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人民政府,市級各部門:
我市自糧改以來,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的糧改方針,有效地保護了農民利益,促進了糧食生產和流通的發展,推動了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川府發[2001]51號文)精神,現提出我市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
一、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和重點
總體目標是: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對糧食購銷和價格形成的作用,完善糧食價格形成機制,保護糧食生產能力,建立完善的國家糧食宏觀調控體系和糧食市場體系,逐步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重點是:糧食主銷區要加快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放開糧食收購,糧食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糧食主產區要繼續實行“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的政策,建立省長負責制下的市、縣(區)長責任制,切實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為國家及糧食主銷區提供充足的糧源。建立和完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增強宏觀調控能力;按照省政府糧食風險基金包干的原則,實行糧食風險基金補貼包干辦法;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切實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搞好糧食市場化改革試點,分類指導糧食生產和流通
市政府決定:自流井區、貢井區、大安區、沿灘區作為主產區內的主銷區,進行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試點,放開糧食購銷,今后在試點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市場化改革的面將逐年擴大。
糧食主銷區在放開糧食購銷后,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糧食供應和糧食市場的穩定。一是必須切實保護好基本農田,決不允許擅自將耕地改為非農用地,這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二是要主動與主產區建立穩定的糧食購銷關系;三是要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按照中央和省關于“銷區保持6個月銷量”的要求充實地方糧食儲備。
糧食主產區要抓好三項工作:一是繼續實行“三項政策、一項改革”,堅持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余糧,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和種糧積極性;二是按市政府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原則和監管使用辦法管好、用好糧食風險基金;三是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切實增加投入,搞好農業綜合開發,加強優質商品糧基地建設,建立健全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改善農業生產資料和生態環境,穩步提高糧食生產能力。
三、調整糧食收購保護價范圍,合理確定糧食收購價格
(一)為促進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調整,適應糧食市場需求的變化,從2002年起小麥退出保護價收購范圍,稻谷在糧食主產區仍實行保護價敞開收購的政策。
(二)在糧食主產區,小麥和玉米退出保護價收購范圍,其收購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對稻谷按省確定的收購保護價敞開收購,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和經批準入市的其他企業也要堅決貫徹執行,當市場糧食價格高于保護價時,要隨行就市收購農民糧食。
在糧食主銷區,取消糧食定購任務,糧食收購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隨行就市,實行優質優價。
農稅征實問題由各縣、區政府本著有利于確保農稅入庫的原則自行確定。
四、完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確保糧食安全
加強對市級儲備糧管理工作的領導,健全市級儲備糧垂直管理制度,適當集中市級儲備糧,盡快建立管理科學、調控有力、吞吐靈活、人員精干的市級儲備糧管理體系,確保市政府宏觀調控的需要。根據我市實際,市級糧食儲備在保持一定規模的基礎上合理確定,以調控銷區糧食供求平衡,保證軍需民用及救災、退耕還林糧食供應,確保糧食市場的穩定。
五、完善糧食風險基金包干辦法,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下的市、縣(區)長責任制
