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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14年全省動物衛生監督工作要點》的通知(贛動監〔2014〕3號)

   2014-09-03 742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為做好2014年全省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我所根據農業部、省農業廳和省畜牧獸醫局工作部署,制定了《20
各設區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為做好2014年全省動物衛生監督工作,我所根據農業部、省農業廳和省畜牧獸醫局工作部署,制定了《2014年全省動物衛生監督工作要點》,現印發給你們。請各地結合實際,精心謀劃,全面組織,認真落實。
 
  2014年2月21日
 
  2014年全省動物衛生監督工作要點
 
  為進一步推進全省動物衛生監督各項工作,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特制定本工作要點。
 
  一、工作思路
 
  以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按照“堅持一個統領,抓住三個關鍵”全省農業工作總要求,圍繞保障養殖業生產安全、動物源性食品質量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重點提升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一手抓檢疫監管和日常巡查,一手抓長效機制和執法行風建設,以健全體系、創新機制、優化保障、強化措施為著力點,創新推動動物衛生監督事業全面發展。
 
  二、工作目標
 
  一是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執法能力進一步提升。推動市、縣兩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都具有執法主體資格,全面推進鄉鎮動物衛生監督分所建設,繼續開展執法行風規范行動,縣級所執法辦案達10件以上的要達到80%以上,消滅零辦案。二是動物檢疫監管成效進一步提高。推進動物檢疫申報點規范化建設,確保產地檢疫、定點屠宰檢疫申報受理率分別達到95%以上和100%,養殖屠宰場所官方獸醫監督巡查及時到位,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有效落實。三是動物衛生監督信息化管理能力進一步提升。完成縣級以上生豬定點屠宰場和動物及動物產品供滬企業檢疫電子出證試點,并逐步在全省全面推行,健全完善奶牛電子耳標信息化管理試點,推進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可追溯體系建設。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執法能力建設
 
  1.完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執法主體資格。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推動市、縣兩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在成立動物衛生監督所、取得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取得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具有獨立銀行帳號和取得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五個方面進行健全完善。
 
  2.建立鄉鎮動物衛生監督分所。根據《農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動物衛生監督工作的意見》(農醫發〔2011〕28號)和依法履職的要求,結合現有鄉鎮畜牧獸醫站的建設,按照“站所合一,縣所派出”的原則,積極推動全面建立鄉鎮動物衛生監督分所,作為縣級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的派出機構,名稱統一為“**縣動物衛生監督所**分所”。
 
  3.開展執法行風規范行動。按照實施方案要求,繼續開展執法行風規范行動,嚴格執行畜牧獸醫行政執法六條禁令,強化官方獸醫培訓,組織開展法律法規、檢疫操作技能、執法辦案技巧等方面的業務培訓。積極開展職業道德等方面的思想教育,大力倡導愛崗敬業、誠實守信、規范履職、奉獻社會的行業風氣,切實轉變執法作風,樹立動物衛生監督隊伍為民、清正、廉潔、高效的良好形象。
 
  4.健全公共財政保障。動物衛生監督,是政府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重要職責。各地要積極開展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長效機制研究,健全公共財政保障機制,爭取支持,將動物檢疫、監督檢查、人員培訓、執法辦案和省際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等工作經費,全額納入當地財政預算。
 
  (二)扎實開展動物檢疫工作
 
  5.推進檢疫申報點規范化建設。在鄉鎮畜牧獸醫站和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初步建立檢疫申報點基礎上,進一步落實農業部《動物檢疫申報點建設管理規范》各項要求,加大投入,統一檢疫申報點外觀、公示內容和制度建設,提升檢疫申報受理工作能力。
 
  6.強化動物產地檢疫工作。建立完善縣、鄉、村“三級”動物產地檢疫工作體系、工作隊伍、工作責任制度,建立出欄動物先申報受理再檢疫機制。要根據官方獸醫人員不足和檢疫工作需要,積極推動建立鄉村協檢員隊伍,落實農村散養戶產地檢疫工作,探索實行規模養殖場指定獸醫專業人員作為專職報檢員,提升規模養殖場產地檢疫工作成效。
 
