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 頒發部門 |
國家林草局印發《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技術指南》解讀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組織實施《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技術指南》的函 (林函護字〔2020〕50號)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穩妥做好禁食野生動物后續工作的通知 (林護發〔2020〕42號)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通知 (林護發〔2020〕22號)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通知 (林護發〔2020〕22號)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
市場監管總局 國家林草局關于聯合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國市監網監〔2019〕107號)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市場監管總局、公安部、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國家林草局關于聯合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 (國市監稽〔2020〕28號)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海關總署,農業農村部,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市場監管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 (2020年第4號)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市場監管總局 農業農村部 國家林草局關于加強野生動物市場監管 積極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緊急通知 (國市監明電〔2020〕2號) |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農業農村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
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 (國家林業局令第7號) | 國家林業局 |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調整部分) (國家林業局令第7號) | 國家林業局 |
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第一批) (2017年第13號) | 國家林業局 |
關于發布商業性經營利用馴養繁殖技術成熟的梅花鹿等54種陸生野生動物名單的通知 | 國家林業局 |
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防控管理辦法(國家林業局第31號令) | 國家林業局 |
關于聯合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工作的通知 |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安部,農業農村部,海關總署,國家林業和草原局 |
交通運輸部關于進一步依法加強野生動物運輸管理工作的通知 (交法規〔2020〕3號) | 交通運輸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陸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2016年修訂本 (林策通字<1992>29號) | 林業部 |
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 林業部,農業部 |
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第一批) (農業部公告 第2608號) | 農業部 |
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實施條例(農業部令第1號)(2013年修正本) | 農業部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辦法(農業部令2017年第8號修訂) | 農業部 |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水生物種核準為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農業農村部公告第69號) | 農業農村部 |
人工繁育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第二批) (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00號) | 農業農村部 |
農業農村部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的通知 (農漁發〔2020〕3號) | 農業農村部 |
農業農村部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革除濫食野生動物決定的通知 (農漁發〔2020〕3號) | 農業農村部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部門負責人答記者問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十六號|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的通知 (主席令第十六號)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等十五部法律的決定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2016版)(主席令第四十七號)【2017-01-01實施】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主席令第24號)(2018年修正本) |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進境陸生野生動物指定隔離檢疫場基本要求(質檢總局公告2009年第116號附件) | 質檢總局 |
法規名稱 | 頒發部門 |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安徽省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進出口事中事后監管細則的通知 (皖農漁函〔2018〕1767號) | 安徽省農業農村廳 |
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九號))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決定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三十一號))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安徽省地方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通知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安徽省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等規章的決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30號) | 安徽省人民政府 |
巴彥淖爾市關于劃定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規定禁獵期的通告 | 巴彥淖爾市人民政府 |
北京市農業局關于公布地方二級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通告 (京農發〔2012〕53號) | 北京市農業局 |
關于進一步強化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預防控制期間野生動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綠辦發〔2020〕20號) | 北京市農業農村局,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
北京市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十五屆〕第26號)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2018年修訂本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北京市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造成損失補償辦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1號) | 北京市人民政府 |
北京市一級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公告2007年第1號) |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
北京市二級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公告2007年第2號) |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關于印發《全市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綠辦發〔2020〕37號) |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關于取消委托和下放野生動物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通知 (京綠辦發〔2020〕164號) | 北京市園林綠化局 |
福建省林業局關于野生動物管控“六不準”的通告 (閩林文〔2020〕11號) | 福建省林業局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十三屆〕第三十號)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 (閩政辦〔2020〕9號)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專項清理工作的通知 (閩政辦發明電〔2020〕26號)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間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聯合協作工作機制的函 |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 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野生動物市場監管工作的通知 | 甘肅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廣東省公安廳關于依法嚴厲打擊涉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 | 廣東省公安廳 |
廣東省林業廳關于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通知 (粵林規〔2017〕3號) | 廣東省林業廳 |
廣東省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禁食陸生野生動物后續保護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 | 廣東省林業廳 |
關于加強水生野生動物管理的通告 (粵農農〔2020〕51號) | 廣東省農業農村廳 |
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 (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6號)) |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2012年修訂本) |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關于貫徹實施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的通知 (粵府辦〔2002〕7號) | 廣東省人民政府 |
