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防城港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建設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防政辦發〔2012〕265號)

   2014-03-28 893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駐港各單位:  《防城港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建設工程實施方案》作為《防城港市貫徹落實自治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駐港各單位:
 
  《防城港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建設工程實施方案》作為《防城港市貫徹落實自治區人民政府加強食品安全工作決定行動計劃的實施方案》的配套文件,已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2年12月12日
 
  防城港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建設工程實施方案
 
  一、現狀及存在問題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工作,制定出臺《防城港市食品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防城港市食品安全應急預案》、《防城港市邊境食品藥品安全示范長廊建設活動方案》等一系列指導性文件,截至2012 年11月,市本級及其所轄4個縣(市、區)人民政府均設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落實了編制及人員。同時,制定出臺了一系列工作規則制度,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不斷完善。
 
  但是,我市綜合協調能力不適應需要、食品監管體制機制不完善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一是縣(市、區)級食品安全辦實體化建設中,核定人員編制數量少,綜合協調能力較弱。二是各級食品安全辦缺乏食品安全技術層面的綜合性管理機構,且信息化水平較低,難于全面掌控食品安全的各類狀況,不利于履行全市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職責。三是全市各級各相關部門均未設立專門的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機構。工商、質監、商務等部門目前設立的投訴舉報機構均為綜合性投訴舉報受理機構,受理舉報的業務范圍食品只占其中的一部分,老百姓遇到關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往往因為不清楚管理部門的職責而不知該向哪個部門投訴。
 
  二、建設目標
 
  (一)加快推進市、縣食品安全辦實體化建設,實現機構到位、編制到位、人員到位“三到位”。
 
  (二)加強食品安全技術協調機構建設,為輿情監控、數據歸集分析和信息共享等提供技術支撐。
 
  (三)加強市、縣(市、區)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機構建設,實現全市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信息統一管理、處置和數據共享,全市投訴舉報案件辦理工作統一協調指揮、處置和知識咨詢服務。
 
  三、規劃布局
 
  (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市、縣(市、區)建立食品安全辦,設在各級食品藥品監管局。明確鄉鎮、街道食品安全工作機構。
 
  (二)市食品安全監控機構。明確市食品安全監控機構,合理配置人員。縣(市、區)可根據本地實際,建設本級食品安全監控機構。
 
  (三)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機構。市、縣(市、區)要明確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機構。
 
  四、工作任務
 
  (一)各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建設。
 
  1.機構隊伍建設。建立健全各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2012年底前全面完成市、縣(市、區)食品安全辦實體化建設,合理配置人員。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責任,重點負責分段監管容易出現的監管空白、職責交叉等方面的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完善綜合監管制度,促進各環節監管措施的無縫銜接。對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管職責開展督促檢查、考核評價。組織、協調、監督食品安全事故及責任調查處理,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重大專項行動、食品安全狀況評估,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信息和輿情管理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牽頭部門為市食品安全辦,協同部門為市編制、農委、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水產畜牧獸醫、糧食和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
 
  2.設施建設。配置縣(市、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必需的辦公用房和辦公設施,保障辦公基本需要。逐步裝備食品安全應急指揮協調車輛,適應履行職能的需要。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牽頭部門為市食品安全辦,協同部門市發展改革、財政、農委、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水產畜牧獸醫、糧食和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
 
  3.職能轉變。加快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職能轉變,切實履行食品安全辦工作職責,適應正確處理本部門綜合協調和監管工作、專業技術工作的關系,對綜合協調工作要專職專抓,并統籌內部機構和人員隊伍力量,重點圍繞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重大治理行動的開展、監管漏洞等重點難點的解決、食品安全事件處置等方面,加大協調力度,使本轄區各環節的監管措施緊密銜接起來,形成監管合力。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牽頭部門為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4.人員培訓。加強綜合協調隊伍的思想建設、業務建設和作風建設,采取集中辦班、在崗培訓、送出培養、到先進地區跟班學習等多種方式,對各級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人員加強法規、標準、科學知識、監管業務技能、應急處置能力、工作作風等方面的教育培訓,提高隊伍整體素質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牽頭部門為市食品安全辦,協同部門為市農委、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水產畜牧獸醫、糧食和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
 
  (二)市食品安全監控機構建設
 
  1.職能定位:市食品安全監控機構主要承擔全市食品安全方面技術綜合協調工作,負責組織編制全市食品安全監測計劃,對隸屬于不同層級不同部門的食品安全數據信息進行歸集、統計、分析、評價等工作,收集分析潛在食品安全風險信息,提供食品安全重大事件處置的技術支持,監測研判輿情信息,借鑒、轉化食品安全控制的前沿技術和先進經驗,形成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控制能力的技術成果。
 