  7.加強屠宰檢疫工作。推行定點屠宰廠(場)檢疫室規范化建設,完善屠宰檢疫工作。探索推動大型屠宰企業自有獸醫人員從事協檢工作,協助官方獸醫開展檢疫。要嚴格按照《生豬屠宰檢疫規程》等檢疫規程實施屠宰檢疫。強化畜禽屠宰廠(場)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督促企業落實進廠(場)檢查登記、肉品品質檢驗、“瘦肉精”自檢等制度,嚴格巡查抽檢,堅決杜絕屠宰病死動物、注水等行為。
 
  8.做好動物檢疫工作記錄。規范動物檢疫操作,加強痕跡化管理,統一動物檢疫記錄格式,規范產地檢疫、屠宰檢疫、跨省引進乳用種用動物等檢疫工作記錄。組織學習農業部有關部門新出臺的《動物檢疫工作記錄規范》,提前準備印制好檢疫工作記錄單、記錄表,確保5月1日全面實施。
 
  (三)創新動物衛生監督管理
 
  9.落實官方獸醫監督巡查制度。按照《江西省畜禽養殖屠宰場所官方獸醫監督巡查制度(試行)》要求,組織開展市、縣、鄉三級官方獸醫對畜禽養殖屠宰場所實施常態化監督巡查工作,做到設區市對縣、縣對鄉鎮、鄉鎮對轄區內規模養殖場和定點屠宰場的層層監管、全面巡查,實現全覆蓋。堅持分級負責、包片監管、定期巡查的原則,要以畜牧養殖備案企業為重點,明確監管人員,落實監管責任,建立監管檔案。要探索差異化監管模式,對監管對象按其動物衛生水平劃分不同等級,實行風險分級、量化監管。
 
  10.做好供滬動物檢疫監管工作。堅持標準,認真遴選,嚴格推薦供滬企業備案,開展供滬備案企業全面清理;積極引導企業自律,進一步落實供滬備案企業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供滬收購販運管理,建立供滬檢疫申報“黑名單”制度;加強產銷兩地日常檢疫監管協作,對供滬檢疫官方獸醫進行統一管理,確保供滬動物及動物產品安全。
 
  11.強化省際動物衛生監督檢查站管理。加強省際檢查站管理,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做到持證上崗,檢查規范,記錄完備。認真落實國家有關治理公路“三亂”工作部署,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落實執法公示制和執法責任制,嚴防公路“三亂”。對省際檢查站面臨的新形勢和出現的新問題,積極開展專題調研,確保其正常履行職責。
 
  12.加強行政執法辦案工作。在依法實施監督檢查以及調查處理反映問題等情況時,發現違法行為,要積極主動依法立案,認真進行查處。支持鼓勵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多辦案、辦好案,縣級所執法辦案達10件以上的要達到80%以上,消滅零辦案。對案件要進行整理歸檔,積極開展案卷評查和案卷制作培訓。以動物衛生監督機構為主體,繼續推進畜牧獸醫綜合執法,加強部門聯動和配合,整合執法資源,形成執法合力。
 
  (四)積極推進檢疫監管信息化,做好動物標識及動物產品可追溯體系建設
 
  13.開展檢疫電子出證試點并逐步擴大。在完成縣級以上生豬定點屠宰場和動物及動物產品供滬企業檢疫申報點實現檢疫電子出證的基礎上,擴大范圍,逐步實現全省所有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全部實行電子出證。
 
  14.建立完善奶牛電子耳標試點管理。在現有奶牛電子耳標試點基礎上,完善提高管理軟件,試點縣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全面準確做好奶牛信息數據上傳工作,發揮監管追溯作用。在奶牛重點縣擴大奶牛電子耳標信息化管理試點范圍,增加試點奶牛數量。
 
  15.強化管理,提高耳標佩戴率。開展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監督檢查。確保流通環節牲畜耳標佩戴率達100%,飼養環節達到98%。規范二維碼耳標的申請、發放、領用的管理登記。加強能繁母豬保險專標佩戴和管理,推進育肥豬保險試點工作。以更換聯通SIM卡為契機,開展移動智能識讀器技術培訓,完善信息采集和傳輸渠道,提高信息上傳數量和質量。


 
地區: 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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