按照糧食分級管理的原則和我市現行糧食財務體制,必須健全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的市、縣(區)長對糧食生產和流通負責的體制,調整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基數,把省長負責制下的兩縣及市本級責任制真正落到實處。
(一)調整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基數,由縣和市本級包干使用。從2002年開始,按省財政調整糧食風險基金包干的原則,調整縣和市本級的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基數,包干基數調整后,由縣和市本級包干使用。市財政按照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規定按季撥付到縣和市本級所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的專戶,實行專戶儲存,按國家規定用途,統籌使用,超支不補,節余留用。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用于陳化糧價差虧損補貼、糧食出口補貼,商品庫存中高價糧價差補貼以及消化糧食財務掛帳等糧食方面的開支,不準挪作他用。應由市、縣(區)配套到位的自籌資金繼續按政策及時足額配套到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按政策應享受的糧食風險基金補貼,在資金撥到企業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抽回。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督、檢查和審計,確保專款專用,防止挪作他用。市對兩縣和市本級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基數調整辦法,由市財政局擬定報市政府審批下達。糧食風險基金監管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糧食局、市農發行另行下發。
(二)完善和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下的市、縣(區)長責任制。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基數調整后,市、縣(區)政府要對本地糧食生產和流通全面負責,建立嚴格的市、縣(區)長責任制,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具體要求是:1、要繼續發揮區域比較優勢,保護好耕地,增加糧食生產投入,穩定糧食生產能力,搞好糧食收購、銷售和儲存,保證向國家提供必要的商品糧和儲備糧輪換用糧。2、市、縣政府要鼓勵和引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和其他有經營糧食資格的企業,積極發展產銷區之間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協作關系,信守合同,促進產區糧食順價銷售和銷區商品糧源的穩定供應。3、實行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后,市、縣(區)籌集配套的資金要納入地方財政預算,??顚S?,不準擠占挪用。在新一輪包干后,嚴格實行超支不補,節余留用。對各地出現的糧食風險基金超支缺口,按現行糧食財務管理體制,由同級人民政府自行負責彌補。4、要積極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妥善解決企業歷史包袱,建立企業促銷機制,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5、要加快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維護正常流通秩序,穩定市場糧價,確保糧食安全。
六、搞好糧食收購的資金供應
(一)對糧食主產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糧食所需資金,農發行繼續實行“收一斤糧,給一斤糧的錢”的政策,實行信用貸款方式,保證收購資金及時、足額供應。
(二)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收購退出保護價的糧食、其他非保護價的糧食以及隨行就市收購和優質優價的糧食,農發行要按照“以銷定貸,以效定貸”的原則供應收購資金貸款,視企業信用等級狀況,采取不同的貸款方式。
(三)農發行對主銷區和主產區的糧食購銷企業組織形式改革和內部機制改革在認真落實債務、防范貸款風險的前提下,在帳戶開設和合并、資金的使用等方面給予方便。同時積極支持其擴大購銷業務。
七、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改革步伐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要求,必須進一步加大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力度,使企業真正走向市場,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濟實體。
(一)為確保糧食市場穩定,保證我市中央、省、市專儲糧的安全和退耕還林、軍隊供應、搶險救災以及各種突發性事件等需要的糧食供應,我市糧食部門所屬的國家、省級糧食儲備庫和地方糧食儲備庫等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企業應保持國有,不改變所有制性質,對糧食收儲量小、經營艱難、邊遠分散的糧食購銷企業,可采取轉、改、租、賣、并、破等方式實施產權制度改革。
