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保障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根據上級工作部署,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十七屆四中全會和中央1號文件精神,堅持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強化執法監管,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長效機制,進一步提高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完善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機制;加大產地環境治理力度,擴大基地創建范圍,完成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任務;完善農產品質量檢測體系,加大檢測范圍和檢測頻次;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規范農產品生產、收購、加工、貯存和銷售各環節,進一步推進農產品市場準入工作,健全農產品市場體系;杜絕在農產品生產中使用甲胺磷、孔雀石綠、硝基呋喃類、瘦肉精等違禁農藥、獸藥和添加劑行為,打擊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違法犯罪行為,農產品及其初級加工產品質量檢測合格率達到省、市規定指標,全年不發生因管理原因造成的集體中毒或死亡事件。
三、工作任務
(一)推廣農業標準化生產。建立標準化生產基地。全縣建立農業標準化生產面積24.8萬畝。其中:建立臍橙標準化生產面積4.5萬畝;建立蔬菜標準化示范區5個,面積3萬畝;建立水稻標準化生產示范區9個,面積10萬畝;建立玉米標準化生產示范區6個,面積6萬畝;建立楊梅標準化生產示范面積0.5萬畝、蜜柚標準化生產示范面積0.6萬畝、葡萄標準化生產面積0.1萬畝、茶葉標準化生產面積0.1萬畝;建立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建設項目5個。推廣農業標準化生產技術,推廣臍橙綠色食品標準化栽培技術、楊梅標準化生產技術、玉米標準化生產技術、生豬標準化養殖技術等。
(二)改善農產品產地環境。完善農業環境定位監控網絡,落實農業環境定位監控措施。綜合治理農業點源污染和面源污染,推廣農業投入品科學使用技術。加大工礦企業特別是煤礦“三廢”治理力度,突出農業標準化生產基地環境保護,防止發生基地污染事件。加大農業環境污染舉報投訴案件的查處力度,舉報投訴案件處理率達到100%。
(三)加快農產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完善農產品質量監督檢測機制。一是加快農產品安全檢驗檢測站建設,重點配置好氣相色譜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計、紫外分光光度計、農殘速測儀等設備。二是進一步加強監督檢測和自律檢測體系建設力度,加強農產品生產基地、銷售企業檢測人員技能培訓,完善企業自檢工作制度。將農產品生產基地、收購企業、加工企業、批發市場和經營超市全部納入檢測范圍,加大抽檢力度,提高抽檢頻次,全年抽檢農產品及其加工原料5900個樣次以上,其中縣農業局完成1000個樣次,縣畜牧水產局完成3300個樣次,縣蔬菜局完成1600個樣次。
(四)進一步加強農業投入品監管。加強農藥、種子、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規范農業投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行為。強化違禁農藥、獸藥的清繳工作,打擊在初級農產品中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的行為。加大動植物檢驗檢疫力度,嚴防危害農業生產和人體健康的檢疫性動植物病害傳播蔓延。
(五)繼續推進農產品市場準入工作。一是明確農產品市場準入條件,實行“四準三不準”(四準即:通過“三品”認證的農產品、經檢驗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與農產品生產基地實行產銷對接的農產品、附有產地證明或檢測合格證明的調入農產品準予上市銷售;“三不準”即:不能提供質量檢驗報告的農產品、經檢測不符合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的農產品、屬于《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的五種禁止銷售的農產品不準上市銷售)。認真做好農產品質量索證、入市檢測、購銷臺賬、不合格產品銷毀等工作,杜絕不安全農產品進入市場。二是加強資格審查。主要是加強在農貿市場中以水果、蔬菜收購和批發為主要職業的從業人員資格審查,打擊無證無照經營行為,規范市場秩序。三是加強農貿市場的規范管理,設立農民自產自銷專區,農民自銷農產品應標明產地。
(六)規范農產品包裝、貯存和加工。嚴格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有關規定,農產品生產企業和收購單位對銷售的農產品必須包裝標識。經主管部門審查同意,農產品經營超市零售與基地對接的農產品,可實行簡易包裝,但產品來源、分裝日期、質量保證期、檢驗結果、檢驗責任人等內容必須如實標注。嚴格農產品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突出對使用保鮮劑、防腐劑和添加劑的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強生豬定點屠宰管理,擴大定點屠宰管理范圍和區域,確保肉食產品質量安全。
四、工作措施
