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市場監管廳就《寧夏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至2024 年12月13日。此細則旨在規范和加強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管,明確各方責任,保障活動期間食品安全。
適用范圍與原則
該細則適用于縣級以上黨委、人大、政府、政協確定的重大活動,涵蓋政治、經濟、文化、體育等領域,如各類重要會議、體育賽事、外事活動及大型慶典等(“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體育比賽” 特指主(承)辦方負責餐飲服務保障的賽事)。監管工作遵循屬地負責、落實責任、預防為主、過程嚴管、分級監督原則,主(承)辦方應牽頭建立聯動機制,各方需嚴守保密義務。
各方責任明確
主(承)辦方:作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需制定工作方案與應急預案,依標準選擇食品及餐飲服務提供者,提前通報活動信息,提供工作條件,配合應急處置,否則將承擔主要責任。
食品供應商:承擔主體責任,提供資質證明與合格食品,建立管理機構與制度,完善倉儲配送,確保食品可追溯,贊助食品也需合規。
餐飲服務提供者:依法規提供餐飲服務,建立管理機構與制度,自查自糾,依許可制定食譜,嚴格管控各環節,積極配合監管,否則不得提供餐飲服務。
監督管理強化
市場監管部門分級負責,依活動制定方案預案,加強事前事中監管,審核食譜,進行快速與抽樣檢測,采取巡查或駐點監管,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
突發事件處置
一旦發現疑似食物中毒,各方應立即報告并配合救治,市場監管部門封存相關物品并協助調查,啟動應急預案,處置結束后歸檔資料,事故信息記入信用檔案。
附則
細則由自治區市場監管廳解釋,各地可結合實際制定規定,非重大活動但需食品安全保障的可參照執行,原相關細則同時廢止。此次征求意見稿的發布,將進一步完善寧夏重大活動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確保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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