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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唐山市“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辦法》的通知 (唐雙隨機辦〔2021〕27號)

   2021-12-10 521
核心提示:本辦法所稱“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是指市場監管領域有關部門根據抽查計劃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依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對檢查對象進行檢查,并公開檢查結果的監督檢查活動。

各縣(市)區、各開發區(管理區)“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現將《唐山市“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唐山市“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唐山市“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創新市場監管方式,規范市場執法行為,保障檢查對象合法權益,營造公平競爭發展環境,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廣隨機抽查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國辦發〔2015〕58號)、《國務院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意見》(國發〔2019〕5號)、《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冀政字〔2019〕22號)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檢查對象包括市場主體、非市場主體、非企業組織。市場主體是指經行政審批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的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分支機構,個體工商戶,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市場主體以外的主體,包括其他注冊類事業單位、組織、協會、團體等,也可以包括產品、項目、行為等。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是指市場監管領域有關部門根據抽查計劃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依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對檢查對象進行檢查,并公開檢查結果的監督檢查活動。

第四條 “雙隨機、一公開”工作應當堅持全面覆蓋、依法實施、規范透明、注重實效的原則,確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堅持全面覆蓋。將“雙隨機、一公開”作為市場監管的基本手段,除特殊重點領域外,原則上所有行政檢查都應通過雙隨機方式進行。

堅持依法實施。隨機抽查應當嚴格依法進行,法律法規規章沒有規定的,一律不得擅自開展。

堅持規范透明。嚴格依法依規開展抽查,確保檢查程序規范,檢查過程公正、透明。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抽查計劃、抽查事項、抽查結果都要及時、準確、規范向社會公開。

堅持注重實效。嚴格制度設計,注重協同配合,突出問題導向、分類監管,避免重復執法,減輕企業負擔,降低行政執法成本,提高執法效能。

第五條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第六條 “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與其它監管的銜接。

凡納入《河北省隨機抽查市場監管執法事項清單》和《河北省隨機抽查其他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的事項,適用“雙隨機、一公開”抽查。

對涉及安全、質量、公共利益等領域,列入抽查事項清單的事項,嚴格按照上級要求的抽查比例、頻次及覆蓋面進行監管。未列入抽查事項清單的事項,按照現有方式監管。

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上級督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個案線索,應及時檢查、處置;要堅持問題導向,對上述渠道發現的普遍性問題和突出風險,按照“雙隨機、一公開”方式,開展有針對性的專項檢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抽查行業、區域及比例,嚴防系統性、區域性風險。

對隨機抽查事項涉及的監管領域,原則上不再部署專項檢查和“全覆蓋”式巡查。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七條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根據本級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的工作方案,制定本部門的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方案。市級有關部門制定的年度工作方案應體現對本系統的指導性。年度工作方案應科學、合理,主要內容包括指導思想、組織機構、任務目標、工作措施、保障機制等,要體現指導性、可操作性。各級、各有關部門的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方案應正式印發。

年度工作方案可以和年度抽查計劃一并制定。

第八條各級、各有關部門應依據法定職責,按照上級主管部門和本級政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針對風險點、重點領域,選擇相關的抽查檢查事項,制定本級的年度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部門內部存在兩個及以上業務條線針對同一檢查對象開展監督抽查工作的,本部門應組織內部聯合抽查,避免單一事項檢查和各自為政。本級“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本地年度部門聯合抽查計劃。編制年度抽查計劃必須實現全覆蓋的要求:一是各級、各有關部門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內的所有內容必須納入年度抽查計劃實現全覆蓋。二是本地年度部門聯合抽查計劃實現市場監管領域有關部門(市場監管、發展改革、教育、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商務、文化和旅游、衛生健康、應急、稅務、統計)全覆蓋。

縣(市、區)級市場監管領域相關部門應在每年1月中旬前完成編制本部門年度抽查計劃,報縣(市、區)“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經匯總形成本縣(市、區)年度抽查計劃,統一在本級政府網站或相關平臺公示并報送市“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直有關部門應在每年1月中旬前完成編制本部門年度抽查計劃,報市“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在每年1月底前匯總形成本市的年度抽查計劃,統一在市級政府網站或相關平臺公示并將本市的年度抽查計劃上報省“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因修法調整或實際需要,確需對年度抽查計劃進行調整的,應提前5個工作日,由計劃制定部門上報本級“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說明調整理由,經同意后在政府網站或相關平臺變更公示。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當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市場監管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隨機抽查的比例和頻次,既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檢查過多和執法擾民。對投訴舉報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以及涉及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的檢查對象,應當增加抽查比例和頻次。

第九條省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印發后,市、縣級及有關部門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本部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調整、公示,報本級“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由本級“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10個工作日內完成匯總并公示。

