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1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第1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2009年1月5日黑龍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黑龍江省單位內部治安防范管理規定》等十三部省政府規章。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廢止的十三部省政府規章目錄
1、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火車與其他車輛碰撞和鐵路路外人員傷亡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的具體實施辦法(1982年6月30日黑政發[1982]131號發布)
2、黑龍江省病毒性肝炎預防管理辦法(省政府批準,1987年12月3日黑衛防[1987]364號文件省衛生廳發布)
3、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細則(省政府1988年5月16日發布)
4、黑龍江省農村勞動積累工興修水利規定(1989年5月4日省政府令第11號發布)
5、黑龍江省城市環境噪聲管理辦法(1989年5月31日省政府令第14號發布)
6、黑龍江省查禁淫穢物品治安管理規定(1989年11月12日省政府令第36號發布,1998年1月3日省政府令第1號修訂發布)
7、黑龍江省單位內部治安防范管理規定(1989年11月30日省政府令第38號發布)
8、黑龍江省企業兼并承包租賃經營經濟性質的認定及登記注冊暫行規定(黑政函[1990]29號文件批準,省工商局1990年7月18日黑工商發[1990]64號文件發布)
9、黑龍江省飼料管理暫行辦法(1992年4月15日省政府令第1號發布)
10、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細則(1994年9月29日省政府令第8號發布,2006年10月20日省政府令第9號修訂發布)
11、黑龍江省飲食業衛生管理辦法(1997年7月2日省政府令第8號發布)
12、黑龍江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1998年4月3日省政府令第10號發布)
13、黑龍江省機電產品采購招標投標管理辦法(1998年11月16日省政府令第21號發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決定廢止《黑龍江省單位內部治安防范管理規定》等十三部省政府規章。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廢止的十三部省政府規章目錄
1、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火車與其他車輛碰撞和鐵路路外人員傷亡事故處理暫行規定的具體實施辦法(1982年6月30日黑政發[1982]131號發布)
2、黑龍江省病毒性肝炎預防管理辦法(省政府批準,1987年12月3日黑衛防[1987]364號文件省衛生廳發布)
3、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細則(省政府1988年5月16日發布)
4、黑龍江省農村勞動積累工興修水利規定(1989年5月4日省政府令第11號發布)
5、黑龍江省城市環境噪聲管理辦法(1989年5月31日省政府令第14號發布)
6、黑龍江省查禁淫穢物品治安管理規定(1989年11月12日省政府令第36號發布,1998年1月3日省政府令第1號修訂發布)
7、黑龍江省單位內部治安防范管理規定(1989年11月30日省政府令第38號發布)
8、黑龍江省企業兼并承包租賃經營經濟性質的認定及登記注冊暫行規定(黑政函[1990]29號文件批準,省工商局1990年7月18日黑工商發[1990]64號文件發布)
9、黑龍江省飼料管理暫行辦法(1992年4月15日省政府令第1號發布)
10、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細則(1994年9月29日省政府令第8號發布,2006年10月20日省政府令第9號修訂發布)
11、黑龍江省飲食業衛生管理辦法(1997年7月2日省政府令第8號發布)
12、黑龍江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1998年4月3日省政府令第10號發布)
13、黑龍江省機電產品采購招標投標管理辦法(1998年11月16日省政府令第21號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