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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市經濟貿易局關于2009年汕頭市酒類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辦〔2009〕29號)

   2011-04-17 662
核心提示: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市經濟貿易局《2009年汕頭市酒類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
各區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市經濟貿易局《2009年汕頭市酒類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業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汕頭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二○○九年二月二十四日
 
  2009年汕頭市酒類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汕頭市經貿局
 
  根據國家、省和市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要求,繼續加強酒類市場的監管力度,在鞏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礎上,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酒類產品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照生產經營,進一步規范酒類市場秩序,維護生產者、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訂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國家、省、市的總體部署和要求,堅持治標與治本相結合,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相結合,加強日常監管和專項整治相結合,宣傳教育和打擊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在全市開展以整頓和清理酒類市場、打擊假冒偽劣酒類產品為主要內容的行動,進一步維護我市的酒類市場秩序,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讓廣大人民群眾增強消費信心,喝上放心酒。
 
  二、工作目標
 
  (一)進一步完善我市酒類市場準入制度和監管體系,建立健全酒類產品生產經營的長效監管機制,全面提高我市酒類市場監管水平。
 
  (二)營造強勢的打假氛圍,有效打擊非法生產和經營假冒偽劣酒類產品行為,使制售假冒偽劣酒類產品的發案率有明顯下降。
 
  (三)完善質量保障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酒類產品定期、定點檢測和市場抽檢制度,使酒類產品質量合格率明顯提高。
 
  (四)通過整治,力爭使酒類生產的持證率、酒類經營的持證率明顯提高;通過規范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酒類生產、經營企業的檔案制度和企業違規違法的記錄公示制度。
 
  三、重點整治范圍和檢查對象
 
  (一)假冒進口名酒、以次充好或未從正規渠道入關的進口酒;假冒國產品牌酒和非法生產的地產散裝白酒。
 
  (二)無經銷合同、隨貨單、無中文標識、無產品合格證、廠名廠址、無生產保質期限的酒產品。
 
  (三)無證無照的非法生產、經營單位。
 
  (四)以集貿市場、餐飲業、娛樂業及專賣店、超市、食雜店、酒廠等經營、生產企業為檢查對象。
 
  四、時間安排
 
  2009年3月至2010年2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09年3月):宣傳發動階段。各區縣、市直各有關部門根據本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提高生產、經營者的遵紀守法意識,提高廣大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意識。同時,市直各部門要按照職能,認真分析和掌握管理范圍的酒類生產、經營者的基本情況,制訂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方案。
 
  第二階段(2009年4月至2010年1月):專項整治階段。由各區縣及有關部門通過各種線索,摸查制假和售假的源頭和網絡,準確及時組織實施整治行動,市將組織四次專項整治行動:
 
  第一次專項行動:2009年5月,組織對重點整治范圍和檢查對象的綜合檢查。本次行動由市打假辦牽頭,市食安辦、經貿、工商、質監、衛生、公安、整規辦等部門配合。
 
  第二次專項行動:2009年7月,重點開展對散裝白酒生產企業和配制酒分裝企業的酒類產品質量、包裝標識、衛生條件等各個方面進行檢查。本次行動由市質監局牽頭,市經貿、工商、食安辦,公安、衛生、整規辦等部門配合。
 
  第三次專項行動:2010年中秋、國慶節前后,重點對城鄉結合部和農村地區的酒類市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本次行動由市經貿局和各區縣政府牽頭,組織所屬相關部門配合。
 
  第四次專項行動:2010年元旦至春節前,重點整治在中心城區及周邊各區違規、違法從事酒類經營的行為。由工商、經貿等部門按照職能組織實施。
 
  第三階段(2010年2月):總結階段。由各區縣、市直各有關部門組織對全年的酒類整治行動情況進行認真的總結,包括做法、經驗、效果、存在問題和建議等,于2010年2月底前報市經貿局,由市經貿局匯總后呈報市政府,并抄送市整規辦。
 
  五、幾點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酒類飲品是與人民群眾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食品,特別是喜慶和傳統節日的重要消費品。加強酒類飲品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酒類市場秩序,建立健全酒類產品生產、經營的長效監管機制,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舉措。各區縣政府、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切實加強對各個專項整治行動的領導,在人員、經費和交通工具等給予保障,做到領導到位、組織到位、措施到位、扎實有效。
 
  (二)落實責任,密切配合。酒類管理是一項重要和復雜的工作,涉及到生產、流通、消費等各個環節,需要各級各相關部門的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協同作戰,才能形成強大的合力。因此,各區縣政府、市直各相關部門既要按照《汕頭市酒類放心工程實施方案》(市府辦〔2005〕33號)明確的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盡其責,又要加強協調和合作、溝通和交流,形成橫向聯動、上下互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使我市的酒類市場得到有效監管。
 
  (三)嚴格要求,依法行政。嚴格行政執法責任制,各區縣、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行政,依法辦案,文明執法,防止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的發生。
 
  (四)加大宣傳和督查力度。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報道整治情況,及時曝光制售假冒偽劣酒產品的違法行為,公告被依法取締和處罰的違法企業,大力弘揚誠實守信的商業道德,表彰誠信、守法的酒類生產、經營企業,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整治期間,市政府將組織對專項行動的情況進行督查,發現問題給予通報整改。


 
地區: 廣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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