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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我國主要貿易國家及國際組織食品接觸材料相關規定比對和檢索方法匯總

   2025-02-24 1017
核心提示:為幫助我國食品包材生產和進出口企業及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更方便快捷地查找國內外食品接觸材料的相關規定,食品伙伴網將目前我國主要貿易國家/地區及國際組織食品接觸材料的相關法規和標準規定進行了匯總,具體如下。

為幫助我國食品包材生產和進出口企業及相關行政執法部門更方便快捷地查找國內外食品接觸材料的相關規定,食品伙伴網將目前我國主要貿易國家/地區及國際組織食品接觸材料的相關法規和標準規定進行了匯總,具體如下:

一、各主要貿易國家及國際組織食品接觸材料的管理現狀

目前,主要貿易國家及國際組織對食品接觸材料的定義和管理形態不同,具體管理現狀比對詳見表1。

表1  各主要貿易國家及國際組織食品接觸材料的管理現狀

項目

中國

美國

歐盟

日本

韓國

管理形態

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中的食品接觸材料規定和各類材質的標準,對各類材質及原料物質進行管理

添加到食品接觸材料中的添加劑且符合預期物理或技術效果的物質定義為“間接食品添加劑”,根據各類材質及原料物質目錄進行管理

在歐盟法規中規定對合成樹脂材質的原料目錄列表(Union List)及陶瓷、玻璃紙等的規格進行管理

在器具及容器包裝的規格標準中規定對各類材質的標準規格和原料目錄進行管理

在器具及容器包裝的規格標準中規定對各類材質的標準規格進行管理

PLS(肯定列表制度)+材質

PLS(肯定列表制度)+材質

PLS(肯定列表制度)+材質

PLS(肯定列表制度)+材質

材質

法規依據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9685-2016,GB4806.1-2016)

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21CFR(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 21CFR)

(EC) No. 1935/2004

(EC) No. 10/2011

食品衛生法(第18條)

(食品、添加劑等的規格標準)

食品衛生法(第9條)

(器具及容器包裝的標準及規格)

 

二、我國主要貿易國家及國際組織食品接觸材料相關規定的檢索方法

下面對我國的主要貿易國家及國際組織食品接觸材料的主要法規及相關規定的檢索方法進行了簡要匯總。

u美國

(1)聯邦食品藥品和化妝品法案(FFDCA, Federal Food, Drug and Cosmetic Act)中規定:添加到食品接觸材料中的添加劑且符合預期物理或技術效果的物質定義為“間接食品添加劑(FCS, Food contact substance)”。

(2)聯邦法規21篇(21 CFR, 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規定了間接食品添加劑(粘合劑、涂層劑、紙制、合成樹脂、加工助劑、殺菌消毒劑等)、GRAS物質和食品中禁止使用的成分。

美國的食品接觸材料相關規定詳見表2。

表2  美國食品接觸材料相關法規規定

序號

主要內容

21CFR規定

1

食品接觸材料(FCS等相關定義)

170.3

2

間接食品添加劑:和食品接觸使用的物質

(器具和容器包裝的原料物質、器具等的殺菌劑、消毒劑等)

174~178

3

臨時直接/間接食品添加劑:臨時允許使用的食品添加劑

180

4

提前認證食品成分:食品添加劑法修改(1958年)前認定為安全性成分、大部分器具及容器包裝的原料列表

181

5

GRAS物質及安全性認證的間接添加劑:一般認為是安全的物質

182,186

檢索方法:在美國 FDA官網主頁可查看:①間接食品添加劑及食品接觸物質(FCS)的信息;②食品接觸物質及回收利用相關指南;③食品接觸物質(FCS)目錄;④食品接觸物質申報制度(FCN)目錄;回收利用認證錄等,同時,可在美國聯邦法規網頁(e-CFR)中查看 21CFR等的規定。

歐盟

在歐盟法規中規定了合成樹脂材質的原料目錄列表(Union List)及陶瓷玻璃紙等的規格,同時規定了食品接觸物質(FCM FoodContact Material)根據原料物質目錄和特定材質進行管理

歐盟的食品接觸材料相關規定詳見表 3。

表3  歐盟食品接觸材料相關法規規定

序號

主要內容

規定

1

食品接觸物質相關規定

Commission Regulation No. 1935/2004

2

食品接觸物質GMP規定

Commission Regulation No. 2023/2006

3

與食品接觸的合成樹脂和原料物質規定

Commission Regulation No. 10/2011

4

與食品接觸的再生塑料物質相關規定

Commission Regulation No. 2022/1616

5

與食品接觸的合成機能物質相關規定

Commission Regulation No. 450/2009

6

與食品接觸的陶瓷物質相關指南

Commission Directive No. 84/500/EEC

7

與食品接觸的再生纖維素相關指南

Commission Directive No. 2007/42/EC

8

環氧樹脂衍生物的使用限制相關指南

Commission Directive No. 1895/2005/EC

9

橡膠奶嘴的硝胺類相關指南

Commission Directive No. 93/11/EEC

10

中國香港產密胺或聚酰胺生產規定

Commission Regulation No. 284/2011

11

食品接觸物質中涂層劑等的BPA相關規定

Commission Regulation No. 2018/213

 

檢索方法:在歐盟(EU)委員會網頁中可查看食品接觸物質(FCM)的信息及規定、合成樹脂回收利用的相關規定。在歐盟法規網頁中可確認食品接觸物質等的所有規定。
日本
日本通過《食品衛生法》對與食品直接接觸的食品用器具及容器包裝進行管理。在器具及容器包裝的規格標準中規定了各類材質的標準規格和原料目錄。
日本的食品接觸材料相關規定詳見表 4。

表4  日本食品接觸材料相關法規規定


序號

主要內容

規定

1

食品衛生法、食品、添加劑等的規格標準

器具及容器、包裝的標準及規格

2

合成樹脂、玻璃材質、陶瓷、橡膠材質、金屬罐的規格標準

各類材質的標準規格

3

衛生協會(JHOSPA, JHP, JHAVDC)標準

衛生協會的常用標準

4

原料物質目錄管理制度(Positive List)

合成樹脂材質的原料物質目錄

檢索方法:在日本消費者廳網站中可查找普通食品用器具及容器包材的相關信息(包括原料物質目錄),食品用器具及容器包材的規定可以通過電子法律網站(e-Gov)、厚生勞動省法律數據庫網站、英文法規網站查看確認,日本食品化學研究振興財團網站也提供相關信息。

韓國
韓國《食品衛生法》規定了食品器具及容器包裝的定義和標準規格。同時,《器具及容器包裝的標準及規格》中規定了器具及容器包裝的共同標準及規格(原材料及生產加工標準、各類用途規格等)、不同村質的規格。目前,該法典中規定了 44種合成樹脂和 7種其他材質的標準規格檢索方法:在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網站中可查找《器具及容器包裝的標準及規格》中的相關規定,

以上是目前我國主要貿易國家及國際組織食品接觸材料的相關法規和標準規定的簡要匯總介紹。食品伙伴網提醒擬生產出口食品或食品接觸材料的企業遵守出口目標國家或組織的食品接觸材料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并關注其更新變化情況,從而降低出口產品因食品接觸材料不合規而被國外官方禁止進口的風險。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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