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進一步完善,國家在這一年相繼發布、修訂了一系列重要的食品相關法規。這些法規的出臺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下面食品伙伴網帶您一起回顧下2024年國家發布的食品相關重要法規。
一、完善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制度
2024年4月29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布〈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的公告》(2024年第12號)。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嚴格重點領域許可;強調嚴格學校、托幼機構等集中用餐單位食堂許可審查要求;優化許可要求;完善新興業態許可以及強化主體責任落實等。
整體來看,本次修訂主要是為了與《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內容相銜接,同時對目前沒有明確的事項作了進一步明確和細化,便于監管部門和企業的落地執行。
2.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
2024年4月3日,市場監管總局就《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擬明確對食品安全風險較低、市場確有需求的食品添加劑品種允許分裝;對有特殊管理要求、放開后風險隱患較大的屬于精神藥品、易制毒化學品、危險化學品的食品用香料及食品用香精、復配食品添加劑等禁止分裝。此外,還明確食品添加劑標簽和說明書內容,強調配方研發管理、質量安全控制、產品配方、生產工藝,鼓勵優化工藝等相關要求。
3.水產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
2024年6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就《水產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公開征求意見,此次擬修訂內容包括,擬將水產加工品和其他水產加工品生產許可證審查細則合并修改為水產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并將冷藏水產制品納入生產許可審查范圍,調整后的水產制品共8個細類。征求意見稿還明確了水產制品生產場所的要求、細化設備設施的要求,修訂了設備布局與工藝流程和人員管理的要求等。
此外,本次修訂擬允許企業使用快檢技術及設備,加強了對分裝企業的管理要求和對水產品中主要不合格項N-二甲基亞硝胺的控制要求,同時對高風險的生食水產制品單獨提出管理要求。
4.蛋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
2024年12月11日,市場監管總局就《蛋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稿》),擬調整內容主要有:變更名稱、調整許可范圍、明確生產場所的要求、細化設備設施的要求,修訂設備布局與工藝流程、人員管理的要求和管理制度的要求等。
值得一提的是,在許可范圍方面,《意見稿》將液蛋制品納入生產許可審查范圍,明確了蛋制品的各類別,包括再制蛋、干蛋制品等多種類型,界定清晰,使生產企業能準確對應自身產品范疇。
二、深化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管控
1.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目錄(95項)
為督促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在最小工作單元精準防控風險,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于2024年5月22日和2024年8月7日分別發布首批33項和第二批62項《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
《食品安全風險管控清單》是食品企業結合生產經營業態、規模大小、食品類別等制定的用于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管控的企業內部管理文件,內容包括風險控制環節(風險類別)、風險點及風險描述、管控措施、管控目標、管控頻次、責任人員幾部分內容。
2.《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指南》《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大綱》及配套基礎讀本及考核題庫(2024版)
2024年3月1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指南》《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監督抽查考核大綱》的實施公告(以下簡稱《指南》《大綱》)。為提高監督抽查考核工作針對性和實效性,推動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加強對其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于2024年12月26日發布《指南》《大綱》的配套基礎讀本及考核題庫(2024版)。
《指南》《大綱》的監督抽考內容為食品安全管理基礎知識和食品安全管理基本能力,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食品安全標準知識、專業技術知識等。而考核大綱則分公共部分、專業部分兩個版塊。
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基礎讀本(公共篇、食品生產篇、食品銷售篇、餐飲服務篇、特殊食品篇)和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考核題庫(公共部分、食品生產部分、食品銷售部分、餐飲服務部分、特殊食品部分),正好與《指南》《大綱》相對應,每一部分獨立存在互不干擾。
3.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
2024年5月13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發布(以下簡稱《意見稿》)。《意見稿》與現行《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相比,擬進一步明確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執行要求,并修訂了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人員培訓考核要求,進一步明確相關責任人員的范圍。
