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金巢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促進我市綠色食品、有機產品快速健康發展,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快發展綠色食品、有機產品,是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擴大農產品市場占有率的基本要求,是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有效途徑,也是推進農業優質化生產、專業化加工和市場化發展的必然趨勢。因此,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發展綠色食品和有機產品的重要意義,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知識,增強全社會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將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發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認真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明確工作目標。加大特色農產品的產業化、標準化和品牌化推進力度,2009年力爭宜黃縣實現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零”的突破;力爭申報一個新的“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生產基地示范縣”;繼續做好樂安、資溪、廣昌等縣的“全國綠色農業示范區”創建工作,使全市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環境監測總面積(含山林、水面、耕地)達到110萬畝,新增綠色食品、有機產品20個。到2020年,力爭全市綠色(有機)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達到20個,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環境監測總面積達到600萬畝,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總數達到400個以上。
三、落實扶持措施。加大對發展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在政策許可的范圍內,各級財政、發改委、農業、扶貧、農業開發等扶持資金,要優先向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產業化龍頭企業傾斜。對新創建了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基地和綠色農業示范區的縣(區),市財政將繼續給予每個2萬元的獎勵。同時,繼續按每開發一個綠色食品、有機產品分別獎勵0.8萬元和1.6萬元的標準,兌現獎勵經費,并按市、縣(區)財政各承擔50%的要求,切實將獎勵經費落實到位。完善綠色食品企業投融資擔保政策,支持地方特色品牌申報綠色食品、有機產品標志使用權,努力實現傳統名特優產品向綠色(有機)產品品牌發展轉變。
四、抓好市場監管。堅持“數量與質量并重”的原則,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完善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的管理辦法,規范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儲藏及市場銷售等各環節的質量檔案記錄和標志使用,實行質量安全到人。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加強從生產到銷售等環節的監督檢查,防止違禁農藥、激素等物質流入綠色食品生產基地,堅決依法打擊和嚴厲查處假冒偽劣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的違法行為。
五、完善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目標考核體系,繼續把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的發展,列入對各縣(區)農業產業化考核的重要內容,以提高各縣(區)創建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基地和全國綠色農業示范區的積極性,促進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的開發及省級以上名優農產品品牌的創建。各縣(區)對鄉(鎮)農業產業化的考核,也必須將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的開發等工作列入其中。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為促進我市綠色食品、有機產品快速健康發展,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和市場競爭力,促進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快發展綠色食品、有機產品,是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擴大農產品市場占有率的基本要求,是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的有效途徑,也是推進農業優質化生產、專業化加工和市場化發展的必然趨勢。因此,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發展綠色食品和有機產品的重要意義,加大宣傳力度,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媒體,大力宣傳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知識,增強全社會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要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將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發展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認真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二、明確工作目標。加大特色農產品的產業化、標準化和品牌化推進力度,2009年力爭宜黃縣實現綠色食品、有機產品認證“零”的突破;力爭申報一個新的“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生產基地示范縣”;繼續做好樂安、資溪、廣昌等縣的“全國綠色農業示范區”創建工作,使全市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環境監測總面積(含山林、水面、耕地)達到110萬畝,新增綠色食品、有機產品20個。到2020年,力爭全市綠色(有機)產品標準化生產基地達到20個,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環境監測總面積達到600萬畝,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總數達到400個以上。
三、落實扶持措施。加大對發展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產業發展的扶持力度,在政策許可的范圍內,各級財政、發改委、農業、扶貧、農業開發等扶持資金,要優先向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產業化龍頭企業傾斜。對新創建了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基地和綠色農業示范區的縣(區),市財政將繼續給予每個2萬元的獎勵。同時,繼續按每開發一個綠色食品、有機產品分別獎勵0.8萬元和1.6萬元的標準,兌現獎勵經費,并按市、縣(區)財政各承擔50%的要求,切實將獎勵經費落實到位。完善綠色食品企業投融資擔保政策,支持地方特色品牌申報綠色食品、有機產品標志使用權,努力實現傳統名特優產品向綠色(有機)產品品牌發展轉變。
四、抓好市場監管。堅持“數量與質量并重”的原則,按照《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要求,完善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的管理辦法,規范生產、加工、包裝、運輸、儲藏及市場銷售等各環節的質量檔案記錄和標志使用,實行質量安全到人。工商、質監等部門,要加強從生產到銷售等環節的監督檢查,防止違禁農藥、激素等物質流入綠色食品生產基地,堅決依法打擊和嚴厲查處假冒偽劣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的違法行為。
五、完善考核機制。進一步完善目標考核體系,繼續把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的發展,列入對各縣(區)農業產業化考核的重要內容,以提高各縣(區)創建全國綠色食品原料標準化基地和全國綠色農業示范區的積極性,促進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的開發及省級以上名優農產品品牌的創建。各縣(區)對鄉(鎮)農業產業化的考核,也必須將綠色食品、有機產品的開發等工作列入其中。
二○○九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