(一)明確責職分工。縣財政局主要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經費預算和監督管理。縣農業局主要負責農產品基地建設的統籌規劃,新建無公害食品基地6個、綠色食品基地2個,申報無公害食品產品認證7個、綠色食品產品認證3個;加強農業環境保護、農業投入品監管及農產品包裝標識和使用保鮮劑、防腐劑、添加劑的監督管理工作,檢測水果、大米、茶葉等農產品樣次1000個以上。縣工商局主要負責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資格審查,取締無照經營,加強農產品流通領域的監督檢查,打擊經營不合格農產品行為;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活動,建立規范的農貿市場體系。縣質監局主要負責對檢測機構的指導、監督和認證,監督農產品質量標準的制定和執行,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活動。縣衛生局主要負責餐飲環節的農產品衛生監督檢查和發生農產品中毒事件后的人員救治工作。縣畜牧水產局主要負責獸藥、飼料及飼料添加劑管理及動物檢驗檢疫、生豬定點屠宰等工作,負責檢測動物及其產品樣次3300個以上,負責畜牧水產品基地建設和產品認證工作。縣蔬菜局負責新建無公害蔬菜基地1個、綠色蔬菜基地1個,檢測蔬菜樣次1600個以上。縣環保局主要負責指導農業環境治理,牽頭組織開展農業環境污染投訴舉報案件的查處工作。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履行綜合監督職能,加強組織協調,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依法進行查處。縣商務局主要負責生豬定點屠宰的監管工作。縣教育局主要負責教育系統內部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指導學校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學校農產品質量安全。縣旅游外事僑務局主要負責指導賓館、酒店等行業落實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制度,確保賓館、酒店等公共消費場所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市場服務中心主要負責農產品市場管理,建立和完善市場自律檢測機制。
(二)加大投入力度,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要把農產品基地建設、檢測體系建設和執法監督體系建設等經費納入預算,相關部門要加大投入力度,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建設提供資金保障。
(三)加大宣傳力度,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意識和規范管理能力。采取巡回宣傳、張貼標語、發放資料、舉辦培訓班和現場咨詢等多種形式,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律法規和政策,普及農產品質量安全技術知識和優劣農產品鑒別方法,提高廣大群眾的質量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充分利用電視、報刊、互聯網等傳播媒體,宣傳報道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成效,對重大案件進行公開曝光,擴大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影響。深入農產品生產基地和廣大農村,指導農產品生產者落實有關生產技術和操作規程,指導執行有關生產技術標準,嚴格遵守農藥、獸藥使用安全間隔期和休藥期。
(四)加大執法檢查力度,打擊涉及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農產品生產、加工和銷售各環節的監督檢查,重點監督檢查農產品生產經營檔案(田間生產檔案、投入品使用、病蟲害防治等情況)、農產品包裝標識、農產品質量標志和使用添加劑、保鮮劑、防腐劑等情況,嚴厲打擊銷售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農產品和病死禽畜等對人體有害肉食品等違法行為。開展農業環境保護專項執法行動,依法取締農產品基地周邊新建的帶污染源的廠礦企業。開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行動,堅決打擊制售國家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農藥、獸藥和在農藥、獸藥中添加禁用成份的行為,嚴厲查處在飼料和動物飲用水中添加三聚氰胺、瘦肉精、蘇丹紅、萊克多巴胺的行為,以及在水產養殖過程中違法使用硝基呋喃類、氯霉素和孔雀石綠等違禁藥品和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行為。嚴禁夸大限用農藥、獸藥使用范圍,維護農業生產和農產品質量安全。
(五)加強信息管理,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將工作中的重要舉措、發現的重要案情,以及要求征集的信息等及時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一是繼續實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各成員單位與縣政府簽訂農產品質量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二是建立激勵獎罰機制,年終,由縣政府組織考核,對經考核被評為優秀的單位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落實,影響全縣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導致農產品有害物殘留檢出率超出控制指標、發生集體中毒或人員死亡等責任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單位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