(二)要理順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經營體制,推進企業組織形式的創新?,F有糧食購銷企業要徹底打破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以行政區劃設置企業的體制,要以具有倉儲、加工、技術、產品、管理等優勢的企業為中心實現企業的聯合重組,培植龍頭企業,發展訂單農業和多種經營,培育名牌,把優勢企業做大做強,糧食購銷完全放開的四區,要改革自貢糧油集團公司及所屬子公司的現行管理體制,進一步明晰產權,理順關系,使基層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濟實體。要通過參股、租賃、聯營、招商引資等形式,加快投資主體多元化進程。同時,積極推進抵押擔保貸款。
(三)推進企業用工制度改革。在糧食購銷完全放開的地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職工要全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退出國有。企業按現行政策給予經濟補償。企業內部在實施定員定崗后,職工重新競爭上崗,并與企業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建立新的用工機制。糧食主產區的購銷企業,具備條件的可實行國有職工退出國有的政策,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在嚴格定員定崗的基礎上,職工競爭上崗,富余人員應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企業按現行政策給予經濟補償。
(四)要強化糧食企業經營管理,完善經營機制。糧食購銷企業要搞好庫存糧食輪換,減少陳化損失,強化工作責任制,嚴禁再發生新的虧損掛帳。對因經營不善造成新的虧損掛帳的,要追究企業負責人的責任。在推進購銷企業改革中,要加強監督,防止懸空債務,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五)市、縣(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進一步轉變職能,實行政企分開,強化代政府行使對購銷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等社會管理職能,把主要工作轉移到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上,不準向企業攤派費用,行政領導不得在企業兼任職務,不得興辦經營實體或企業,不得從事糧食經營活動。
八、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
(一)按“新老劃斷”的原則,妥善解決好企業的歷史老帳。
1、對糧食購銷企業1998年5月31日以前經審計認定的新增糧食財務掛帳,其本金的消化待中央、省明確政策后再行處理。但從2002年元月1日起,所產生的利息按現行有關規定由同級財政籌措解決。
2、對1998年6月1日起至2001年12月31日止所發生的新的財務掛帳,在政府未組織審計前,所生的利息由同級財政負擔。
3、對1999年至2000年銷售的陳化糧所發生的價差損失掛帳,其本金待中央、省明確政策后另行處理,從2002年元月1日起所產生的利息,由同級財政負擔。
(二)為糧食購銷企業減員或職工退出國有身份創造良好條件。
1、糧食購銷企業為減員或職工退出國有以及退休人員一次性交社保等所需改革成本,市、縣政府要給予支持解決。
2、勞動、社保、就業、醫保等部門要大力支持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對減員或職工退出國有身份以及購銷企業聯合重組、產權多元化改革中涉及人員醫保、社保等相關手續要集中從速辦理,并減免各種收費。
3、糧食購銷企業在職工退出國有身份后,原企業的離退休人員一次性移交社保部門,一次性移交的費用比照標準從優收取。糧食主產區糧食購銷企業職工和現有離退休人員要納入當地社保和醫保體系。
4、企業整體退出國有經濟的,其房改售房款全部返還企業,用于安置職工。
(三)糧食主銷區要盡快建立促銷機制,可采取支付和承諾價差等辦法,解決好“老糧”促銷問題。具體辦法由市財政局、市糧食局、市農發行研究確定。
(四)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1、國稅部門要繼續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關于糧食企業增值稅免征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對糧食購銷企業落實免稅優惠政策。
2、地稅部門對糧食流通企業生產經營性用房和土地繼續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
(五)工商、稅務、農發行、財政等有關部門要對糧食購銷企業的撤銷、合并、改制給予支持,從速辦理相關手續,并減免各種收費。
九、培育糧食市場體系,加強糧食市場管理
為了落實好糧食工作省長負責下的市、縣(區)長負責制,按照市場導向原則搞好糧食流通,必須加快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加強市場管理,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
