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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方案(花政辦發〔2007〕13號)

   2011-03-25 533
核心提示:為解決當前我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人民政


為解決當前我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和州人民政府的總體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縣人民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通過對重點產品、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集中整治,建立起從產品設計、原料進廠、生產加工、出廠銷售到售后服務的工業產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健全從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銷售到餐飲消費的食品全過程監管鏈條,建立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的追溯體系和責任追究體系,建立覆蓋全社會的產品質量監管網絡,把我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

  二、工作任務和工作目標

  (一)農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對農業投入品使用、生產過程進行整治,加強種植養殖業產品農藥殘留、“瘦肉精”、“孔雀石綠”、“硝基呋喃”、“氯霉素”等禁用、限用藥物殘留監測,把蔬菜農藥殘留超標率控制在10%以下,在全縣范圍內不發生一例群體性食菜中毒事件;引導菜農合理使用農藥,與基地簽訂《無公害蔬菜生產責任承諾書》,與超市、學校簽訂《無公害蔬菜質量銷售責任承諾書》;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農業投入品的違法行為。到今年底,縣城農產品批發市場100%納入質量安全監測范圍;基本解決使用違禁農藥獸藥和飼料添加劑問題;杜絕違規生產、銷售和使用甲胺磷、殺蟲脒、滴滴涕、六六六等5種高毒農藥。(農業部門牽頭)

  (二)生產加工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產加工食品以及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堅決取締無衛生許可證、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的非法生產加工企業,嚴肅查處獲證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等違法行為;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全面推行產品質量安全承諾書制度;嚴格食品市場準入,組織開展強制檢驗和專項抽查,強化食品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添加劑備案制度。到今年年底,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小作坊100%簽訂食品質量安全承諾書。(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牽頭)

  (三)流通領域食品質量安全整治。嚴格食品經營主體市場準入,落實食品質量市場準入、交易和退市的各項制度。加強對農村食品進貨渠道和農村集市的管理;嚴厲查處食品批發市場、小食雜店無照經營、超范圍經營食品以及經銷過期變質、有毒有害、假冒偽劣食品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水產品經營中使用違禁藥物或化學物質等違法違規行為。到今年底,縣城內的大型市場、超市100%建立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鄉鎮、街道、社區食雜店100%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牽頭)

  (四)餐飲消費安全整治。全面實施餐飲單位食品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制度,加強對農村、學校、建筑工地、農家樂旅游點餐飲和小型餐館的食品衛生監管;嚴格推行餐飲業原料進貨索證和驗收制度,嚴厲查處采購、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質食用油、不合格調味品、工業用鹽或非食品原料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底,徹底解決縣城內餐飲經營單位、食品攤點無證照經營的問題;食堂和縣內的餐飲經營單位100%建立原料進貨索證制度;杜絕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為。(衛生部門牽頭)

  (五)藥品質量安全整治。全面開展藥品批準文號清查和再注冊工作;開展注射劑品種生產工藝核查,逐步擴大向高風險品種生產企業派駐監督員;嚴格藥品經營企業準入管理,嚴厲打擊用食品、保健品冒充藥品和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全面推進醫療器械注冊申報資料真實性核查,加強對高風險產品和質量可疑產品的質量監督抽驗。到今年底,完成藥品注冊現場核查專項工作;基本解決掛靠經營、超方式和超范圍經營藥品問題;禁止并取締以公眾人物、專家名義證明療效的藥品廣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牽頭)

  (六)豬肉質量安全整治。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加強產地檢疫和屠宰檢疫。無耳標的生豬不許調運,沒有檢疫(驗)證明的豬肉不準銷售;嚴查生產加工、銷售病死豬肉、注水豬肉等違法行為。到今年底,縣城進點屠宰率實現100%,鄉鎮進點屠宰率達95%;縣城所有市場、超市、集體食堂、餐飲單位銷售和使用的豬肉100%來自定點屠宰企業。(商務部門牽頭)

  (七)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產品質量安全整治。

  重點整治家用電器、兒童玩具、勞動防護用品、汽車配件、低壓電器、建筑鋼材、人造板、扣件、電線電纜、燃氣器具等10類涉及人體健康和安全的產品。嚴厲查處無證生產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經營無證產品和在經營性活動中使用無證產品等違法行為;擴大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覆蓋面,增加抽查頻次;嚴格發證后管理,嚴格監督檢查后處理。到今年底,10類產品生產企業到年底100%建立質量檔案;基本消除無證生產的問題;監督抽查合格率明顯提高。(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牽頭)

  (八)進出口產品質量安全整治。全面清查出口食品生產企業。嚴厲打擊逃避檢驗檢疫行為。全面實施對出口水果、飼料(含原料)、種子苗木和水生動物的注冊登記制度。重點打擊非法進口肉類、水果、廢物等行為。強化玩具、燈具、小家電、摩托車等產品的進出口檢驗監管。非法進口的肉類、水果、廢物100%退貨或銷毀,出口食品運輸包裝100%加貼檢驗檢疫標志。(質檢部門牽頭)