第十條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根據抽查事項清單所涉及到的執法檢查類別,依托河北省雙隨機監管工作平臺,建立與履行檢查職責相匹配的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應包括所有相關的行政執法公務員、具有執法資格的工作人員和從事日常監督的人員。在錄入執法檢查人員基本信息的基礎上,按照執法資質、業務專長等進行分類標注。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根據法定職責,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依托省抽查監管工作平臺,建立完善與抽查事項、部門職責相對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避免出現監管真空。

部門聯合抽查應由牽頭部門協調參與部門,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

涉及多項監管業務的有關部門,應對本部門各業務條線監管抽查事項的檢查對象,通過分類、標注等方式,分別建立相應的檢查對象名錄庫;

市場主體和非市場主體應分別建立檢查對象名錄庫。

按照“誰建立、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定期對檢查對象名錄庫進行動態維護,確保及時更新。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當對本級的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實施動態管理。

第三章  抽取實施

第十一條 隨機抽查分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

不定向抽查是指對抽取對象不設定條件,采取隨機抽取方式,確定被檢查對象,并對其實施的監督檢查。

定向抽查是指根據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檢查的要求、消費者投訴集中的行業、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大數據分析的風險點等情況,按照所屬行業、地理區域等特定條件,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對其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年度抽查工作計劃中計劃抽取的檢查對象數量應不低于上級要求的比例。年度抽查工作計劃應向社會公開,包括抽查計劃名稱、抽查類型、抽查事項、抽查對象范圍、計劃開展時間等內容。

第十三條 各有關部門應按照年度抽查計劃和年度工作方案,制定每一次的抽查實施方案,抽查方案向社會公開。“雙隨機、一公開”工作已納入常態化,并成為例行性工作的部門,可在年初制定抽查方案,隨后按照方案執行即可。

抽查工作方案要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及監管領域、執法隊伍實際情況,針對不同風險等級、信用水平的檢查對象采取差異化分類監管措施,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和被抽查概率,既保證必要的抽查覆蓋面和監管效果,又防止執法擾民。

圍繞實現“平臺之外無抽查”的目標,各有關部門沒有本系統隨機抽查工作平臺的,必須依托全省工作平臺開展抽查;有國家部委隨機抽查工作平臺的可依托本系統平臺開展雙隨機工作。全市各級組織的部門聯合抽查必須依托“河北省雙隨機監管工作平臺”開展。

跨部門雙隨機聯合抽查前抽查組織者(牽頭單位)要組織相關參與部門共同制定本次抽查活動的工作方案,并導入“河北省雙隨機監管工作平臺”。部門聯合雙隨機抽查由本級雙隨機辦統一發文,抽查工作要全部通過“河北省雙隨機監管工作平臺”進行,對雙隨機抽查中發現的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后續處置的銜接。

抽查檢查對象名單,應當按照抽查比例等條件從檢查對象名錄庫中隨機抽取,并從本級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隨機匹配執法檢查人員。應綜合考慮所轄區域地理環境、人員配備、業務專長、保障水平等客觀因素,因地制宜確定大隨機、小隨機、編組隨機、交叉隨機等選派方式。隨機抽取的執法人員無法獨立完成抽查事項的,由執法檢查人員所在部門選派專業人員協助指導完成抽查檢查工作。

被隨機選派的執法檢查人員與被檢查的檢查對象有利害關系的,應當按照回避原則予以調整。

第十四條各級、各有關部門可以邀請紀檢監察機構監督抽查名單的抽取過程,并根據實際情況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記者和檢查對象代表現場監督。

第四章  檢查程序

第十五條 各級、各有關部門實施檢查時,應當嚴格依照抽查事項清單進行。檢查人員不得少于兩人,并表明身份,說明檢查依據、檢查意圖和檢查流程,要求予以配合。

第十六條 各級、各有關部門開展抽查時,可以依法采取書面檢查、實地核查、網絡監測等方式。

上級部門可以委托下級部門實施檢查。

檢查中可以根據需要委托消費者協會、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檢驗檢測認證機構、征信機構等第三方機構開展專業服務;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門作出的檢查核查結果、專業機構作出的專業結論或人民法院的生效文書。對特定領域的抽查,還可吸收檢測機構、科研院所、行業專家等參與,通過提供專家咨詢意見等方式輔助工作,滿足專業性抽查的需要。

第十七條 檢查人員對檢查對象實地檢查時,應當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十八條 執法檢查人員應根據現場核查實際情況,如實填寫核查記錄表并簽字確認;部門聯合隨機抽查中,各參與部門的執法檢查人員應在本部門核查記錄表上簽字確認。 各有關部門對核查記錄文書有統一規定的,從其規定;沒有統一規定的,應自行下載平臺中的核查記錄表。