建設和培育糧食市場體系。要采取必要的扶持措施,積極組建自貢市糧油批發市場,并以此成為龍頭,逐步形成以各縣(區)糧食專業市場為骨干,糧食集貿市場為基礎的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引導大宗糧食貿易進場交易。鼓勵用糧企業到糧食批發市場協商成交,鼓勵和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龍頭企業和農民聯合經營,形成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和利益共同體。購銷雙方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合同,實行訂單收購。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多種所有制經濟主體,經縣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糧食經營資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從事糧食收購。
積極支持市內糧食購銷企業開展省內地區間的和市內縣區間的糧食運銷,充分利用市場機制配置糧食資源。要積極鼓勵糧食產區和銷區建立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關系,開展代購、代銷、代儲或聯合經營。農業發展銀行要按照“封閉運行”和“錢隨糧走”的原則及時提供貸款和跨地區清算服務。繼續搞好糧食市場管理,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糧食等有關部門,規范交易規則,加強糧食市場監管,嚴厲查處無照經營、欺行霸市、哄抬物價、摻雜使假等違規行為。要積極支持糧食市場的發育和糧食產業化經營的發展,加強“訂單農業”合同的監管,防止合同欺詐,保護糧食生產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糧食購銷放開地區跨縣(市)原糧和全國范圍內的成品運輸,不再實行運輸憑證制度。毗鄰地區要切實加強糧食市場管理的協調合作,維護糧食流通秩序。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衛生防疫部門要加強對糧食產品質量的檢查監督。
十、調整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努力增加農民收入
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為農業經濟結構實現戰略性調整創造更為有利的條件。糧食購銷放開的四區,要按照適應市場需求,提高經濟效益,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的要求,打破地區自我糧食平衡的傳統觀念,大力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優化農村經濟結構,優化農業區域布局,優化農產品質量,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糧食主產區要抓住放開銷區后糧食市場空間擴大的機遇,適應市場要求,優化糧食品種結構,提高質量,降低糧食生產成本,提高種糧效益和市場競爭力;加大實施種子工程力度;積極推進糧食產業化、規?;洜I,扶持一批有基礎、有優勢、有特色、有前景的龍頭企業,發展訂單農業,發展養殖業和糧食深加工,促進糧食轉化增值。
十一、加強對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
為了落實糧食工作省長負責制下的市、縣(區)長責任制,市、縣(區)政府要對本地糧食生產和流通全面負責,建立嚴格的市、縣(區)長責任制,穩定市、縣(區)糧食行政管理機構和職能,確保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各級政府要保護糧食生產能力;切實保護好基本農田,決不允許擅自將耕地改為非農用地;保證糧食風險基金專款專用;積極推動糧食購銷企業改革,保證不發生新的虧損掛帳;加強糧食市場建設和管理,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我市自糧改以來,認真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的糧改方針,有效地保護了農民利益,促進了糧食生產和流通的發展,推動了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川府發[2001]51號文)精神,現提出我市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
一、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和重點
總體目標是: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對糧食購銷和價格形成的作用,完善糧食價格形成機制,保護糧食生產能力,建立完善的國家糧食宏觀調控體系和糧食市場體系,逐步形成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重點是:糧食主銷區要加快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放開糧食收購,糧食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糧食主產區要繼續實行“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的政策,建立省長負責制下的市、縣(區)長責任制,切實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為國家及糧食主銷區提供充足的糧源。建立和完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增強宏觀調控能力;按照省政府糧食風險基金包干的原則,實行糧食風險基金補貼包干辦法;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切實做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搞好糧食市場化改革試點,分類指導糧食生產和流通