此外,意見稿中不再包含集中用餐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內容,此部分內容已調整到新起草的《集中用餐單位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中去。
4.食品委托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2024年1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食品委托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以下簡稱《意見稿》)。
《意見稿》主要包括委托生產的定義、范圍,強調了委托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規定了委托合同的主要事項,加強了委托生產的監督管理。針對委托生產,《意見稿》還細化了委托前、委托中、委托后的責任。將委托生產情況作為監督檢查的重點同時配套了分級管理、信用懲戒、協調監管、智慧監管等要求。同時還擬規定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及要求,明確責令停止委托生產活動的條件,細化委托生產監管的具體內容,強調監督檢查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并將委托生產情況納入信用檔案。
5.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征求意見稿)
2024年2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公開征求《食品安全違法行為首違不罰、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旨在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創新執法方式,擬明確在特定條件下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原則,明確首次違法的定義、違法行為類型、免罰條件、清單的適用范圍與限制等。
三、提升食品標簽標識管理
1.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
2024年3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關于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2024年第8號),從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標注位置、字號大小、字體顏色、年月日順序等8個方面引導食品企業進行優化改進,讓標簽內容清晰醒目,推動食品企業積極采取針對性改進措施。
2.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
市場監管總局將《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列入2024年立法計劃。在此過程中,總局積極與國家衛生健康委溝通協商,依據分工清晰、協同有序的準則,攜手推動《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征求意見稿)》同步面向社會廣泛征集意見,力求二者相互銜接、清晰明確,易操作、好執行。
2024年6月28日,《食品標簽監督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正式對外發布征求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稿》)?!兑庖姼濉窋M整體提升預包裝食品的標簽標注要求,重點強化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注以及特殊食品標簽的標注要求,強調食品標簽禁止標注內容,規范食品標簽的監督管理以及優化食品標簽違法處罰條款。
四、強化投訴舉報相關規定,保護消費者權益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
2024年3月19日,國務院發布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國令第778號)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以下簡稱《條例》)?!稐l例》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基礎上細化和補充的主要內容有:1.細化規定了保障消費者人身財產安全、缺陷產品處理、禁止虛假宣傳、明碼標價、使用格式條款、履行質量擔保責任、消費者個人信息保護等義務。2.補充了經營者關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費者保護相關義務規定。
2.市場監管總局 財政部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
2024年9月19日,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發布《市場監管總局 財政部關于對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內部舉報人舉報實施獎勵的公告》(2024年第37號)(以下簡稱《公告》),《公告》就內部舉報人如何取得舉報獎勵、舉報人的具體要求、針對內部舉報人的保護措施以及企業化解風險的方式做出規定。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食品藥品懲罰性賠償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24〕9號)自2024年8月22日起施行(以下簡稱《解釋》)?!督忉尅饭?9條,對保護普通消費者維權、退款和返還食品藥品、代購人責任、小作坊責任、標簽說明書瑕疵認定、懲罰性賠償責任競合、生產經營假藥劣藥責任、懲罰性賠償金基數認定、規制連續購買索賠和反復索賠、懲治違法索賠等作出規定。
五、反食品浪費 促餐飲發展
1.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踐行大食物觀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的意見
