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的擬修訂情況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是一種防腐劑,目前根據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的規定,可以用于七大類食品中,見圖1。
此次公開的意見稿主要是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以及相關行業脫氫乙酸鈉使用情況進行的修訂,刪除了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黃油和濃縮黃油、淀粉制品、面包、糕點、焙烤食品餡料及表面用掛漿、預制肉制品、熟肉制品、果蔬汁(漿)的使用規定,并調整了其在腌漬的蔬菜中的最大使用量,見圖2。


圖 1

圖 2
調整上述使用規定后,食品評估中心再次按照修訂后的使用規定對脫氫乙酸及其鈉鹽進行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評估結果顯示修訂后的標準能夠更好地保護消費者的健康。
2 擬修訂背景
2020年5月,上海市食品添加劑和配料行業協會曾發文“國家擬定將大幅度減少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食品中的使用”。
事實上,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沒有批準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食品添加劑;美、日等國家允許使用,但使用量和使用范圍受到嚴格控制。為此,我國對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也比較關注和重視,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委托北京疾病控制預防中心對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的安全性進行了研究。
研究結果顯示,脫氫乙酸鈉小鼠急性經口毒性屬低毒級,雌性小鼠更為敏感。亞急性毒性,200mg/kg BW、100mg/kg BW 劑量可引起大鼠多個指標出現異常改變,且雌性大鼠毒性效應更為敏感,具體機制有待于進一步研究。
此次安全性研究后,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擬定將大幅度減少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和使用范圍。
3 企業應對措施
此次意見稿對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的使用的修訂,將會涉及到食品配方和標簽的修改,對于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為防腐劑的相關企業應該予以重視。
當然,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修訂有一個過程,征求意見之后,仍需進一步審查、討論,期間,對于擬修訂內容也許仍有修改;另外,發布后往往一定時間之后才予以實施,也將會為企業應對提供過渡期。
目前,企業雖不需要按照意見稿修改配方和標簽,但該食品添加劑的修訂確實是根據安全評估結果而來的,執行的可能性比較大。企業可以根據銷售情況適量控制印刷相關產品包材,有條件的企業也可以參照GB2760的擬修訂情況著手新的防腐方案的制定,調整產品配方,及時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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