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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京發改〔2021〕1277號)

   2021-09-02 361
核心提示:為發揮價格機制作用,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計量收費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21〕977號)有關規定,經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并報請市政府批準,現就調整本市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收費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有關單位:

為發揮價格機制作用,促進生活垃圾減量、分類和資源化利用,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北京市反食品浪費規定》和《國家發展改革委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計量收費的指導意見》(發改價格〔2021〕977號)有關規定,經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并報請市政府批準,現就調整本市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收費標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9月30日起,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費(含運輸、處理環節,下同)調整為300元/噸。

二、自2022年9月30日起,機關、部隊、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集體食堂實行差別化收費。具體標準為:實際廚余垃圾運輸量低于定額標準50%的(含50%),按200元/噸計收。實際垃圾運輸量在定額標準50%~100%之間的(含100%),按300元/噸計收。實際垃圾運輸量超過定額標準的,定額內按300元/噸計收,超過部分按600元/噸計收。

三、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費可按重量計量收取,也可按容積計量收取,重量計量和容積計量的折算系數以及非居民廚余垃圾定額標準、差別化收費實施范圍由城市管理部門確定公布。

四、市城市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將加強對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管理及收費政策執行情況的跟蹤評估,根據評估和成本監審情況,動態調整收費標準。

五、各區要做好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定期匯總收費政策在本區的執行情況。非居民廚余垃圾運輸處理單位要嚴格執行政府定價和明碼標價有關規定,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合理控制成本。

六、以往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

2021年8月30日

附件:     調整本市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費政策解讀




 
地區: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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