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分局),有關檢驗機構:
為構建完善符合我市實際的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確保全市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重點產品質量安全分類分級監管提出指導意見,請遵照執行。
嘉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2日
關于加強全市重點產品質量安全“三分”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涉及公共安全、人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提高監管效能,督促企業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構建完善符合我市實際的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機制,確保全市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現就進一步加強全市重點產品質量安全分類分級監管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工作要求,堅持“質量第一”的原則,圍繞高質量發展的主線,通過構建完善質量安全分類分級監管機制,推動質量變革,服務“質量強市”戰略,提高產品質量監管的有效性,為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提供嘉興樣板。
二、主要目標
1.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出臺新舉措。通過建立產品“三分”監管機制,即產品分級、企業分類、區域分色,實施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強化精準施策、精準管控,努力提升監管效能,有效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和行業主管部門責任。
2.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探索新途徑。構建并實施“一圖一碼一指數一平臺”工作機制,即推行區域產品質量“四色圖”管理模式,賦予企業產品質量“健康碼”,根據質量主體責任落實情況等因子評估產品質量安全指數,搭建部門共享、數據互通的產品質量信息共享平臺。
3.產品質量區域融合發展打造新樣板。以新發展理念、新監管舉措引領全市制造業高質量發展,著力提升重點產品、重點企業、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產品質量水平,確保不發生區域性、行業性和社會影響較大的產品質量問題,至2021年,全市工業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合格率高于長三角區域產品質量平均水平。進一步推動跨領域、跨區域監管信息融合、聯合發展。借助科學發展示范點的政治優勢和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這一區位優勢,打造長三角產品質量信用分類分級監管“嘉興樣板”。
三、分級分類分色監管
1.監管范圍。圍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地方產業發展實際,結合我市當前監管力量和工作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分類分級監管范圍。主要圍繞涉及民生安全健康的產品,具體是指在市場監管總局《全國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目錄》的基礎上,結合我市實際,明確13大類273種工業產品實施重點監管。
2.產品分級。依據產品特點、質量數據(產品質量不合格情況、國內外質量安全風險預警等)、敏感因子(產品的使用對象、社會關注度等)將產品分為高風險產品、較高風險產品與一般風險產品三個類別。
3.企業分類。依據企業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的保障能力和實現程度,主要包括近三年企業產品監督抽查情況、產品質量追溯能力、質量管理體系建立情況等,將其分為AA、A、B、C四個類別。
4.區域分色。探索實施產品質量分類分級“四色圖”管理方法,市局依據企業分類和產品風險分級等指標對全市重點產品企業情況進行總體評價,以紅、黃、藍、綠色標注形成“四色矢量圖”,動態掌握全市重點產品企業分布情況。各縣(市、區)局按照不同風險等級監管對象的比例,確定各鎮(街道)企業(產品)風險等級,以紅、黃、藍、綠色標注形成“四色區域圖”。
四、主要監管措施
1.構建實施“三分”監管模式。一是實施企業分類監管?;鶎邮袌霰O管部門根據企業分類情況,結合本轄區企業實際,對企業實施不同頻次和形式的監督檢查,包括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專項監督檢查等(行業專項整治以及上級要求監督檢查全覆蓋的除外)。二是實施產品分級監管。基層市場監管部門對確定為高風險產品的生產企業應按照從嚴監管的原則,實施加嚴監管方式。對確定為較高風險和一般風險產品的生產企業,可結合轄區內的實際情況,適當調整監管方式。三是實施區域分色監管。厘清“四色管理”決策機理,按照統一的區域分色依據,自上而下推廣分色管控。在此基礎上,依托企業產品質量“健康碼”,建立市、縣、鎮(街道)聯動統一的管理體系,完善突發事件應急防控管理機制。四是規制形成“三分”監管標準。以“三分”監管分類依據與升降原則為依據,編制產品質量“三分”監管標準,加快市、縣、鎮(街道)多級處置信息聯動。各縣(市、區)適時制定相應調控制度,加快產品質量“三分”監管標準宣貫與推廣,提升決策、管理的統一性和協調性。
2.做好“三分”結果運用。一是加強執法檢查。不定期對重點監管產品和企業進行執法檢查,對存在嚴重質量違法行為和無證生產、制假售假、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的企業依法予以嚴懲,對屢查屢犯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并予以公開曝光。二是加強風險預警。對存在區域(行業)性產品質量問題、符合質量預警條件的,市局要及時發布警情通報,通報當地政府,由政府明確責任主體,落實整治措施;縣(市、區)局對符合當地重點產品質量預警條件的,應當發布預警,采取有效措施,開展質量預警整治,消除質量隱患。三是加強信用掛鉤。根據日常監管、投訴舉報、監督抽查等情況形成的產品質量安全“三分”結果,與企業信用相掛鉤,充分應用信息信息公示系統、“信用浙江”等信用信息資源,作出企業信用評定,將優質企業列入“放心消費單位”。四是加強部門信息共享。各縣(市、區)局應推動建立產品質量信息共享平臺,與發改、稅務、科技等部門強化信息共享、聯動,強化企業產品質量信息在行業準入、金融信貸、項目申報等各類行為中的運用。
3.構建實施“三分”監管責任落實機制。結合轄區內重點監管對象的實際,在工作中及時掌握、分析監督抽查、整改復查等相關監管信息,建立完善重點監管對象的動態數據庫,動態調整重點監管對象分類分級情況。各縣(市、區)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當地產品質量現狀和發展趨勢,因地制宜推進產品質量安全分類分級監管工作。市局負責全市重點產品質量安全分類分級監管工作的規劃部署、組織實施和檢查指導,制定工作規范;各縣(市、區)局負責確定重點監管的區域、行業、企業和產品,具體開展分類分級監管工作。
五、工作要求
1.統一認識,加強領導。產品質量“三分”監管工作是“科學監管保安全”的重要舉措,各縣(市、區)局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按照指導意見的要求,結合本區域產品質量現狀和發展趨勢,因地制宜推進質量安全“三分”監管工作。
2.完善機制,提升能力。各縣(市、區)局要注重建立健全制度體系來保障分類分級監管工作的有效開展,進一步明確細化分類分級監管的標準,規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質量考評等制度。同時,完善監督抽查、日常巡查、質量預警、應急處置等相關制度,實現分類分級監管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加強監管人員業務培訓交流,提升監管隊伍能力水平。充實基層監管力量,落實監督抽查經費,整合集聚監管資源,強化檢驗檢測機構對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支撐作用,確保監督抽查科學公正。
3.落實指導,強化宣傳。市局要加強對各縣(市、區)局分類分級監管工作的指導,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推進中存在的問題,總結推廣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和典型經驗。要加強對產品質量分類分級監管工作的宣傳,不斷創新宣傳載體和形式,營造公眾知曉、企業參與的良好局面。要按照走在前、上水平、創一流的要求,加強工作載體和方法的創新,及時總結工作經驗,挖掘特色亮點,為長三角推廣和全面深化分類分級監管工作提供樣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