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瑞愛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網購食品安全監管,打造安全的食品電商平臺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您提出的關于“建立智慧監管平臺、建立健全約談機制、加大監管與處罰力度、對網購食品進行全鏈條監管”等建議,對加強網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具有重要參考意義,我們十分贊同。市場監管總局高度重視網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已開展了如下工作:
一、建立健全監管制度
2015年修訂的《食品安全法》明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對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具有實名登記、食品安全管理、審查許可證等義務;規定了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未履行相關義務所需承擔的法律責任。2019年修訂的《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多次出現入網食品經營者違法經營或者入網食品經營者的違法經營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可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責任約談。
2016年3月,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頒布《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明確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具有備案、保障網絡食品交易數據和資料的可靠性、安全性以及記錄保存交易信息等義務;規定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建立登記審查等制度、建立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檔案、檢查經營行為、發現入網食品生產經營者嚴重違法行為時停止提供平臺服務等;明確了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未按要求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審查登記、食品安全自查等制度的或者未公開以上制度的法律責任。
2017年9月,原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頒布《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加強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理,規范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一是明確要求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二是明確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需要履行建立食品安全相關制度、設置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審查登記并公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許可信息、如實記錄網絡訂餐的訂單信息、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和監測等義務。三是明確送餐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使用安全、無害的配送容器,保證配送過程食品不受污染。
2021年3月,市場監管總局出臺《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制定了規范交易行為、壓實平臺主體責任、保障消費者權益的具體制度規則,推動完善網絡交易監管制度體系、凈化網絡交易空間、維護公平競爭的網絡交易秩序。此外,市場監管總局修訂《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進一步細化網絡抽檢食品的有關要求,提升抽檢工作的規范性。
二、強化網絡食品銷售安全監管
2019年,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食品銷售安全監督檢查指南》,指導地方市場監管部門督促包括入網食品銷售者在內的各類食品銷售者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合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
2020年,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食品銷售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指南》,指導包括入網食品銷售在內的各類食品銷售者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和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并細化了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履行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關于開展食品經營風險分級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將網絡銷售賦予較高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提高入網銷售者食品安全風險等級,增加監督檢查頻次;鼓勵各省市場監管部門將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納入風險分級管理,對其加強日常監管。
三、加強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
市場監管部門將落實網絡餐飲服務平臺主體責任作為工作重點,多次約談美團、餓了么等平臺,對網絡餐飲服務平臺提出“落實五個責任,做到五個確保”的要求,即落實審查責任,確保入網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具有實體經營門店;落實監督責任,確保線上線下餐飲服務同標同質;落實配送責任,確保配送環節餐食不受污染;落實維權責任,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得到保護;落實管理責任,確保有專門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
針對網絡餐飲虛擬性和跨地域性等特點,市場監管部門積極探索建立線上線下協同監管工作機制。市場監管總局和地方市場監管部門運用信息化手段,對網絡餐飲服務平臺證照公示情況等開展線上監測,提高問題發現率和監管靶向性,同時進行線下無證餐飲綜合治理,全方位加強監管。2019年,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下線問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15.3萬家,取締無證經營1.02萬家,立案查處網絡餐飲服務平臺及其分支機構違法行為579件,立案查處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違法行為6084件。
強化政企數據共享,推動網絡餐飲服務平臺提高入網審查準確率。鼓勵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明廚亮灶”,在網絡餐飲服務平臺公開加工制作過程,接受公眾監督。鼓勵從業人員舉報違法行為。目前,市場監管總局正在督促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以網紅餐廳為重點,開展“餐飲安全你我同查”活動,強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四、加強網絡交易食品的抽檢監測
市場監管總局認真梳理既往抽檢情況,結合輿情熱點、部門通報的食品安全重點問題,制定年度食品安全抽檢計劃,覆蓋網絡銷售等不同環節的全部33大類食品。2020年,市場監管系統抽檢網購食品5.4萬批次,覆蓋京東、天貓、美團、淘寶、餓了么等97個網絡平臺。對抽檢發現的問題食品及時開展核查處置。網絡平臺所在地、標稱生產企業所在地、網絡商家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均風險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整改復查到位,同時嚴格執行行政處罰到位、信息公開到位,對檢出的不合格產品均按程序進行公布。
五、加大網絡食品交易違法行為打擊力度
2020年4月,市場監管總局等七部門聯合印發《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方案(2020—2021年)》,將強化保健食品網絡營銷監管作為一項重要內容,部署各地開展專項清理整治。嚴格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和入網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資格審核,堅持“線上線下”標準一致,督促入網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依法合規經營。加大網絡監測力度,嚴厲打擊入網食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虛假宣傳產品功能、欺詐和誤導消費者的違法行為。
2020年10月至12月,市場監管總局等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聯合部署開展2020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著力規范網絡市場經營秩序。專項行動期間,各地市場監管部門網上檢查網站、網店437.64萬個次,刪除違法商品信息23.39萬條,責令整改網站2.31萬個次,查處違法案件1.99萬件。
2020年,市場監管部門查處食品安全違法案件28.6萬件,其中查處網絡銷售主體案件2267件,案值金額4.8萬元,罰款50.5萬元。2021年,在市場監管總局部署的“鐵拳”行動中,已將“直播帶貨食品”作為重點品種,進行規范治理。
六、督促食品交易平臺依法合規經營
市場監管總局多次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召開規范網絡經營秩序行政指導會,分析指出存在的問題,并對重點互聯網企業提出要求,督促企業依法經營,履行主體責任,共同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如您在建議中所指出的,現行《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與《網絡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查處辦法》在有關法律責任的規定上確實存在不一致的情況。2020年,市場監管總局啟動了《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修訂工作。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重點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是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大網絡食品交易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督促網絡食品交易平臺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審查登記、線上信息公示、強化配送過程管理,強化分支機構、代理商、合作商等管理。以學校和居民小區周邊、城鄉結合部等為重點區域,以小餐飲店、無牌匾標識餐飲店為重點對象,開展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線下檢查與無證餐飲綜合治理,及時規范、查處無證餐飲服務提供者,消除線上無證經營源頭。嚴厲打擊網絡食品交易平臺和入網食品經營者違法違規行為。
二是聯合網絡市場監管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開展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部署各地對重點領域、重點問題加強監管,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針對網絡經營、網絡集中促銷等活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適時對相關網絡交易平臺開展行政指導工作,督促網絡交易平臺落實法定責任。
三是依法依規高效處理社會公眾針對外賣行業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深入推進在線消費糾紛解決(ODR)機制建設,不斷提高消費糾紛解決效率,推動消費糾紛源頭化解。鼓勵消費者舉報線上公示信息不實、線下實體店經營不規范等問題,鼓勵外賣騎手舉報配送過程中發現的無證、實際取餐地址與公示地址不一致的餐飲店鋪,推動形成食品安全共治合力。
四是加快修訂出臺《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辦法》,將食品領域嚴重違法失信情形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對包括網絡食品經營者在內的企業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逐步實現監管效能最大化、監管成本最優化、智慧監管現代化。積極配合國家發展改革委編制《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2021年版)》《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2021年版)》,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
衷心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市場監管總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