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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實施意見 (瓊府辦〔2021〕69號)

   2021-12-16 822
核心提示: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國發〔2021〕4號),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經濟體系,結合我省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碳達峰、碳中和”重大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三區一中心”的戰略定位,樹立全社會大循環觀念,立足島嶼型經濟特點,結合省內資源、產業發展、生產生活等情況,強化產品生產全過程、產業鏈上下游、產品梯次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環節資源要素流動的銜接,推動資源循環利用更加承接有序、綠色高效、系統聯動。以新發展理念為引領,以清潔能源島等標志性工程為抓手,深入推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海南)建設,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流通體系和消費體系,全鏈條統籌推進源頭減量化、過程控制清潔化、廢棄物資源化和末端處置無害化,加快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完善綠色低碳循環經濟發展的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具有海南特色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流通體系和消費體系。覆蓋一二三產業的綠色全產業鏈初步形成,符合海南自由貿易港發展的綠色貿易體系基本建立,綠色消費理念深入人心。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基本完成,清潔能源島初具規模。綠色技術創新取得重大進展,政策標準體系更加完善。完成國家下達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源消耗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碳排放降低目標,清潔能源發電裝機比重達85%,新增大宗固廢綜合利用率達到60%,綠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達到80%,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大于80%。

到2035年,形成較為完善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生態環境質量和資源利用效率居于世界領先水平,成為在國際上展示我國積極參與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和生態文明建設成果的靚麗名片。

二、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

(三)加快推進工業綠色升級。

科學制定工業領域碳達峰行動方案,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分類實施“散亂污”企業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改造提升等措施。推動洋浦石化新材料產業綠色低碳發展。加快昌江大宗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基地建設。構建海南特色的綠色產品設計與綠色制造體系,支持創建國家級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推進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鼓勵企業自愿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到2025年,完成300家以上企事業單位清潔生產審核,全省納入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名單的企業100%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統籌推進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證核發與證后監管工作。全面實施危險廢物監管源分級動態管理,形成完善的危險廢物全過程監管體系。

(四)高質量打造現代綠色農業。

鼓勵發展生態種植、生態養殖,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實施化肥農藥減量增效行動,鼓勵有條件的區域開展有機種養殖。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推進廢舊農膜和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處理。完善耕地質量監測制度,開展土壤有機質提升行動。強化農藝節水和工程節水措施,推廣滴灌、微噴水肥一體化技術。到2025年,全省化肥和化學農藥單位面積施用量減少15%以上,主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保持在86%以上,規模化養殖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率達到90%以上,廢舊農膜回收率達到80%以上,農藥包裝廢棄物回收率達到95%以上,全省耕地質量平均提升0.5個等級,農田灌溉水利用系數達到0.58,創建2個生態健康養殖示范區。

(五)提高服務業綠色發展水平。

開展“綠色商場”創建行動。進一步支持外賣配送、網約車、即時遞達、住宿共享等新業態發展,規范發展閑置資源交易。推動會展業高質量發展,鼓勵辦展設施循環利用。持續推進汽車維修噴涂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推動實施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產品源頭替代。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列入禁止名錄內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六)高水平發展綠色環保產業。

鼓勵符合條件的重點開發區、園區創建國家級綠色產業示范基地。持續抓好海南省“專精特新”中小微企業培育工作。鼓勵發展新能源汽車制造業,發展風電、光伏、電力儲能、智能電網等相關配套綠色產業。推動裝配式建筑提升產業層次、豐富產品類別。大力發展全生物降解塑料產業,在海口、澄邁、洋浦等工業園區建設全生物降解材料及其制品示范園區。繼續推廣合同能源管理,實施節能改造,加強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進一步推行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服務。

(七)提升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水平。

推動既有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促進能源梯級利用、資源循環利用、污染物集中安全處置和公共設施共建共享,持續開展海口國家高新技術產業園區、海南東方工業園區、三亞市亞龍灣國家旅游度假區的循環化改造工作。鼓勵園區積極開展碳達峰試點建設,依法依規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試點推動碳排放評價。高標準推進洋浦和昌江危險廢物處置設施建設。

(八)構建綠色供應鏈。

深入推進海口市供應鏈創新與應用試點城市建設,爭創全國供應鏈創新與應用示范城市,探索供應鏈治理新模式。支持企業開展綠色供應鏈自愿行動,鼓勵龍頭企業率先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積極爭列國家綠色供應鏈試點。

三、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流通體系

(九)科學打造綠色物流體系。

優化運輸結構,推進公鐵、公水等多式聯運發展。促進多式聯運公共信息共享,不斷完善全省物流監管服務系統平臺建設,實現互聯互通。繼續完善冷鏈食品可信追溯平臺體系,鼓勵大型企業建設冷鏈物流供應鏈數字平臺,提升物流信息服務水平。推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車船在城市輕型物流配送、郵政快遞、鐵路貨場、港口和機場服務等領域應用。

(十)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

探索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模式,打造配套示范項目,探索建設電池線上交易平臺,進一步完善廢舊動力電池回收網點。鼓勵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建立信息化平臺,推行“互聯網+回收”商業模式,提升再生資源回收能力。到2025年,實現再生資源主要品種回收率達85%以上。

(十一)建設綠色貿易體系。

支持海口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內企業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符合環保要求的產品維修業務。加快推進數字技術在產業中的應用,夯實數字貿易產業基礎。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按照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向國際市場推廣海南綠色有機產品,加強與國際相關綠色標準的合作與對接。

四、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消費體系

(十二)促進綠色產品消費。

持續實行雙強制綠色采購“全省一張網”。引導企業開展綠色產品、有機產品等高端品質認證。鼓勵電商企業設立綠色產品銷售專區,引導消費者選購獲得節能、節水或綠色產品認證的商品。嚴厲打擊虛標綠色產品行為,有關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并推送至海南自由貿易港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十三)推行綠色低碳生活方式。

