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篇
一、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有哪些法律法規要求?
1、《安全生產法》第三十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由國務院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確定。”
2、《礦山安全法》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礦山企業安全生產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資格證書的,方可上崗作業。”
3、《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第六條第五款,把“特種作業人員經有關業務主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作為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必備條件之一。
4、《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其中第(七)項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二、什么是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三、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應當符合哪些基本條件?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四條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癥、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號),申請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時,申請人不再提交體檢證明,改為個人健康書面承諾);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危險化學品、煤礦特種作業人員應當具備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特種作業范圍有哪些?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的附件《特種作業目錄》和《關于做好特種作業(電工)整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安監總人事〔2018〕18號),包括11個類別54個操作項目(工種)。具體如下:
1.電工作業
1.1低壓電工作業
1.2高壓電工作業
1.3電力電纜作業
1.4繼電保護作業
1.5電氣試驗作業
1.6防爆電氣作業
2.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2.1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2.2壓力焊作業
2.3釬焊作業
3.高處作業
3.1登高架設作業
3.2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4.制冷與空調作業
4.1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
4.2制冷與空調設備安裝修理作業
5.煤礦安全作業
5.1煤礦井下電氣作業
5.2煤礦井下爆破作業
5.3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作業
5.4煤礦瓦斯檢查作業
5.5煤礦安全檢查作業
5.6煤礦提升機操作作業
5.7煤礦采煤機(掘進機)操作作業
5.8煤礦瓦斯抽采作業
5.9煤礦防突作業
5.10煤礦探放水作業
6.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作業
6.1金屬非金屬礦井通風作業
6.2尾礦作業
6.3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檢查作業
6.4金屬非金屬礦山提升機操作作業
6.5金屬非金屬礦山支柱作業
6.6金屬非金屬礦山井下電氣作業
6.7金屬非金屬礦山排水作業
6.8金屬非金屬礦山爆破作業
7.石油天然氣安全作業
7.1司鉆作業
8.冶金(有色)生產安全作業
8.1煤氣作業
9.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
9.1光氣及光氣化工藝作業
9.2氯堿電解工藝作業
9.3氯化工藝作業
9.4硝化工藝作業
9.5合成氨工藝作業
9.6裂解(裂化)工藝作業
9.7氟化工藝作業
9.8加氫工藝作業
9.9重氮化工藝作業
9.10氧化工藝作業
9.11過氧化工藝作業
9.12胺基化工藝作業
9.13磺化工藝作業
9.14聚合工藝作業
9.15烷基化工藝作業
9.16化工自動化控制儀表作業
10.煙花爆竹安全作業
10.1煙火藥制造作業
10.2黑火藥制造作業
10.3引火線制造作業
10.4煙花爆竹產品涉藥作業
10.5煙花爆竹儲存作業
11. 應急管理部認定的其他作業
培訓篇
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有哪些基本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九條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接受與其所從串的特種作業相應的安全技術理論培訓和實際操作培訓。
“已經取得職業高中、技工學校及中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從事與其所學專業相應的特種作業,持學歷證明經考核發證機關同意,可以免予相關專業的培訓。”
二、特種作業人員去哪里參加安全技術培訓?
為方便大家就近參加培訓,可登錄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https://www.mem.gov.cn/),從“服務”中的“查詢服務”進入“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臺”,通過右方“機構查詢”,或微信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微服務”中的“機構查詢”,查詢就近的培訓機構。
三、特種作業人員依據什么內容培訓?
依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試行)》(安監總培訓〔2011〕112號)、《關于做好特種作業(電工)整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安監總人事〔2018〕18號)等有關要求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四、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對學時有什么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大綱和考核標準(試行)》(安監總培訓〔2011〕112號)、《關于做好特種作業(電工)整合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安監總人事〔2018〕18號)等對各操作項目(工種)的培訓學時有明確規定,操作項目不同,其相應的學時要求也不同。例如:高壓電工作業,初訓為154學時,其中安全知識82學時、實際操作72學時;登高架設作業,初訓為100學時,其中安全知識40學時、實際操作60學時。復審一般要求不低于8學時(煤礦不少于24學時)。
五、特種作業操作證多久復審一次?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不含煤礦),每6年換發一次證書。
六、特種作業操作證什么情況下可以延長復審時間?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二十一條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在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內,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經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同意,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復審時間可以延長至每6年1次”。
七、特種作業操作證復審有哪些要求?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特種作業操作證需要復審的,應當在期滿前60日內,由申請人或者申請人的用人單位向原考核發證機關或者從業所在地考核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應急管理部公告》(2018年第12號,以下簡稱《公告》),申請辦理特種作業操作證時,申請人不再提交體檢證明,改為個人健康書面承諾);
(二)從事特種作業的情況(根據《公告》,申請人不再提交,改為部門內部核查);
(三)安全培訓考試合格記錄(根據《公告》,申請人不再提交,改為部門內部核查)。
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屆滿需要延期換證的,應當按照前款的規定申請延期復審。
八、特種作業人員可以領取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補貼嗎?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國辦發〔2019〕24號),應急管理部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教育部 財政部 國家煤礦安監局聯合印發了《關于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的實施意見》(應急〔2019〕107號),目前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均印發了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實施方案,對于參加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的人員,將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根據國辦發〔2019〕24號,職業技能提升行動補貼標準由各地根據實際確定,參加培訓后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的人員可以咨詢當地應急管理部門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了解詳細情況。
考核篇
一、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包括哪些項目?
《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考試分為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實際操作考試。”
二、特種作業操作證可以“跨省通辦”嗎?
