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瑋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進一步健全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的建議收悉。經商財政部、生態環境部,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立法
新修訂的《動物防疫法》已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訂,在《動物防疫法》中設置專門章節,對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作出規定,明確了無害化處理場所建設規劃、主體責任、補助制度等內容,為規范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嚴厲打擊買賣、加工、隨意棄置病死動物和病害動物產品等違法行為提供了法律依據。按照《動物防疫法》規定,我部正在起草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將對養殖、收集、處理等各環節各主體責任和要求進行進一步細化。
下一步,我部將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加快管理辦法制定工作,爭取早日發布實施。
二、關于健全無害化處理補助標準
2020年,農業農村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農牧發〔2020〕6號),明確要求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財政部門在科學測算無害化處理成本基礎上,充分考慮無害化處理企業建設、運營成本及合理收益,合理確定本省(區、市)無害化處理補助對象,按照處理方式、病死畜禽大小等因素分類確定補助標準。同時,提出有條件的地區應當將牛羊禽等其他畜種納入無害化處理補助覆蓋范圍。《動物防疫法》規定,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補助標準和辦法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野生動物保護等有關部門制定。目前,部分省份制定了省級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補助標準,有的省份已將牛羊禽納入補助范圍。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財政部加強政策指導和實施效果評估,進一步研究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督促各地出臺符合實際的病死動物無害化處理補助標準。
三、關于確保無害化處理補助資金及時撥付
為加快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資金撥付進度,《關于進一步加強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各地嚴格按照確定的補助標準,統籌省市縣資金安排,足額安排資金;中央和省級財政資金下達后,市縣財政應在三個月內將補助資金給付到位,并采取定期結算等方式及時發放補助,切實減輕無害化處理企業資金壓力。需要說明的是,動物防疫等補助經費實行“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方式,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補助經費為指導性任務資金,地方可結合實際統籌使用,進一步發揮財政補貼政策的精準性和有效性。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財政部加強政策實施情況跟蹤,組織開展績效評價,充分發揮政策效益,確保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有序開展。
四、關于推進無害化處理場布局優化調整
近年來,我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體系不斷完善。截至2020年底,無害化處理場數量已超過600家,除貴州、西藏、青海等3個省份,其余省份均建設有無害化處理場。但是,各區域發展不均衡的問題仍然存在,有的地區無害化處理場數量少、難以覆蓋所轄區域,有的地區無害化處理場分布過于密集、產能利用受到較大限制。針對這些問題,我部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根據本地區畜禽養殖規模變化情況和畜牧業發展規劃,積極穩妥優化調整現有無害化處理場布局,鼓勵無害化處理場擴大收集區域范圍,進行兼并重組。《動物防疫法》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動物和動物產品集中無害化處理場所建設規劃,建立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無害化處理機制。
下一步,我部將會同有關部門繼續實施《全國動植物保護能力提升工程建設規劃(2017—2025年)》,以跨區域無害化處理場建設為重點,加大支持力度,調整優化布局,不斷提高無害化處理體系建設的科學性。
五、關于加強集中專業無害化處理
近年來,我部堅持集中處理為主、自行分散處理為補充的思路,指導各地立足實際,推動在適宜區域范圍內統一收集、集中處理,逐步提高專業無害化處理覆蓋率。2021年4月,我部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1〕21號),要求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體系健全的地區,原則上養殖場戶的病死畜禽應委托無害化處理場進行處理,確有必要自行處理的,應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和動物防疫條件相關要求建設處理設施,按照我部《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要求規范處理;對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無法覆蓋的牧區縣、山區縣等,要在生物安全和環境風險評估基礎上,確定無害化處理方式,引導建設適宜的收集、暫存、處理設施。
下一步,我部將立足我國畜牧業發展實際,全面總結地方典型經驗做法,進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和技術標準,指導各地積極穩妥推進病死畜禽集中無害化處理。
六、關于推動無害化處理體系提標升級
規范開展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是強化動物疫病防控、保障畜牧業健康持續發展的必然要求。2017年,我部印發《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技術規范》,明確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硬件設施、工藝技術、動物防疫等基本要求。為科學評價我國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效果,我部于2020年組織開展評估工作,選擇部分采取不同處理方式的無害化處理場,開展動物病原滅活效果評估,評價不同技術模式安全性水平,同時通過對處理終端產物、儲存地點和運輸工具進行病原采樣檢測,評估各環節生物安全性。
下一步,我部將結合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管理辦法起草工作,深入調查研究,充分論證對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場進行分級評定和管理的可行性,推動提高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水平。
感謝您對我部工作的關心,希望繼續對三農工作給予支持。
聯系部門及電話: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
010–5919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