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各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授權國務院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暫時調整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的決定、《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臨時進口使用保健食品管理暫行規定><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臨時進口使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瓊府〔2024〕47 號),我局制定了《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臨時進口使用保健食品申報指南(試行)》《海南自由貿易港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游先行區臨時進口使用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申報指南(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 年 12 月 30 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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