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近日發布《吉林省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3月1日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1日。這一條例的制定,是吉林省積極推動生態環境保護、防治一次性塑料制品污染的具體體現。
該條例明確,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是指用石油基原料生產的,供消費者或經營者使用的,在自然環境或堆肥條件下,不能快速(兩年內)降解的塑料制品。這類塑料制品對環境的污染問題日益嚴重,條例的出臺正是為了應對這一挑戰。
值得注意的是,該條例明確規定,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實行名錄管理。這一措施旨在通過制定明確的禁止名錄,動態調整管理策略,以更有效地監管和控制這類制品的生產、銷售和使用。
此外,該條例還強調了商場、商店、市場等經營場所開辦者的責任。 要求商場、商店、市場的開辦者按照相關規定對銷售、使用和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情況進行檢查,并在醒目位置設置禁止銷售、使用和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提示標識,以提醒消費者和經營者遵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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