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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聚焦農產品質量,條例修訂全力 “護航” 舌尖幸福

   2025-04-01 728
核心提示:江蘇省積極推進立法工作,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對《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力求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

江蘇省積極推進立法工作,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對《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力求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更上一層樓。

隨著農業發展和消費者需求升級,2011 年版的《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已無法滿足當下監管需求。尤其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于2023年1月1日實施后,江蘇省迅速行動,將本省條例修訂提上日程,確保法規上下協同。

此次征求意見稿亮點紛呈。在生產經營主體責任方面,著重明確家庭農場等新型主體地位。家庭農場作為農產品供應的重要力量,過去在質量安全規范上有所欠缺。現行條例對農業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有專門規范要求,卻未專門針對家庭農場作出明確規定,導致實踐中家庭農場農產品質量安全義務低于農民專業合作社。從近三年違反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政處罰案件情況來看,家庭農場罰款在 100 - 2000 元之間,而農民專業合作社罰款在 5000 - 20000 元之間,最高可達 100000 元。此次修訂意見稿擬明確家庭農場的規模主體地位,全方位規范其生產流程。不僅涵蓋農業投入品使用,還涉及農產品產地安全維護,要求家庭農場定期檢測產地環境,確保土壤、水源等符合生產標準;在生產記錄建立上,詳細記錄農事操作、投入品使用時間及劑量等信息,以便實現全程可追溯;農產品檢測環節,鼓勵家庭農場自行檢測或委托專業機構檢測,提升產品質量把控能力;承諾達標合格證開具方面,嚴格按規定流程操作,保證每一批次農產品都能附上合格證明,讓其質量安全管理有章可循。

在監管體系建設上,針對基層監管力量薄弱的現狀,意見稿提出諸多加強基層建設的舉措。明確基層協管員工作職責,如定期巡查轄區內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及時上報異常情況,協助開展農產品質量抽檢工作等;落實監管經費,保障基層監管工作順利開展,包括購置檢測設備、人員培訓費用等;更新設備條件,配備先進的快速檢測儀器、信息化監管設備等,提升基層監管的執行力。江蘇省雖已大力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基層監管,實施鄉鎮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標準化提升工程、規模主體入網監管行動,但面對數量龐大的農產品生產主體,基層監管力量仍顯不足。通過這些舉措,有望大幅提升基層監管效能,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 “最后一公里” 暢通無阻。

江蘇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條例的修訂,關乎百姓飲食健康與農業發展。期待各界踴躍參與,共同完善條例,為江蘇農產品安全注入新動力,穩穩守護民眾 “舌尖上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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