市政府決定:自流井區、貢井區、大安區、沿灘區作為主產區內的主銷區,進行糧食購銷市場化改革試點,放開糧食購銷,今后在試點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市場化改革的面將逐年擴大。
糧食主銷區在放開糧食購銷后,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糧食供應和糧食市場的穩定。一是必須切實保護好基本農田,決不允許擅自將耕地改為非農用地,這是一條不可逾越的“紅線”;二是要主動與主產區建立穩定的糧食購銷關系;三是要完善地方糧食儲備制度,按照中央和省關于“銷區保持6個月銷量”的要求充實地方糧食儲備。
糧食主產區要抓好三項工作:一是繼續實行“三項政策、一項改革”,堅持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余糧,切實保護農民利益和種糧積極性;二是按市政府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原則和監管使用辦法管好、用好糧食風險基金;三是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切實增加投入,搞好農業綜合開發,加強優質商品糧基地建設,建立健全農業科技創新體系,改善農業生產資料和生態環境,穩步提高糧食生產能力。
三、調整糧食收購保護價范圍,合理確定糧食收購價格
(一)為促進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調整,適應糧食市場需求的變化,從2002年起小麥退出保護價收購范圍,稻谷在糧食主產區仍實行保護價敞開收購的政策。
(二)在糧食主產區,小麥和玉米退出保護價收購范圍,其收購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對稻谷按省確定的收購保護價敞開收購,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和經批準入市的其他企業也要堅決貫徹執行,當市場糧食價格高于保護價時,要隨行就市收購農民糧食。
在糧食主銷區,取消糧食定購任務,糧食收購價格由市場供求形成,隨行就市,實行優質優價。
農稅征實問題由各縣、區政府本著有利于確保農稅入庫的原則自行確定。
四、完善地方糧食儲備體系,確保糧食安全
加強對市級儲備糧管理工作的領導,健全市級儲備糧垂直管理制度,適當集中市級儲備糧,盡快建立管理科學、調控有力、吞吐靈活、人員精干的市級儲備糧管理體系,確保市政府宏觀調控的需要。根據我市實際,市級糧食儲備在保持一定規模的基礎上合理確定,以調控銷區糧食供求平衡,保證軍需民用及救災、退耕還林糧食供應,確保糧食市場的穩定。
五、完善糧食風險基金包干辦法,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下的市、縣(區)長責任制
按照糧食分級管理的原則和我市現行糧食財務體制,必須健全在國家宏觀調控下的市、縣(區)長對糧食生產和流通負責的體制,調整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基數,把省長負責制下的兩縣及市本級責任制真正落到實處。
(一)調整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基數,由縣和市本級包干使用。從2002年開始,按省財政調整糧食風險基金包干的原則,調整縣和市本級的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基數,包干基數調整后,由縣和市本級包干使用。市財政按照糧食風險基金管理規定按季撥付到縣和市本級所在農業發展銀行開設的專戶,實行專戶儲存,按國家規定用途,統籌使用,超支不補,節余留用。節余的糧食風險基金,用于陳化糧價差虧損補貼、糧食出口補貼,商品庫存中高價糧價差補貼以及消化糧食財務掛帳等糧食方面的開支,不準挪作他用。應由市、縣(區)配套到位的自籌資金繼續按政策及時足額配套到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按政策應享受的糧食風險基金補貼,在資金撥到企業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抽回。市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糧食風險基金的監督、檢查和審計,確保專款專用,防止挪作他用。市對兩縣和市本級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基數調整辦法,由市財政局擬定報市政府審批下達。糧食風險基金監管辦法由市財政局會同市糧食局、市農發行另行下發。