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管理工作的通知 (粵辦函〔2018〕396號) | 廣東省人民政府 |
廣東省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粵府令第233號) | 廣東省人民政府 |
廣東省市場監管領域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加強野生動物經營行為監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 廣東省市場監管領域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局關于聯合開展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 | 廣西壯族自治區林業局,廣西壯族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廣西壯族自治區陸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規定(2004年修正) |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廣西壯族自治區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規定|2004年修正本 |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關于聯合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 (桂市監新冠防〔2020〕14號) | 廣西自治區市場監管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
關于印發廣州市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管理細則的通知 (穗林[2002]40號) | 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 |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 《廣州市禁止濫食野生動物條例》的決定 (廣州市第十四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56 號)) | 廣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2020年野生動物保護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 (筑市監通〔2020〕38號) | 貴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決定答記者問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決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 60 號)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 海南省人民代表會議常務委員會 |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海南省省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和野生植物名錄的通告 | 海南省人民政府 |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海南省省級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和《海南省省級重點保護野生植物名錄》 | 海南省人民政府 |
河北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 (冀政函〔2005〕149號) | 河北省人民政府 |
河北省水生野生動物保護辦法修正案(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5號) | 河北省人民政府 |
河南省林業局 河南省公安廳 河南省財政廳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 河南省農業農村廳 河南省市場監管局 河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河南省信訪局關于以食用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養殖企業(戶)退出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 | 河南省公安廳,河南省財政廳,河南省生態環境廳,河南省農業農村廳,河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河南省扶貧開發辦公室,河南省信訪局,河南省林業局 |
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2010年修正本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河南省人民政府圖解:河南八部門聯合發文以食用為目的的陸生野生動物養殖企業9月底將全面退出 | 河南省人民政府 |
關于全面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緊急通知 (黑林規〔2018〕24號) | 黑龍江省林業廳 |
黑龍江省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辦法 | 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 |
黑龍江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 | 黑龍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省市場監管局 省農業農村廳 省林業局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緊急通知 (鄂市監網合函〔2020〕16號) | 湖北省林業局,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湖北省農業農村廳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二百六十八號))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湖北省森林和野生動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管理辦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49號) | 湖北省人民政府 |
野豬、甲魚還能吃嗎?一圖讀懂最嚴野生動物管控措施 | 湖北省生態環境廳 |
湖南省林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管控的通知 | 湖南省林業局 |
關于禁止獵捕野生動物的通告 (湘政函[2018]79號)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 (湘政辦發〔2020〕22號) | 湖南省人民政府 |
吉林省市場監管廳 林草局 畜牧局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 (2020年第1號) | 吉林省畜牧局,吉林省林草局,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 |
吉林省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印發吉林省林業和草原局突發陸生野生動物疫情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 (吉林護〔2020〕357號) | 吉林省林業和草原局 |
吉林省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實施辦法 (吉林省人民政府令 第129號) | 吉林省人民政府 |
江蘇省林業局關于印發《江蘇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利用管理辦法》的通知 (蘇林規〔2013〕4號) | 江蘇省林業局 |
江蘇省野生動物保護條例 |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江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13號)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江西省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辦法 (江西省政府令第244號) | 江西省人民政府 |
解讀《江西省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辦法》 | 江西省人民政府 |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依法有序做好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動物處置工作的指導意見 (贛府發〔2020〕13號) | 江西省人民政府 |
昆明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 | 昆明市人民政府 |
關于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禁止野生動物和活禽銷售的通告 (2020年第1號) | 蘭州市商務局,蘭州市農業農村局,蘭州市城市管理委員會,蘭州市公安局,蘭州市林業局,蘭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遼寧省農業農村廳 遼寧省市場監管局 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監管禁止野生動物和活禽市場交易的緊急通知 | 遼寧省林業和草原局,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遼寧省農業農村廳 |
遼寧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2014年修正本) | 遼寧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內蒙古自治區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通知 (內政辦發〔2018〕86號)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的通知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
關于在黃河源園區國家公園及瑪多縣縣域聯合開展依法打擊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的通告 | 青海省公安廳 |
省市場監管局 省公安廳 省農業農村廳 西寧海關 省林草廳關于聯合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 | 青海省林業和草原局,中華人民共和國西寧海關,青海省農業農村廳,青海省公安廳,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非法獵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 《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辦法》《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和《青海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決定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六號))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青海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第一批)的通告 (青政[2003]47號)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青海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非法獵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的通知 (青政辦函〔2020〕68號) | 青海省人民政府 |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禁止野生動物交易十條措施的通知 | 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三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保護工作的通知(明政辦〔2012〕170號) | 三明市人民政府 |
