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檢驗檢疫局:
為提高出口食品企業的誠信意識,打擊違規出口食品行為,根據5月30日局長辦公會議和6月1日《全國出口食品安全視頻的工作會議》精神,總局在網站上開辟了《出口食品違規企業名單》專欄,經報請總局領導批示同意,現就違規企業名單上網公布程序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存在以下行為之一的,判定為違規企業:
1. 逃避檢驗檢疫的;
2.采用非正當手段取得檢驗檢疫單證的,或以其他非正當方式出口的;
3.使用未經備案基地的原料加工生產的;
4. 違規使用衛生注冊登記號或備案號的;
5.擅自更換經檢驗檢疫合格貨物的;
6.使用禁限用物質,超過進口國家(地區)標準要求;
7.其他因產品質量安全問題造成嚴重后果的(如直接導致消費者患病的);
8. 存在其他嚴重違反檢驗檢疫法規行為的。
二、國家質檢總局負責統一組織對出口食品不合格信息的收集、匯總,并組織核查。各直屬檢驗檢疫局負責對出口食品不合格信息進行核查,對出口食品企業的違規行為進行調查、核實。經調查,確認企業存在上述違規行為的、暫停企業出口,立即按《進出口食品化妝品企業違規情況報表》和《出口食品化妝品不合格信息核查情況確認單》報國家質檢總局,在CIQ2000報檢系統中將該企業設置為暫停受理報檢狀態,檢驗檢疫機構暫停受理其出口報檢;同時由企業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依法進行處罰。
三、國家質檢總局進出口食品安全局負責收集、匯總各直屬檢驗檢疫局上報的出口食品企業違規情況信息,對經直屬檢驗檢疫局確認屬于違規企業的,報總局領導批準后列入出口食品違規企業名單并上網公布。
四、企業所在地檢驗檢疫機構對違規企業的整改情況實施監督管理,監督各項整改措施的落實;同時,積極幫助企業提高生產水平,完善自檢自控體系和各項管理制度,提高誠信意識,避免違規行為的再次發生。
五、違規企業確已采取有效措施,糾正其違規行為,消除違規因素,或其違規行為在境外所造成的不良影響已經消除,出口食品質量安全確實得到有效保障的,經違規企業書面申請,直屬檢驗檢疫局評估考核,并以正式文件報國家質檢總局,提出將其從違規企業名單中撤除的建議。經國家質檢總局確認并報總局領導批準后,可將相應的違規企業從出口食品違規企業名單中撤除,并恢復受理其出口報檢。
請各局認真按照上述要求辦理違規企業違規行為的調查、上報等工作。工作中有任何問題,請及時上報給國家質檢總局。
二00七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