黨政機關、國有企業帶頭開展餐桌文明行動,鼓勵公眾爭當“光盤族”。持續推進生活垃圾分類和全社會禁塑工作。引導消費者踐行綠色用郵生活方式。倡導綠色出行。推進三亞持續創建綠色出行城市,到2025年綠色出行比例提高到75%。推進私人領域車輛清潔能源化,逐步實現新增與更換車輛由一定比例向高比例和全面使用新能源汽車過渡。總結三亞“無廢城市”建設經驗,營造全省“無廢文化”宣傳和創建氛圍。開展綠色生活創建活動,提高廣大家庭生態文明素養水平。

五、加快基礎設施綠色升級

(十四)推動“海南清潔能源島”建設。

深入實施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制度,嚴控新增煤電。積極推進光伏、風電項目開發建設,有序推動昌江核電二期工程、昌江小堆工程等項目建設。提升天然氣能源地位,加快萬寧氣電、洋浦熱電聯產、海口氣電等項目投產運營。科學統籌在全省合理布局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試點推進海洋能、地熱能開發利用。積極推進“風光水火儲”“源網荷儲”集成優化和一體化協同發展,鼓勵儲能技術在電源側、電網側和負荷側的應用,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能力。在洋浦、澄邁等地開展碳捕集封存、運輸和利用的一體化示范項目。加強農村電網及清潔能源設施建設,科學有序推進燃氣下鄉“氣代柴薪”,發展農村生物質能源。

(十五)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升級。

加強城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與提標改造,提高污泥無害化資源化處置能力,因地制宜布局污水資源化利用設施,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體。持續推進三亞、儋州、文昌、東方、陵水、昌江等市縣6座生活垃圾焚燒處理設施擴建及改造工程。完善廚余垃圾收運處理體系,提高廚余垃圾資源化利用和管理水平。

(十六)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綠色發展水平。

支持全島高速公路服務區、港區、交通樞紐、物流中心、公交場站等區域開展充電樁、充電站建設,破解居民小區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難題。大力提升清潔能源在機場能源應用中的占比,降低貨物運輸空載率。提高電氣化鐵路比重,顯著提升鐵路貨運比例。監督船舶使用合規低硫燃油,大力推進船舶靠港、機場廊橋使用岸電。積極推廣應用溫拌瀝青、智能通風、輔助動力替代和節能燈具、隔聲屏障等節能環保先進技術和產品。加大廢舊路面、瀝青、疏浚土等材料及建筑垃圾在工程建設中資源化利用力度。

(十七)改善城鄉人居環境。

編制《海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0-2035年)》并嚴格實施,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全面推廣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發展具有海南熱帶島嶼特色的綠色建筑。持續推進瓊中低碳試點城市建設。深化美麗海南“百鎮千村”建設,加快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統籌推進農村改廁、生活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和村容村貌提升,根據實際情況建設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擴建及改造項目的配套工程,完善1000個垃圾分類和資源化利用示范村。到2025年,綠色建材推廣比例達到50%,農村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100%,農村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高于全國平均水平,農村用戶衛生廁所基本全覆蓋。

六、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

(十八)鼓勵綠色低碳技術研發。

圍繞海洋污染治理、海洋資源保護、海岸帶整治、清潔能源替代、節能減排等關鍵領域,加強綠色低碳科技前沿探索與創新實踐,鼓勵龍頭企業聯合高校、科研機構共同開展熱帶島嶼地區碳匯計量、藍碳資源保護與利用等科學技術研究。

(十九)加速科技成果轉化。

加大對科技創新的信貸支持,探索科技與金融深度融合機制,推動“瓊科貸”模式落地。支持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在省內建設技術轉移轉化中心、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等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加強“平臺+主體+項目+人才”一體化部署。

七、完善政策標準體系

(二十)健全綠色收費價格機制。

建立健全城鎮污水處理費動態調整機制,具備污水集中處理條件的建制鎮全面建立污水處理收費制度。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逐步建立分類計價、計量收費、便于收繳的收費制度。對能源消耗超限額標準的用能單位嚴格執行階梯電價,對主要耗能行業的用能單位實行差別電價。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推廣“超用加價”“終端水價”等模式。

(二十一)推進綠色財稅金融改革。

嚴格執行環境保護專項資金管理規定。落實節能、環保以及污染防治等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發展綠色信貸、綠色直接融資、綠色債券和綠色保險,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綠色農業、清潔能源、資源節約與循環利用等項目的支持力度。基于海南自由貿易港全島封關運作和零關稅等制度保障,吸引多層次海外綠色投資。

(二十二)完善綠色標準、綠色認證體系。

鼓勵重點企業、社會團體、科研機構參與相關國際、國家和行業標準制修訂,完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地方標準。引導企業開展節能、節水、再制造等認證,加快標準化支撐機構建設。

(二十三)完善綠色交易市場機制。

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探索設立國際碳排放交易場所。探索開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減排項目及配額互認。利用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積極開展排污權交易、水權交易、生態產品服務標志等市場化補償模式探索。

八、認真抓好組織實施

各市縣政府和洋浦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要認真落實本實施意見,確保各項任務落地見效。各牽頭單位要各負其責,根據工作實際,制定專項年度工作方案。省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及時梳理總結各市縣各有關部門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成效、經驗、做法,重大事項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新聞媒體要大力宣傳全省綠色低碳循環發展顯著成就,積極宣傳正面典型,適時曝光負面典型,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主動公開)



 
地區: 海南
標簽: 指導意見 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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