(二)完善和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下的市、縣(區)長責任制。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基數調整后,市、縣(區)政府要對本地糧食生產和流通全面負責,建立嚴格的市、縣(區)長責任制,承擔起相應的責任。具體要求是:1、要繼續發揮區域比較優勢,保護好耕地,增加糧食生產投入,穩定糧食生產能力,搞好糧食收購、銷售和儲存,保證向國家提供必要的商品糧和儲備糧輪換用糧。2、市、縣政府要鼓勵和引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和其他有經營糧食資格的企業,積極發展產銷區之間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協作關系,信守合同,促進產區糧食順價銷售和銷區商品糧源的穩定供應。3、實行糧食風險基金包干后,市、縣(區)籌集配套的資金要納入地方財政預算,??顚S?,不準擠占挪用。在新一輪包干后,嚴格實行超支不補,節余留用。對各地出現的糧食風險基金超支缺口,按現行糧食財務管理體制,由同級人民政府自行負責彌補。4、要積極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妥善解決企業歷史包袱,建立企業促銷機制,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5、要加快糧食市場體系建設,維護正常流通秩序,穩定市場糧價,確保糧食安全。
六、搞好糧食收購的資金供應
(一)對糧食主產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糧食所需資金,農發行繼續實行“收一斤糧,給一斤糧的錢”的政策,實行信用貸款方式,保證收購資金及時、足額供應。
(二)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收購退出保護價的糧食、其他非保護價的糧食以及隨行就市收購和優質優價的糧食,農發行要按照“以銷定貸,以效定貸”的原則供應收購資金貸款,視企業信用等級狀況,采取不同的貸款方式。
(三)農發行對主銷區和主產區的糧食購銷企業組織形式改革和內部機制改革在認真落實債務、防范貸款風險的前提下,在帳戶開設和合并、資金的使用等方面給予方便。同時積極支持其擴大購銷業務。
七、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改革步伐
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不斷深化的要求,必須進一步加大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力度,使企業真正走向市場,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濟實體。
(一)為確保糧食市場穩定,保證我市中央、省、市專儲糧的安全和退耕還林、軍隊供應、搶險救災以及各種突發性事件等需要的糧食供應,我市糧食部門所屬的國家、省級糧食儲備庫和地方糧食儲備庫等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企業應保持國有,不改變所有制性質,對糧食收儲量小、經營艱難、邊遠分散的糧食購銷企業,可采取轉、改、租、賣、并、破等方式實施產權制度改革。
(二)要理順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經營體制,推進企業組織形式的創新?,F有糧食購銷企業要徹底打破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以行政區劃設置企業的體制,要以具有倉儲、加工、技術、產品、管理等優勢的企業為中心實現企業的聯合重組,培植龍頭企業,發展訂單農業和多種經營,培育名牌,把優勢企業做大做強,糧食購銷完全放開的四區,要改革自貢糧油集團公司及所屬子公司的現行管理體制,進一步明晰產權,理順關系,使基層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經濟實體。要通過參股、租賃、聯營、招商引資等形式,加快投資主體多元化進程。同時,積極推進抵押擔保貸款。
(三)推進企業用工制度改革。在糧食購銷完全放開的地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職工要全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退出國有。企業按現行政策給予經濟補償。企業內部在實施定員定崗后,職工重新競爭上崗,并與企業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建立新的用工機制。糧食主產區的購銷企業,具備條件的可實行國有職工退出國有的政策,不具備條件的,企業要在嚴格定員定崗的基礎上,職工競爭上崗,富余人員應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企業按現行政策給予經濟補償。
(四)要強化糧食企業經營管理,完善經營機制。糧食購銷企業要搞好庫存糧食輪換,減少陳化損失,強化工作責任制,嚴禁再發生新的虧損掛帳。對因經營不善造成新的虧損掛帳的,要追究企業負責人的責任。在推進購銷企業改革中,要加強監督,防止懸空債務,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五)市、縣(區)糧食行政管理部門要進一步轉變職能,實行政企分開,強化代政府行使對購銷企業國有資產進行監管等社會管理職能,把主要工作轉移到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上,不準向企業攤派費用,行政領導不得在企業兼任職務,不得興辦經營實體或企業,不得從事糧食經營活動。
八、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的配套政策措施
(一)按“新老劃斷”的原則,妥善解決好企業的歷史老帳。
1、對糧食購銷企業1998年5月31日以前經審計認定的新增糧食財務掛帳,其本金的消化待中央、省明確政策后再行處理。但從2002年元月1日起,所產生的利息按現行有關規定由同級財政籌措解決。
2、對1998年6月1日起至2001年12月31日止所發生的新的財務掛帳,在政府未組織審計前,所生的利息由同級財政負擔。
