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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月餅禁用脫氫乙酸鈉?

   2021-08-25 1027
核心提示:《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編制說明指出:根據食品評估中心組織對食品添加劑脫氫乙酸鈉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結合相關行業脫氫乙酸鈉使用情況調查情況,起草組刪除了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面包、糕點、焙烤食品餡料及表面用掛漿的使用規定。
      還有一個月的時間就就要到中秋節了。小伙伴們盼著假期,焙烤食品企業也在加足馬力進行月餅的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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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上半年一個消息讓昆明有的月餅廠的小伙伴們心里一緊。網友稱,有生產企業說,脫氫乙酸鈉從今年3月份后不允許用于月餅生產,但是沒有找到任何通知說明。什么?月餅不讓用脫氫乙酸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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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還有人貼出了某焙烤協會的通知,說的煞有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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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之鑿鑿,制作包裝時一定不要在加入“脫氫乙酸鈉”字樣,否則會被視為不合格產品。

額滴神啊,還有不到已個月就過節了,現在改配方改標簽也來不及啊!

神馬情況?

今年3月30日,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發布關于征求《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等12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函,意見征求至4月30日。

其中《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編制說明指出:根據食品評估中心組織對食品添加劑脫氫乙酸鈉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結合相關行業脫氫乙酸鈉使用情況調查情況,起草組刪除了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面包、糕點、焙烤食品餡料及表面用掛漿的使用規定。

原來如此!刪除使用規定是基于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結果,并且3月份只是征求意見,啥時候正式發布和實施還不知道。上面的消息是以訛傳訛!莫慌!

說正事,食品伙伴網提醒月餅生產企業: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修訂要經歷起草、征求意見、發布和實施的過程,發布到實施之前往往還會給與企業一定的過渡期,來進行配方和標簽的調整以及舊版包材的消耗。正式發布的標準與征求意見稿的內容也可能存在或多或少的差異,因此食品企業不必因為標準的征求意見就急于調整配方和標簽。的確,為避免浪費,企業可以少量印制僅夠今年月餅生產的標簽,明年的月餅標簽等明年再印,到時候標準如何規定自然知曉。

原來是虛驚一場,好吧,那提前祝大家中秋節假期快樂吧(也太早了點)!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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