  (九)特種設備質量安全整治。加強對化工企業、涉礦企業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及閥門、危化品氣瓶、承壓罐車及充裝站、電梯、廠(場)內機動車輛(挖掘機、裝載機、推頂機等)的維修與私自改裝行為等危險源的排查與整治;對礦山的起重機械、廠(場)內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進行重點整治。依法查處銷售、拼(組)裝、使用不合格特種設備的違法行為。進一步落實使用單位安全主體責任,打擊非法制造、安裝、維修特種設備行為,消除特種設備事故隱患,遏制無證使用、未經檢驗、無證作業等現象。通過整治,全縣范圍內的涉礦特種設備基本實現建檔立案和安全監察全覆蓋,在用特種設備檢驗率達90%以上,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達100%。(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牽頭)

  (十)機動車輛質量安全整治。加強對無牌無證、非法拼(組)裝、報廢機動車輛的管理。禁止銷售不符合《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機動車輛,嚴禁不符合《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機動車輛上路運營。通過整治,有效遏制無牌無證、非法拼(組)裝、報廢機動車上路行為,交通事故明顯下降。(交警部門牽頭)

  三、整治重點

  重點產品:農產品、食品、藥品和其他關系人身健康安全的產品、進出口產品、特種設備及運輸車輛。

  重點單位:各種農副產品生產基地、食品生產加工企業及小作坊、餐飲企業、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特種設備銷售和使用單位(個人)及機動車輛銷售單位和運營業主。

  重點區域:農村及城鄉結合部,食品生產比較集中的區域,特種設備和車輛集中的礦區。

  四、組織領導

  成立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石治平任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龍銀珍、麻老正、龍延平、龍子文、彭學康等任副組長,縣政府辦、發改局 、科技局、公安局、監察局、 財政局、農業局、商務局、衛生局、國稅局、地稅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蔬菜局、畜牧局、交警大隊、法制辦、新聞辦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安排和協調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統一部署有關重大活動,督促檢查整治工作貫徹落實情況。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政府辦,由石紹成兼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交辦的日常事務、材料匯總,做好信息上報和宣傳工作。辦公室下設農產品整治組(縣農業局牽頭)、食品和有關消費品整治組(縣質監局牽頭)、藥品整治組(縣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特種設備和機動車輛整治組(縣交警大隊牽頭)、新聞信息組(縣政府新聞辦牽頭),由牽頭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相關部門派出干部參加。由縣財政提供經費保障,保證產品抽樣送檢、食品抽樣送檢和專項整治工作經費。各鄉鎮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的產品安全監管工作負總責,要確定一名副職主抓,提供人力物力支持,積極協助本次整治的行政執法工作。

  五、實施步驟

  集中整治活動歷時4個月,12月底結束。分4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8月23日至9月10日)。縣政府制定全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實施意見,成立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召開全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會議,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階段(9月11至10月30日)。根據全縣的專項整治方案要求,督促各級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要求,開展集中整治,認真抓好10大工作任務。縣直各部門每月初要向縣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上報進展情況,縣政府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對該項工作進行一次匯總,并適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傳整治工作效果。

  第三階段:督促檢查階段(11月初至12月初)。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對縣直各責任部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進行全面督查,及時發現問題,督促整改,防止集中整治工作“走過場”。

  第四階段:總結驗收階段(12月8日至12月底)。對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回頭看。對重點企業重點地區組織回訪,防止死灰復燃。搞好集中整治情況的書面總結和上報。

  六、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這次專項整治由縣政府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各鄉鎮要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制,根據本行動方案提出具體的整治任務和目標。各責任部門要根據本行動方案制定本部門、本行業的工作方案。要為專項整治提供必要的人力、資金和技術裝備保障,加強應急能力建設。各鄉鎮要統一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的監督管理工作,統一領導、指揮產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監督管理機制。本次整治行動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對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的單位和相關責任人實行責任追究,對通過整治以后還存在產品質量問題的,將嚴厲追究有關領導及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二)依法辦事,協同配合。各級各部門要嚴格依照《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和有關法律條例履行監督管理職責,各部門要圍繞本行動方案確定的工作目標和重點,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銜接,建立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區域聯動的工作機制。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對重大制假售假違法行為和造成嚴重后果的違法分子依法嚴懲。

  (三)積極宣傳,營造氣氛。充分發揮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專項整治成果,及時曝光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行為。完善舉報投訴制度,廣泛發動和正確引導公眾參與,形成生產安全產品、銷售安全產品、使用安全產品的良好社會氛圍。

  (四)加強交流,擴大合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省、州政府的統一部署,積極配合開展與有關國家、國際組織和部門的信息通報、對話與磋商事宜,建立合作機制,完善預警制度。鼓勵行業協會、進出口商會和企業等通過多種渠道,擴大對外交流與合作。



 
地區: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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