3、對1999年至2000年銷售的陳化糧所發生的價差損失掛帳,其本金待中央、省明確政策后另行處理,從2002年元月1日起所產生的利息,由同級財政負擔。
(二)為糧食購銷企業減員或職工退出國有身份創造良好條件。
1、糧食購銷企業為減員或職工退出國有以及退休人員一次性交社保等所需改革成本,市、縣政府要給予支持解決。
2、勞動、社保、就業、醫保等部門要大力支持糧食購銷企業改革,對減員或職工退出國有身份以及購銷企業聯合重組、產權多元化改革中涉及人員醫保、社保等相關手續要集中從速辦理,并減免各種收費。
3、糧食購銷企業在職工退出國有身份后,原企業的離退休人員一次性移交社保部門,一次性移交的費用比照標準從優收取。糧食主產區糧食購銷企業職工和現有離退休人員要納入當地社保和醫保體系。
4、企業整體退出國有經濟的,其房改售房款全部返還企業,用于安置職工。
(三)糧食主銷區要盡快建立促銷機制,可采取支付和承諾價差等辦法,解決好“老糧”促銷問題。具體辦法由市財政局、市糧食局、市農發行研究確定。
(四)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1、國稅部門要繼續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關于糧食企業增值稅免征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對糧食購銷企業落實免稅優惠政策。
2、地稅部門對糧食流通企業生產經營性用房和土地繼續實行優惠的稅收政策。
(五)工商、稅務、農發行、財政等有關部門要對糧食購銷企業的撤銷、合并、改制給予支持,從速辦理相關手續,并減免各種收費。
九、培育糧食市場體系,加強糧食市場管理
為了落實好糧食工作省長負責下的市、縣(區)長負責制,按照市場導向原則搞好糧食流通,必須加快糧食市場體系建設加強市場管理,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
建設和培育糧食市場體系。要采取必要的扶持措施,積極組建自貢市糧油批發市場,并以此成為龍頭,逐步形成以各縣(區)糧食專業市場為骨干,糧食集貿市場為基礎的全市糧食市場體系,引導大宗糧食貿易進場交易。鼓勵用糧企業到糧食批發市場協商成交,鼓勵和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龍頭企業和農民聯合經營,形成生產、加工、銷售一體化和利益共同體。購銷雙方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簽訂合同,實行訂單收購。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多種所有制經濟主體,經縣以上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審查糧食經營資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后,按國家有關規定從事糧食收購。
積極支持市內糧食購銷企業開展省內地區間的和市內縣區間的糧食運銷,充分利用市場機制配置糧食資源。要積極鼓勵糧食產區和銷區建立長期穩定的糧食購銷關系,開展代購、代銷、代儲或聯合經營。農業發展銀行要按照“封閉運行”和“錢隨糧走”的原則及時提供貸款和跨地區清算服務。繼續搞好糧食市場管理,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會同糧食等有關部門,規范交易規則,加強糧食市場監管,嚴厲查處無照經營、欺行霸市、哄抬物價、摻雜使假等違規行為。要積極支持糧食市場的發育和糧食產業化經營的發展,加強“訂單農業”合同的監管,防止合同欺詐,保護糧食生產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糧食購銷放開地區跨縣(市)原糧和全國范圍內的成品運輸,不再實行運輸憑證制度。毗鄰地區要切實加強糧食市場管理的協調合作,維護糧食流通秩序。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衛生防疫部門要加強對糧食產品質量的檢查監督。
十、調整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努力增加農民收入
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為農業經濟結構實現戰略性調整創造更為有利的條件。糧食購銷放開的四區,要按照適應市場需求,提高經濟效益,努力增加農民收入的要求,打破地區自我糧食平衡的傳統觀念,大力調整農業生產結構,優化農村經濟結構,優化農業區域布局,優化農產品質量,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糧食主產區要抓住放開銷區后糧食市場空間擴大的機遇,適應市場要求,優化糧食品種結構,提高質量,降低糧食生產成本,提高種糧效益和市場競爭力;加大實施種子工程力度;積極推進糧食產業化、規?;洜I,扶持一批有基礎、有優勢、有特色、有前景的龍頭企業,發展訂單農業,發展養殖業和糧食深加工,促進糧食轉化增值。
十一、加強對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
為了落實糧食工作省長負責制下的市、縣(區)長責任制,市、縣(區)政府要對本地糧食生產和流通全面負責,建立嚴格的市、縣(區)長責任制,穩定市、縣(區)糧食行政管理機構和職能,確保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各級政府要保護糧食生產能力;切實保護好基本農田,決不允許擅自將耕地改為非農用地;保證糧食風險基金專款專用;積極推動糧食購銷企業改革,保證不發生新的虧損掛帳;加強糧食市場建設和管理,維護正常的糧食流通秩序。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