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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安全防護計量器具計量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政策解讀

   2021-12-20 282
核心提示:安全防護計量器具事關安全生產和人體健康,是國家規定實行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渡綎|省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93號,以下簡稱《規定》)首次以政府令的形式對一項具體計量工作的監管提出要求,也充分體現了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監管工作的重要性。

一、必要性

安全防護計量器具事關安全生產和人體健康,是國家規定實行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渡綎|省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山東省人民政府令第293號,以下簡稱《規定》)首次以政府令的形式對一項具體計量工作的監管提出要求,也充分體現了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監管工作的重要性。

當前,各省開展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監管工作主要是依據八十年代出臺的計量法律法規規章進行的,工作措施和要求不夠完善。省市場監管局制定出臺《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安全防護計量器具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的監管范圍、內容、程序等進行明確,既是落實《規定》、履行職責、防范風險的必然要求,也是規范計量監管行為、完善計量監管體系的現實需要,將對我省的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監管工作起到促進作用。

二、主要內容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安全防護計量器具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意見》共13條,主要內容包括安全防護計量器具定義和監管的總體原則、使用單位的職責、計量行政部門的職責、計量檢定機構的職責、處置措施、監督檢查等內容:

(一)明確了安全防護計量器具定義和監管總體原則

《指導意見》把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的界定為與《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第九條的表述相一致,共4項7種。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監督管理體制,堅持屬地監管與分級監管相結合、以屬地監管為主。分級監管按照省安委會的具體要求進行。

(二)明確了安全防護計量器具使用單位的職責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檢定管理辦法》對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使用單位職責的有關規定,《指導意見》對相關使用單位的總體職責、報請備案和申請檢定等方面的職責進行了細化。

主要是:一是安全防護計量器具使用單位是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當依據計量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在用的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登記造冊,建立臺賬,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保證安全防護計量器具按照周期進行檢定,并使用檢定合格且在檢定有效期內的安全防護計量器具。二是使用單位對使用的安全防護計量器具應當報當地縣(市、區)級計量行政部門備案,備案的主要內容包括:備案器具的使用單位、器具名稱、具體使用(安裝)位置等信息,并對備案內容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三是使用單位應當主動向計量行政部門所屬或授權的計量檢定機構申請強制計量檢定,并及時將檢定日期、檢定有效期、承檢單位等信息錄入安全防護計量器具臺賬。

(三)明確了安全防護計量器具檢定機構的職責

主要是:承擔安全防護計量器具檢定工作的計量檢定機構,應當按照授權項目、范圍和檢定規程依法開展檢定工作,及時出具檢定結果,并對檢定結果負責。具備計量檢定資質的機構,不得無故拒絕使用單位提出的檢定申請。

(四)明確了計量行政部門的職責

根據《規定》的有關要求,計量行政部門的職責主要包括:一是各級計量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轄區內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的監督管理,將之列入年度工作計劃,并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工作支持。二是各市級計量行政部門應當統籌安排轄區內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的監管工作,加強對本地備案工作的檢查和指導。三是各縣(市、區)級計量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安全防護計量器具備案的辦理,對備案的計量器具應當有計劃地加強監督抽查,及時掌握備案器具的檢定和變動情況,發現并查處違法行為。四是各級計量行政部門依據《規定》第九條確定的分工,對所負責的生產經營單位使用的安全防護計量器具依法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查處不符合計量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

(五)明確了對檢定機構的監督要求和相關行為的處置規定

主要包括:一是各級計量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安全防護計量器具檢定工作的監督管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采取計量比對、監督檢查等形式,對承擔檢定工作的計量檢定機構進行監督,確保其計量標準和管理體系有效運行。二是計量檢定機構不依法開展檢定工作的,按照《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和《計量授權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撤銷其檢定資質。三是使用單位對所使用的安全防護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和《計量違法行為處罰細則》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明確了涉及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監管目錄有關咨詢的處理程序

由于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種類繁雜,應用場所廣泛,監管過程中,在監管過程時常會遇到各類咨詢,《指導意見》明確了甄別和確定程序,主要包括:對計量器具是否屬于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內安全防護計量器具確有疑問的,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當地縣(市、區)級計量行政部門組織計量檢定機構進行技術甄別后確定,仍無法確定的應向上一級計量行政部門請示確定,直至請示國家市場監管總局。

三、時效

《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安全防護計量器具計量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意見》自2022年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月9日。本文件按照《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進行了統一登記、編號、公布“三統一”。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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