家參加相應的應急處理工作。

  4.5  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各應急小組及成員單位,應當服從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的統一指揮,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相關應急處理措施,并隨時將應急處理情況報告給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4.6  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將有關事故以及處理情況及時報告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并由指揮部上報市政府。

  4.7  重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信息,經市政府同意后,由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向社會發布。

  4.8  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重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所需設施、設備和物資,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必要時由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協調解決。

  4.9  市財政建立重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救援保障資金,由市財政局和市農業委員會共同管理,以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順利開展。

  5  預案的終止

  5.1  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結束后,應急處理工作程序自行終止。

  5.2  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工作結束后,由指揮部向市政府匯報應急處理工作情況。

  5.3  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應急處理工作情況,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同時對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隨時通報處理結果。

  6  附則

  6.1  重大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是指重大食用農產品中毒,食用染疫動植物及其產品引發或可能引發重大食源性疾患,食用被污染農產品引發或可能引發嚴重的傳染病暴發與流行,食用農產品含有有毒、有害物質或農產品在生產、流通、消費等過程中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引發或可能引發其它嚴重食源性疾患的事件。

  6.2  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責任報告單位指事故發生單位和相關職能單位。

  6.3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地區: 江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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