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贛江新區管委會,省安委會各成員單位,中央駐贛企業和省屬集團公司:
為規范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壓實生產班組負責人、崗位員工等直接從事生產作業活動的一線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如下指導意見。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加強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壓實一線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責任,解決一線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責任缺失、安全技能不足等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人人有責、層層負責、各負其責”的責任體系,健全“明責知責、履職盡責、失職追責”的責任機制,進一步提升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水平,推動全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二、責任內容
(一)生產班組長安全生產責任。生產班組長是班組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統籌發展和安全、經營與安全、效益與安全,從源頭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
2.每班召開班前會,開展班前安全教育,告知班組作業區域的安全生產風險點、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做好技術交底;
3.落實自身安全生產責任制,掌握班組所有人員的安全培訓及持證情況和風險點,加強班組安全培訓,督促班組人員熟知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4.嚴格執行本單位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各項工作制度,組織開展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或交接班檢查;
5.定期對班組作業區域進行安全風險隱患排查,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做好隱患整改,并做好相關記錄,對于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隱患及時向上級報告;
6.督促班組人員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制止“三違”行為;
7.對作業中發生的險情、突發事件及時報告,組織初期應急處置人員疏散逃生,并采取措施保護現場;
8.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暢通;
9.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職責。
(二)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認真履行各自的崗位安全生產職責,對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
2.應當參加安全學習及安全培訓,熟悉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熟知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經培訓取得相應資格證書;
3.應當參加班前會,認真開展班前、班中、交接班安全隱患排查,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報告,確保本崗位作業區域內相關機械設備、用電、環境等保持安全狀況;
4.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或本單位應急值班室;
5.對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現場制止不安全作業行為;
6.熟悉本崗位的安全生產風險和應急處置措施,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現場;
7.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8.熟練掌握應急逃生知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9.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本單位規定的其他職責。
三、責任措施
(一)建立健全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崗位員工覆蓋所有管理和操作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可以結合實際制作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卡配發到每名從業人員;建立完善班組安全管理制度,強化班組組織建設和能力建設,落實現場安全確認制度;建立班組安全聯鎖機制,班組成員互為安全監督員,互相糾正違規違章行為,對存在的安全風險失控、重大事故隱患、“三違”現象及危險作業及時叫停;建立內部安全生產監督考核機制,推動各個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到位;督促一線從業人員嚴格履行自身安全生產職責,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了解事故應急處理措施等,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確保安全生產。
(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力度。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安全培訓教育、按規定配齊專業技術人員、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勵、安全科技創新費用、安全設施設備維護保養檢測等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建立安全生產資金使用監督制度,以適當的方式公開并接受監督。要加強從業人員勞動保護,配齊并督促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品,依法為全體從業人員購買工傷保險,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屬于國家規定的高危行業、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法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社會責任。要關注從業人員的身體、心理狀況和行為習慣,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心理疏導、精神慰藉,防范從業人員行為異常導致事故發生。要加強對一線女職工特殊時期(生理期、孕期、生產期、哺乳期)的安全健康保護,營造良好安全氛圍。
(三)確保雙重預防機制運行有效。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并落實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工作機制,定期或根據需要及時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建立并及時更新“一圖、一牌、三清單”(“紅橙黃藍”四色安全風險空間分布圖、風險告知牌和風險管控責任清單、管控措施清單、應急處置清單),實施風險公示和分級管控。推動全員參與風險辨識,提升從業人員風險意識,增強風險辨識和預控能力。建立全員參與、全崗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以責任清單、排查分級標準、閉環管理和考核獎懲為核心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現“一崗一清單”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化、標準化、常態化、科學化、信息化,并使用“江西省安全生產監管信息系統”,實施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情況信息化管理。