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通知 (魯市監網監字〔2020〕25號) | 山東省畜牧獸醫局,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山東省啟動2020年打擊水生野生動物違規活動專項執法行動 |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
關于進一步加強水生野生動物管控的通知 (魯農漁字〔2020〕6號) |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做好水生野生動物許可審批工作的通知 (魯農許可字〔2019〕9號) | 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 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一圖讀懂|山東省在養禁食陸生野生動物處置方案與補償措施 |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等七部門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通知 (魯自然資發〔2020〕5號) |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司法廳,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農業農村廳,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山東省畜牧獸醫局 |
關于加強春節期間野生動物保護監管防疫工作的緊急通知 (晉林辦護〔2020〕6號) | 山西省林業和草原局 |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管控的通告 | 山西省人民政府 |
陜西省林業局關于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禁獵期的通告 (陜林策發〔2020〕139號) | 陜西省林業局 |
關于進一步加強野豬等野生動物監測防控工作的通知 (陜林護字〔2020〕136號) | 陜西省林業局 |
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2015年修正本 | 陜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陜西省重點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名錄的通告 (陜政發〔2004〕9號) | 陜西省人民政府 |
陜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嚴禁破壞野生動物資源的通告 (陜政發〔2019〕12號) | 陜西省人民政府 |
汕頭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獵捕和食用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 (汕府〔2020〕43號) | 汕頭市人民政府 |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六部門關于印發《上海市聯合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方案》的通知 | 上海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中華人民共和國上海海關,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關于印發《上海市野生動物保護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通知 (滬綠容規 (2020) 2號) | 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 |
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廢止〈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決定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38號)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公布《上海市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通知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通知 (滬府辦規〔2020〕7號)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一圖讀懂上海如何貫徹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決定》 | 上海市人民政府 |
關于成立本市聯合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暨聯合打擊非法制售口罩等防護產品專項執法行動領導小組的通知 (滬市監食協〔2020〕68號) |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韶關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 (韶府〔2016〕58號) | 韶關市人民政府 |
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 (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公告(第一八四號))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省市場監管局等五部門關于聯合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 (川市監發〔2020〕11號) | 四川省林業和草原局,中華人民共和國成都海關,四川省農業農村廳,四川省公安廳,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關于貫徹落實《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進一步加強我省水生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通知 |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
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實施辦法|2012年修正本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四川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林草局關于穩妥做好禁食野生動物有關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 (川辦發〔2020〕49號) | 四川省人民政府 |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加強網上野生動物交易和醫療防護品價格監管的緊急通知 | 四川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天津市陸生野生動物禁獵期通告》政策解讀 |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天津市陸生野生動物禁獵期通告 | 天津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
《天津市加強野生動物管理若干規定》政策解讀——齊抓共管各司其職津城加強野生動物管理 | 天津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四十四號))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天津市加強野生動物管理若干規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 第17號) | 天津市人民政府 |
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區野生動物管控的通告 | 屯溪區林業局 |
關于禁止獵捕野生動物和采集野生植物的通告 | 烏魯木齊市人民政府 |
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管理的通告 (武政規〔2020〕2號) | 武漢市人民政府 |
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嚴格野生動物保護管理的通知 (武政規〔2020〕7號) | 武漢市人民政府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獵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 | 西安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貫徹《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的實施意見 |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第二次修正) |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關于修改《西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的決定 | 西藏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2012年修正本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野生動物資源保護管理的緊急通知 (云林動植〔2020〕5號) | 云南省林業和草原局 |
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動物有關工作的通知 (云政辦函〔2020〕55號) | 云南省人民政府 |
長春市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 | 長春市人民政府 |
關于公布浙江省一般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通知 (浙林護〔2016〕22號) | 浙江省林業廳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濫食野生動物的決定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浙江省陸生野生動物保護條例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公布浙江省重點保護陸生野生動物名錄的通知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濫食野生動物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的意見》政策解讀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濫食野生動物妥善處置在養野生動物的意見 (浙政辦發〔2020〕39號) | 浙江省人民政府 |
關于進一步明確我市禁止交易食用野生動物范圍的公告 | 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重慶市北碚區人民政府關于劃定陸生野生動物禁獵區和禁獵期的通告 (北碚府發〔2020〕35號) | 重慶市北碚區人民政府 |
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辦法|2016年修訂本 |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重慶市野生動物保護規定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五屆〕第58號) | 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動物的決定 (渝府令〔2020〕334號) | 重慶市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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