檢查對象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受委托人應在《“雙隨機、一公開”實地核查記錄表》上簽字并蓋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受委托人拒絕的,或無法到達現場,無法加蓋印章的,執法檢查人員應注明原因,并固定現場記錄。

檢查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中可能存在的執法風險,采取拍照、錄像等方式記錄現場檢查情況。探索通過手機App、執法記錄設備等,實現監管數據可保留,監管痕跡可查詢,最大限度提高監管執法效率、降低執法風險、增強執法公正性。

第十九條 各級、各有關部門及其檢查人員對檢查對象實施檢查時,應當切實履行法定監管職責,不得妨礙檢查對象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索取或者收受檢查對象的財物,不得謀取其他利益,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費用。

對抽查工作中失職瀆職和違紀的,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第五章  抽查結果處理

第二十條按照“誰管轄、誰負責”的原則,對隨機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實施后續監管,防止監管脫節。做好抽查檢查與后續監管工作的銜接,建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后續處置工作臺賬》,建立健全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將發現的違法線索及時交由相關業務職責的機構處理。抽查檢查中發現違法行為符合立案條件的,堅決立案查處,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的程序進行,維護雙隨機抽查的嚴肅性。應予立案查處的,屬于其他行政機關管轄的,應當依法移送其他具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涉及“發現問題待后續處理”的,在后續問題處理完成后,及時將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及處理結果,通過“后續處理”模塊進行錄入。

第二十一條  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結果依托“河北省雙隨機監管工作平臺”錄入并向社會公示,抽查檢查結果信息包括未發現問題、未按規定公示應當公示的信息、公示信息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通過登記的住所(經營場所)無法聯系、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不配合檢查情節嚴重、未發現開展本次抽查涉及的經營活動、發現問題待后續處理等8類。公開公示的檢查結果涉及保密、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等內容的,應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已實施檢查但未進行公開公示的,視為未完成抽查檢查。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在完成檢查工作并做出檢查結果認定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將檢查結果告知檢查對象,告知可采用直接(含現場)告知、電話告知、郵箱告知、郵寄告知、留置告知、公示等有效方式。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在抽查檢查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誰檢查、誰錄入”的原則,履行審批程序后,將抽查檢查結果錄入并歸集到檢查對象名下,通過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抽查檢查對象為非市場主體、非企業組織的,需要在完成錄入后將檢查結果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進行公示。

已實施檢查但未進行公示的,視為未完成抽查檢查。

抽查檢查結果的公示只針對檢查行為本身,后續對檢查對象作出的列入經營異常名錄、行政處罰等監管執法結果信息應按照規定的程序作出處理后另行依法向社會公示。

第六章  抽查結果運用

第二十二條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將隨機抽查結果納入檢查對象的信用記錄。各級、各有關部門應共享抽查中發現的失信行為信息,對在相關領域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主體,在經營、投融資、取得政府供應土地、進出口、出入境、注冊新公司、招投標、政府采購、安全許可、生產經營許可、從業任職資格、資質審核等工作中,實施聯合懲戒。各級、各有關部門應對抽查結果進行匯總、統計,應用大數據分析手段進行數據監測、挖掘比對和監測預警,掌握相關領域違法活動特征,進而有針對性地開展隨機抽查,防范化解區域性、行業性及系統性風險。

第二十三條 建立健全跨部門聯動響應機制。強化抽查結果互認、共享和應用,推進部門間抽查檢查違法線索推送和后續處理的自動銜接,打破“信息孤島”,實現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共享,增強隨機抽查檢查的生命力、震懾力和社會影響力,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第七章 材料歸檔

第二十四條 各級、各有關部門應按照“誰檢查、誰建立、誰保存”的原則,建立完善雙隨機工作檔案,保證材料齊全、規范統一。

雙隨機工作檔案包括:“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檔案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檔案。

監管工作檔案主要包括工作推進文件、年度抽查計劃、年度工作方案、抽查實施方案、相關會議、培訓資料、工作總結等材料。

抽查工作檔案主要包括各種文書執法表格、音像資料、檢查結果公示截圖等。檢查檔案應在檢查結束后2個月內統一歸檔管理。

檔案保存期限一般為2年,對保存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八章 績效考核

第二十五條市“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縣(市、區)和市有關部門的“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部署、本年度隨機抽查計劃落實、抽查事項清單的調整公示、省抽查監管工作平臺的使用、部門聯合或部門內部聯合抽查工作等情況進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應制定考核評價方案。縣(市、區)級要開展本級“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考核工作。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具體解釋工作由唐山市“雙隨機、一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地區: 河北 唐山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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