  責任單位:市編辦、食品安全辦。
 
  2.設施建設。建立全市食品安全信息平臺、輿情監測平臺、投訴舉報處置平臺、電子追溯系統、實時監控系統、食品安全應急指揮中心等6個信息化技術平臺,對食品安全數據信息進行歸集、統計、分析、評價等工作,動態監測研判區內外輿情信息等工作,定期形成食品安全形勢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責任單位:市食品安全辦、財政局。
 
  3.機構隊伍。原則上配備的人員應具有專業化、年輕化、高學歷等特點,專業應涉及食品科學、信息化與技術、生物學、分析化學、醫學、藥學、營養學、環境科學等。
 
  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編辦、食品安全辦。
 
  4.人員培訓。一是崗前技術培訓,人員上崗前需進行6 大系統平臺使用的培訓。二是日常技術培訓,針對6 大系統的技術更新進行不定期培訓,及時掌握最新的操作方法。三是食品安全專業培訓,每月進行1 次食品安全相關專業學科綜合培訓。四是交流培訓,每年與區內外的食品安全機構進行交流和學習1-2 次。
 
  (三)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機構建設。
 
  1.職能定位。市、縣(市、區)兩級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工作機構,負責投訴舉報的受理、轉辦、處置、回復,承擔公眾食品安全問題答疑和咨詢。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牽頭部門為市食品安全辦,協同部門為市編辦。
 
  2.機構隊伍。市、縣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工作機構應有人員負責相關工作。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牽頭部門為市食品安全辦,協同部門為市編辦。
 
  3.設施建設。配置必需的辦公用房和辦公設施,保障辦公基本需要。建立全市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置平臺,實現全市食品安全投訴舉報信息的統一管理、處置和數據共享,全市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案件辦理工作的統一協調指揮,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置、預警、突發事件的應急聯動以及食品安全的知識咨詢服務。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牽頭部門為市食品安全辦,協同部門為市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
 
  4.人員培訓。一是對食品安全投訴舉報處置平臺的使用進行崗前培訓。二是進行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轉辦、處置、回復等業務培訓(服務培訓)。三是開展食品安全法規、常識培訓。四是加強交流培訓,與工商、質監、商務等監管部門及市外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機構進行交流和學習。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牽頭部門為市食品安全辦,協同部門為市農委、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水產畜牧獸醫和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
 
  (四)建立和完善協調聯動工作機制。
 
  1.加強對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監督協調。強化全市各級食品安全辦之間、食品安全辦與各監管部門之間、地區之間、城鄉之間的協調聯動,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地區食品安全信息通報、聯合執法、隱患排查、事故處置等協調聯動機制,有效整合各類資源,提高監管效能。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牽頭部門為市食品安全辦,協同部門為市農委、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水產畜牧獸醫和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
 
  2.完善各級綜合協調機構工作制度和運作程序。健全食品安全監管綜合協調機制,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各環節監管執法的密切協作,發現問題迅速調查處理,及時通知上游環節查明原因、下游環節控制危害;推動食品安全全程追溯、檢驗檢測互認和監管執法等方面的區域合作,強化風險防范和控制的支持配合;健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依法從嚴懲治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形成統一協調、全程覆蓋、責任明晰、協同高效、保障有力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實現食品安全監管無縫銜接、全過程監管、全方位覆蓋。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牽頭部門為市食品安全辦,協同部門為市農委、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水產畜牧獸醫、糧食和出入境檢驗檢疫等部門。
 
  3.加強食品安全狀況評估和信息管理。構建部門間信息溝通平臺,實現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和綜合利用。組織建立市、縣(市、區)食品安全監測網絡體系,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評估和預警制度,及時研究分析本地區食品安全狀況,加強工作指導,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解決影響本地區食品安全的重點難點問題和人民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各縣(市、區)根據實際情況開展食品檢驗檢測資源整合,逐步建立統籌協調、資源共享的檢驗檢測體系。重視輿情反映,增強分析處置能力,規范食品安全信息報告和信息公布程序,統一發布食品安全信息,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大對食品安全的督促檢查和考核評價力度,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獎懲約束機制。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
 
  牽頭部門為市食品安全辦,協同部門市編制、農委、衛生、工商、質監、食品藥品監管、水產畜牧獸醫、糧食和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關等部門。
 
  五、工作進度
 
  (一)食品安全辦綜合協調機構。2012年12 月底前全面完成市、縣(市、區)食品安全辦實體化建設,合理配備人員,2013年6月底前人員全部到位。
 
  (二)市食品安全監控機構。2013年6月底前完成監控機構建設,合理配備人員。
 
  (三)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機構。2013年6月底前完成市投訴舉報受理工作機構建設。2013 年12月底前,完成各縣(市、區)級相應工作機構建設。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人民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抓,切實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
 
  (二)加大投入力度。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經費投入保障機制,各級財政要切實落實食品安全經費的保障,將食品安全工作所需的日常運行經費列入年度部門預算。
 
  (三)強化統籌推進。各縣(市、區)和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密切配合,有序推進各項工作。


 
地區: 廣西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