(四)落實安全防范措施。落實安全風險告知,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如實告知一線從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落實安全作業確認,在作業或者工作交接班前,必須對人員、物、環境、安全措施、工作指令等進行確認。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按規定建立應急救援和消防組織或者確定專兼職應急救援和消防人員,按規定配置安全設施并定期維護保養,鼓勵生產經營單位積極應用消防物聯網監控、電氣火災監測等先進物防技防措施。
(五)加強危險作業管理。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結合實際,加強危險作業方面的安全管理。要明確作業管理制度,履行作業管理程序,對動火、吊裝、臨時用電、受限空間(有限空間)、高空等危險作業均需辦理作業許可,未經作業許可不得實施危險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實行特殊作業現場監護制,對爆破、懸掛、挖掘、大型設備吊裝、危險裝置設備試生產、危險場所動火、有限空間、有毒有害、建筑物和構筑物拆除作業,以及臨近油氣管道、高壓輸電線路等危險作業,要進行風險分析、落實必要安全控制措施,確定專人進行現場作業的統一指揮和管理,并指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安全檢查和監督。
(六)加強應急處置和事故處理。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及其他不安全因素或者生產安全事故后,應當立即向現場負責人或者應急值班室報告,積極配合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發生及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事故發生單位應當認真吸取事故教訓,落實事故調查報告的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發生。對生產安全事故(含未亡人事故)要堅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
(七)充分發揮車間主任(工段、區、隊長、項目經理)作用。車間主任(工段、區、隊長、項目經理)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要保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至少每月召開安全專題會議,做好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深入排查安全生產問題隱患,組織整改,直至消除。執行本單位外來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對車間(工段、區、隊、項目部)動火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受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高空作業等危險作業,按職責權限下達作業指令,指派專人進行現場作業監護,或者根據公司(廠)下達的作業指令落實相關安全措施。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妥善保護事故現場,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救援。
四、教育培訓
(一)健全完善教育培訓機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持續提升從業人員素質,建立健全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體系,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對未按計劃和要求參加培訓的員工,不得安排上崗;對從業人員崗前、崗中(含轉崗和復工)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重要內容,納入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煤礦、非煤礦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等高危行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還應當完善和落實師傅帶徒弟制度,確保新招員工安全作業。
(二)強化全過程培訓教育。加強崗前培訓,經過廠(礦)、車間(工段、區、隊)、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保證安全培訓時間。加強崗中培訓,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重新上崗的,應當重新接受車間(工段、區、隊)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實施新工藝、新技術,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或新的生產環境時,應當制定方案對有關從業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生產經營單位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實習生和新上崗的臨時工、合同工等的,需進行強制性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應急處置所需的知識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崗作業。
(三)教育從業人員遵守基本規則。開展安全風險防范大討論活動,督促從業人員在作業中杜絕“三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做到“四不傷害”: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人傷害和不讓他人受到傷害;做到“五個須知”:須知安全生產重點部位,須知安全責任體系,須知安全制度規程,須知風險隱患和防范措施,須知事故應急處置措施;克服“十大不安全心理因素”:僥幸、麻痹、偷懶、逞能、莽撞、心急、煩躁、賭氣、自滿和好奇。
五、監督考核
(一)健全考核監督機制。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制定實施相應的監督考核機制,對本單位一線從業人員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情況進行監督考核,對“三違”行為進行查糾和懲處,明確查糾方式、查糾內容、查糾頻次、查糾部門和懲處措施、懲處程序、實施部門等。建立運行不安全行為管理制度,對不安全行為從業人員進行幫教,幫教合格方可重新上崗作業。鼓勵生產經營單位開展安全文明示范崗創建活動。
(二)落實獎懲措施。從業人員不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不服從管理,發生“三違”行為的,生產經營單位依照有關內部規章制度,采取批評教育、重新教育培訓或者依法依規降職降薪、撤職、罰款等懲處措施。違章人員經教育懲戒后仍不改正的,應當調離崗位,特別嚴重的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重大責任事故罪、危險作業罪等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從業人員在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改善安全生產條件、防止生產安全事故、參加搶險救護等方面表現突出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給予獎勵。
(三)加強行業管理和安全監管。按照“三個必須”原則,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和行業管理的各個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依法對所負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要加強部門之間相互配合、齊抓共管、信息共享、資源共用,切實形成監管合力。
各地、省安委會有關成員單位要結合本地、本行業領域安全工作實際,制定細化規定或出臺相關舉措,依法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指導意見要求。各中央駐贛、省屬企業要發揮示范帶頭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切實將本指導意見要求落實到位。
江西省安委會辦公室202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