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更大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按照《國務院關于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國發〔2021〕7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發展活力的通知》(粵府函〔2021〕136號)以及《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21〕14號)相關要求,我局已于2021年7月1日前完成市場監管領域32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相關業務系統優化、權責清單調整、辦事指南對外公示工作。現將32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 2021年市場監管領域32個涉企經營許可事項“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zip
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0日
(聯系人:王佳,聯系電話:0755-83070486、13603061103)
包括但不限于:
2廣告發布登記“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4.食品經營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5.重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核發〈食品相關產品(壓力鍋))“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6.生鮮乳準運證明核發”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7生鮮乳收購許可"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8農作物種子、食用菌菌種生產經營許可證核發"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12.獸藥經營許可證核發(非生物制品類)“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14農藥經營許可”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16.從事飼料、飼料添加劑生產的企業審批“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17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核發"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18.采集、出售、收購國家二級保護野生植物(農業類)審批”"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19.獸藥經營許可證核發(生物制品類)“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20.承擔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任務授權審批"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21.食品經營許可(除僅銷售預包裝食品外)“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22.食品(含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1)
23.重要工業產品(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生產許可證核發”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26移動式壓力容器、氣瓶充裝單位許可“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29.第三類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31.藥品零售企業籌建審批"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
32.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登記“證照分離"改革實施方案(202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