2024年9月15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踐行大食物觀構建多元化食物供給體系的意見》(國辦發〔2024〕46號)發布(以下簡稱《意見》)?!兑庖姟凡渴鹆巳矫嬷攸c任務。第一方面任務是“全方位、多途徑開發食物資源,拓展食物來源渠道”;第二方面任務是“大力推進科技創新,提升食物開發質量效益”;第三方面任務是“推進全產業鏈建設,提升食物開發價值鏈”。
2.糧食節約和反食品浪費行動方案
2024年11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糧食節約和反食品浪費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缎袆臃桨浮肪劢辜Z食損失和食品浪費堵點難點,分層分級分段提出針對性舉措,部署了糧食節約減損行動、全民節糧意識提升行動、餐飲行業反浪費行動、單位食堂反浪費行動、加強損失浪費統計調查等重點任務。在餐飲行業反浪費行動中,對行業引導、約束與自律等方面進行部署,深化“光盤行動”。
3.防范外賣餐飲浪費規范營銷行為指引
2024年12月5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防范外賣餐飲浪費規范營銷行為指引》的通知(以下簡稱《指引》),旨在規范外賣商家營銷行為,督促網絡餐飲平臺發揮引領帶動作用?!吨敢方Y合平臺經濟特點,進一步落實落細平臺反食品浪費主體責任。要求網絡餐飲平臺以顯著方式提示消費者適量點餐,優化餐品信息展示方式,完善滿減湊單機制,依法依規加強對平臺內經營者發布的廣告內容的監測、排查,采取必要措施加強平臺內音視頻內容審核監測,及時制止涉及餐飲浪費的直播等行為。鼓勵平臺對積極推廣小份餐品的外賣商家通過多種方式進行支持,建立健全外賣餐飲浪費評價評估機制,推動反食品浪費源頭治理。
4.商務部等九部門關于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商務部等9部門于2024年3月14日聯合印發《關于促進餐飲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主要從提升餐飲服務品質、創新餐飲消費場景、增強餐飲業發展動能、弘揚優秀餐飲文化、促進綠色發展、優化餐飲業營商環境以及優化餐飲業營商環境等7個方面提出22項具體政策措施,指導推進餐飲業實現高質量發展。
5.六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加強預制菜食品安全監管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
2024年3月2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六部委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預制菜食品安全監管 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首先明確了預制菜范圍,對預制菜原輔料、預加工工藝、貯運銷售要求、食用方式、產品范圍等進行了界定。明確提出預制菜不添加防腐劑?!锻ㄖ诽岢鲅芯恐贫A制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質量標準,鼓勵依法制定包括產品質量、檢驗方法與規程等內容的企業標準和團體標準。關于預制菜食品安全監管,《通知》指出,監管部門要加大預制菜許可管理和監督檢查力度。除了上述從監管和安全角度的一些舉措外,《通知》還從增強優質原料保障能力、提升關鍵技術創新研發水平、加快先進生產工藝裝備應用、積極營造良好產業發展環境等四個方面對預制菜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出了統籌推進的要求。
六、完善非食用物質及食藥物質
1.《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錄管理規定》和《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錄工作規范》
為規范添加或者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用物質。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錄管理規定》和《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質名錄工作規范》。
根據規定,納入非食用物質名錄的物質應當滿足以下條件:一是根據食源性疾病、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監督管理等信息發現的非食用物質;二是可能在食品生產經營過程中添加或可能添加到食品中的非食用物質;三是具有科學數據表明可能造成人體健康危害的物質。被列入非食用物質名錄的物質將無法添加這些物質到食品中。同時,也將加大監管部門對食品的監管力度,保障公眾的食品安全和健康。
2.關于地黃等4種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的公告
為規范食藥物質管理,2024年8月26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地黃等4種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的物質的公告》(2024年 第4號),新增地黃、麥冬、天冬、化橘紅等4種食藥物質建議按照傳統方式(通常指對原材料進行粉碎、切片、壓榨、炒制、水煮、酒泡等)適量食用,孕婦、哺乳期婦女及嬰幼兒等特殊人群不推薦食用。截至目前,發布的食藥物質名單有四批,共106種物質。
小結:
2024 年,我國食品領域法規建設成果斐然。在生產經營許可方面,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添加劑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紛紛更新,嚴格把關準入門檻。過程管控持續深化,風險管控清單、人員考核配套完善。標簽標識管理邁向新高度,標注要求更精細。投訴舉報規定強化,守護消費者權益。同時,反食品浪費、規范食藥物質等舉措齊發力,護航食品產業穩健前行。
不難看出,上述法規的發布標志著我國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和提升,為食品行業的健康發展奠定了更加堅實的基礎。2025年,食品伙伴網將一如既往地為您提供食品行業法律法規最新動態及解讀,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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