根據《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七條第三款、第九條第三款、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等規定,申請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可以向任意從業所在地市(地)級以上發證機關或其委托的考試機構,提出考核申請,實現取證、復審和換證,不受區城限制。依法依規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考核合格后,取得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信息實現全國聯網,在全國范圍內有效、通用和互認。可通過全國統一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臺”(http://cx.mem.gov.cn/)右方的“機構查詢”,或微信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微服務”中的“機構查詢”,查詢就近的考試機構、考試點和培訓機構。
三、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采取什么方式?
《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二款規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在考試點進行,實行計算機考試。”
“實際操作考試應當在具備實際操作考試條件的考試點,采取現場實際操作或者仿真模擬操作等方式進行。”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按照當地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核定的標準收費,各考試機構、考試點應按規定公開收費標準。
四、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多少分合格?
《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安全生產知識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的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滿分為100分,80分以上為合格。
五、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試是否允許補考?
《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規定:“考試不合格的,允許補考1次??荚嚭细癯煽冇行跒?2個月。”《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十三條第三款規定:“經補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參加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
六、特種作業考試過程有什么要求?
《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考試點應當對考試過程進行全程錄像,錄像資料應當建立檔案,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七、特種作業考試違紀如何處理?
《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考生有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考試機構根據有關規定,視其情節、后果,分別給予口頭警告、責令離開考場并取消本場考試成績、一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安全生產資格考試的處理。”
八、情節嚴重的考試作弊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條之一規定:【組織考試作弊罪】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為他人實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非法出售、提供試題、答案罪】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試題、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代替考試罪】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第一款規定的考試的,處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九、什么情況下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發證機關應當撤銷特種作業操作證:
(一)超過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未延期復審的;
(二)特種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已不適合繼續從事特種作業的;
(三)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
(四)特種作業操作證記載虛假信息的;
(五)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
特種作業人員違反前款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的,3年內不得再次申請特種作業操作證。
十、偽造、變造、買賣特種作業操作證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規定:“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證書篇
一、新版特種作業操作證的式樣?
二、新版證書有幾種形式?
新版證書分為:PVC卡實體證書、電子證書和紙質打印版證書。PVC卡實體證書根據申請人現實需要發放,電子證書是實體證書的線上形態,與實體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電子證書給持證人、用人企業和監督檢查帶來什么新的體驗?
根據不同類別人員、不同業務場景的多元化用證需求和習慣,推行特種作業操作證線上線下融合管理。持證人可在不同的證書使用場景下,自由選擇使用實體證書或電子證書。用人單位招錄新員工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人員到企業檢查,關注官方微信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后,通過公眾號進行“掃碼查詢”,就可辨明證書真偽,極大提高工作效率。
四、取得新版證書的個人如何獲取電子證書或紙質證書?
方法一:使用手機關注官方微信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按要求注冊并進行實人認證后,在“我的證書”功能下載打印電子證書。
掃描二維碼,關注微信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
2.按步驟完成注冊,獲取電子證書。
方法二:登錄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http://www.mem.gov.cn/),從“服務”中的“查詢服務”進入“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平臺”(以下簡稱“證書查詢平臺”),使用注冊并實人認證的手機號登錄系統,下載打印電子證書。
五、如何查驗證書真偽?
(一)對于舊版證書。必須使用“證書查詢平臺”查驗證書真偽。直接輸入網址“http://cx.mem.gov.cn/”,或登錄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http://www.mem.gov.cn/),從“服務”中的“查詢服務”進入“證書查詢平臺”查驗。
(二)對于新版證書??墒褂?ldquo;證書查詢平臺”或微信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查驗證書真偽。
1.使用“證書查詢平臺”查驗新版證書步驟同上。
2.使用微信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查驗新版證書時,必須關注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使用公眾號中“掃碼查詢”——“掃描查詢”掃描證書二維碼獲取證書信息。
注:凡是直接使用微信“掃一掃”掃描證書二維碼即可獲取證書信息的情況,均為假冒證書。
六、如何判斷證書查詢平臺和微信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真偽?
(一)證書查詢平臺。網址是判斷證書查詢平臺真偽的唯一標準,應急管理部主辦的全國統一證書查詢平臺網址是“http://cx.mem.gov.cn/”。
證書查詢平臺是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合格證唯一合法有效查詢平臺,對于發現的仿冒證書查詢平臺及售賣假冒證書線索,請您撥打“12350”進行舉報。
(二)微信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賬號主體是“應急管理部培訓中心(煤炭工業人才交流培訓中心)”,并對公眾號進行了微信認證。
使用微信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獲取電子證書時,必須關注公眾號(國家安全生產考試),通過“我的證書”進行用戶注冊和實人認證后,才可獲取電子證書。
注:凡是在公眾號中沒有進行用戶注冊和實人認證即可獲取電子證書的,該公眾號均為假冒微信公眾號。
七、為什么在證書查詢平臺上查不到我的證書信息?
(一)請確認本人所持證書是否真實有效。
(二)部分地區核發的證書信息需3個工作日后方可查詢,請耐心等待。
(三)若您的證書一直無法查詢到信息,可聯系證書簽發機關上報證書信息。
八、在證書查詢平臺上查到的證書信息有誤怎么辦?
證書查詢平臺的數據均由各地證書簽發機關上報,您可聯系證書簽發機關對證書信息進行核對處理。
九、新舊版證書如何有效銜接?
一是新版證書自《應急管理部辦公廳關于更新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特種作業操作證式樣的通知》(應急廳〔2019〕53號)印發之日起啟用,舊版安全合格證和特種作業操作證即日起停止核發。
二是《通知》印發后新核發的證書,信息系統自動生成電子證書。由于舊版證書缺乏電子照片等信息,信息系統無法對舊版證書自動生成電子證書。
三是已核發的舊版證書在有效期內繼續使用,待復審到期后,統一核發新版證書。
十、偽造假冒政府網站或證書查詢平臺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規定:【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利用信息網絡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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