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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獸醫局關于做好2015年元旦、 春節期間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甘獸醫〔2014〕95號)

   2014-12-23 665
核心提示:各市(州)獸醫(畜牧獸醫)局:  元旦和春節(以下簡稱兩節)即將來臨。為做好兩節期間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不發生重
各市(州)獸醫(畜牧獸醫)局:
 
  元旦和春節(以下簡稱兩節)即將來臨。為做好兩節期間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不發生重大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根據農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近期及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農辦質〔2014〕37號)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強化組織領導,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兩節期間畜產品購銷量大、消費旺盛,是風險集中、問題易發和多發時期。各級獸醫部門要本著對人民群眾身體健康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貫徹省政府《關于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甘政辦發〔2014〕56號)精神,把畜產品質量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加強獸藥飼料和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要按照年初各項工作部署,拾遺補缺,加大養殖場用藥用料等薄弱環節監管力度,切實采取有力措施,落實屬地監管責任,突出工作重點,細化工作方案,主動加強與食藥、公安等部門銜接配合,用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確保兩節期間不發生重大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
 
  二、加強風險排查,加大專項整治力度。兩節期間,各地工作不能松懈、思想不能麻痹,要對轄區內養殖場(戶)、獸藥飼料生產經營企業,加大監督檢查和風險監測力度,全面排查風險隱患。圍繞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深入推進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突出“瘦肉精”整治,嚴厲打擊飼料中非法添加,養殖環節飼喂、收購販運過程中使用“瘦肉精”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獸藥監管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銷售禁用和假劣獸藥、超劑量超范圍濫用獸藥等行為,搗毀地下制售假獸藥“黑窩點”。進一步做好生豬定點屠宰監管工作,嚴厲打擊私屠濫宰、收購販運和屠宰病死畜禽、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質等行為,要嚴格落實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的通知》(甘政辦發〔2014〕11號)要求,進一步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監管工作,對養殖、運輸、經營、屠宰等環節發現的病死畜禽要一律按照“四不準一處理”的要求,杜絕病死動物及其產品流入市場、流向餐桌,引發食品衛生安全事件。
 
  三、嚴格執法,加大司法打擊力度。各地對通報的不合格獸藥飼料、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以及生產、銷售和使用違禁藥物的違法違規行為,要迅速查明原因,追溯源頭,堅決依法查處,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到底,絕不給違法違規者留有可乘之機。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絕不手軟。要依法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加大打擊力度,以儆效尤,切實發揮司法震懾作用。
 
  四、嚴格應急值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各地要加大對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防控力度,進一步細化和完善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兩節期間要安排好值班人員,落實崗位責任,強化兩節值守,保證每天24小時通訊聯絡暢通,做好突發事件應對防范和應急準備。要及時受理和依法處理消費投訴舉報,不得推諉和拖延。要加強對各類輿情信息的動態監測預警,確保問題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對已發生的畜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要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做到第一時間掌握情況,第一時間上報信息,第一時間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將各種負面影響降到最低程度,防止事態蔓延。對應急處置不力、行動遲緩、失職瀆職,致使事態蔓延、擴大的,要追究相關單位及人員責任。
 
  五、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安全生產消費。兩節期間,各地要采取綜合治理與宣傳培訓相結合的方式,積極組織技術人員,深入基層,指導督促養殖場(戶)和畜禽販運人員規范生產經營活動,認真履行宣傳告知義務,落實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嚴防生產過程中亂用和濫用違禁藥物,嚴格落實安全休藥期制度,做到誠信生產、守法經營。加大畜產品質量安全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宣傳媒體,通過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的形式,向廣大消費者宣傳畜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消費知識,增強社會公眾畜產品質量安全意識,提高消費者自我防范、自我保護能力,努力營造安全生產、安全消費良好社會氛圍。
 
  甘肅省獸醫局
 
  2014年11月17日


 
地區: 甘肅
標簽: 農業 產品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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